监外执行期满是否需要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19:00:17 138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罪犯保外就医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具体来说,罪犯需要提供治疗证明,并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审批,才能进行保外就医。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在罪犯出监前,监狱需要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如果罪犯在监狱内表现良好,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监狱可以考虑提前释放。

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

1.如果罪犯身患严重疾病,需要提供治疗证明并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审批,方可进行保外就医。

2.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可以提出反对意见。

3.在罪犯出监前,监狱需要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4.如果罪犯在监狱内表现良好,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监狱可以考虑提前释放。

罪 犯 出 监 前 需 要 填 写 哪 些 表 格 并 送 交 公 安 机 关 ?

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出监前需要填写《罪犯出监鉴定表》并送交公安机关。该表主要记录罪犯的出监日期、监外执行日期、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内容,以确保罪犯出监后得到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同时,《罪犯出监鉴定表》也是罪犯出监的必要文件,监狱管理部门需根据该表确保罪犯符合出监条件。因此,罪犯在出监前务必认真填写《罪犯出监鉴定表》并送交公安机关,否则将影响其出监的顺利进行。

罪犯在出监前需要认真填写《罪犯出监鉴定表》并送交公安机关,否则将影响其出监的顺利进行。同时,监狱管理部门需根据该表确保罪犯符合出监条件。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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