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有以下三个标准。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但由于对人民政府的审批期限缺乏详细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未经批准转让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效,但经批准并在起诉前办理转让手续的,转让有效。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人订立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的,该合同无效。但是,有权批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在起诉前已经批准转让手续的,合同视为有效。”也就是说,起诉前,出让人经有审批权的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应视为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实,此时出让的不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移送后移送的原则是将办理移送手续的时间延长到起诉前。2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在起诉前经批准转让,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合同处理。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订立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在起诉前转让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的,由受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可以作为补偿合同对待。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应当是《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但弥补了《房地产管理法》对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的合同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容易引发纠纷的缺陷。明确了合同性质为赔偿合同,并将受让人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延长至起诉前。三。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在诉讼前由有审批权的政府决定转让,转让合同作为补偿合同处理。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订立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直接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受让人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订立的合同,可以作为补偿合同处理。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应当是《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房地产转让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转让手续的按照国务院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转让房地产转让的土地收益,并移交国家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其实,这并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再分配。当然,这里的受让人必须依法具备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资格。由于被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原所有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可能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补偿、安置等费用,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可能存在土地附着物或职工安置等问题,因此被划拨人应当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新所有人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条件。综上所述,今后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特别注意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A.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设区的城市,电力部门仍然是市政部门,而不是区级部门。B、政府批准的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经政府批准。拥有审批权的政府审批依据是什么?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出让。200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第28号最高行政令重申,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经批准转让的,应当在有形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并按照市场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如果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原所有人与受让人约定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商业、旅游、娱乐、商住用地,很可能永远得不到政府的批准,因此转让合同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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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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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按照行政分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但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 3、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有合法产权; 4、按照《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或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收入抵消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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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标准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30根据《条例》、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2)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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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标准是?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5根据《条例》、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2)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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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付出的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0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支付标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费。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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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1-04-10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法规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划拨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