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哪方管辖最恰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12:17:38 76 人看过

债权人按照相关法规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提交至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因此,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管辖问题,应当遵循一般诉讼管辖原则,即针对被告在其住所地位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裁决。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关于自然人提起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其唯一且明确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

倘若被告住所地与常住地区别较大,则适用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对于法人或其他团体引起的民事诉讼,同样依此原则指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如果此类诉讼涉及到多个被告,且这些被告住所地以及经常居住地位于两个以上不同人民法院区域内,那么每一个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都应该参与并依法行使审判职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管辖地法律规定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管辖地法律规定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地一般为被告(次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二、举证责任与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1.各方当事人应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2.债权人作为代位诉讼中的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行使代位权的诉讼主张。3.这包括证明代位诉讼中存在的两个合法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提起代位诉讼实现债权保全的必要性。4.债务人则应对债权人主张其行使债权的抗辩事由负举证责任,同时对其与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负诚实协助的证明责任。5.次债务人则可以对抗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如不可抗力、诉讼时效等,负相应的举证责任。三、怎么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要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债权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撰写起诉状,详细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明确代位权诉
    2024-04-11
    189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能不能胜诉
    对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不能进行调解和解。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因此,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只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一、债权转让的受让人获得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债权转让时,债权人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人,而从权利一般是指担保权、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等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
    2023-03-21
    108人看过
  • 债权人起诉行使代位权的管辖法院在哪里
    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一般是由次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借款协议有约定借款发生地为履行地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哪些(一)对债权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其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
    2023-04-05
    461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1.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不能吸收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为同一法院的,则发生管辖竞合,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2.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哪些要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2023-07-19
    14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债务人是否可上诉?
    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债务人是否可上诉?债务人对发生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上诉权持有固有权。当债务人处在代位权诉讼过程之中时,除了享受到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方当事人的一般的诉讼权益之外,鉴于其在此类诉讼中的独特性质和情境,应当被赋予特定于此类案件的上诉权。支持这个主张的论据包括:首先,债权人得以代位行使的各项权利均源于债务人自身的法律授权,故在面对法院实体裁判时,唯有债务人本人才能最为精确地评估和判断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否已获得法院的充分维护及保障。其次,因为代位权诉讼的判决对于债务人为具有法律效应的事项,且其受既判力的强制约束,换句话说,法院作出的有关代位权诉讼的司法裁定将会对债务人的民事主体权益产生实质性的冲击作用,若不给与其在这类诉讼中的上诉权,显然会显得不公允,同时也很难达到保证程序公正的标准。最后,尽管法院司法判定并非直接关乎债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事宜,但其在事实部分通常对其
    2024-03-23
    500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能否突破专属管辖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能否突破专属管辖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代位权的,不能突破专属管辖。代位权标的是不动产的,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代位权行使条件有哪些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需合法或不属于自然债权,债务人与次债务的债权亦同。如果两项债权其中一项因违法而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或已过诉讼时效,都不能行使代位权。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对于其已到期的债权只要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即构成“怠于行使”.仅向次债务人的代理人主张、发出催款通知、向有关行政机关请求处理,
    2023-06-16
    298人看过
  • 恰当的维权方式保护权利人权益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记者朱磊我们对权利人的维权行动表示理解,但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方式。在今天举行的2008国际版权论坛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首次就微软黑屏事件作出回应。10月15日,微软中国正式宣布,将从10月20日起同时推出两个重要更新,使用XP专业版盗版系统与OfficeXP、Office2003、Office2007盗版软件的用户将分别遭遇电脑黑屏与提醒标记等警告。这一做法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应。不少法律界人士对微软此项维权举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认为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阎晓宏说,微软黑屏事件在国内引起了高度关注,维权是否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值得商榷。他表示:维权方式应该是恰当的,不能过分。阎晓宏同时强调,微软在价格政策制定上应考虑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差距,希望微软考虑到中国用户的实际承受能力。知识产权权利人是谁?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
    2023-07-07
    357人看过
  • 湖北代持股权纠纷维权管辖法院
    湖北代持股权纠纷维权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
    2023-02-19
    105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追偿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
    一、债权人代位追偿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债权人代位追偿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无上的代为和代为追偿权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代位求偿权仅产生于保险合同,而代位权则无此限制。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
    2023-09-11
    263人看过
  • 山西债权纠纷状告对方管辖法院
    山西债权纠纷状告对方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3-02-19
    147人看过
  • 代位求偿纠纷如何列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一、代位求偿纠纷如何列债务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书要载明被告人,而被告人就是债务人和债务人的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代位追偿权通常是指在连带之债中某一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即取代了债权人的位置,享有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
    2024-01-24
    157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管辖异议书范本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管辖异议书申请人:xxx地址: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一、本案不应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在起诉状中称:2007年8月1日,在申请人处购买***轿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无法正常使用,因该问题多次前往被告处反映和检修,造成xx公司精神和经济上的重大损失。首先,根据、、等规定,精神损失只存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在合同纠纷、财产损害纠纷中根本不存在精神损失,所以xx公司主张的“精神损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管辖权异议书。其次,xx公司所谓的“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根本不是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损害,理由如下:根据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3
    386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一、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债务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三种债权人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情形:(1)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024-01-30
    375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的管辖
    代位权诉讼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一、代位权的效力如何代位权的效力是,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可以对获得对债务人的债权的求偿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程序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由债权人到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根据
    2023-06-19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哪个法院管辖,债权人代位权管辖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和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需要注意的是,除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特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外,代位权诉讼一概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有协议管辖的内容。另外,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
    • 债权人代位权由什么法院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 代位权纠纷管辖的法律划定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债权代位权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
    • 股权纠纷债权纠纷股权纠纷管辖法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6
      在股权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出资协议履行地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股东出资纠纷的表现很多:虚假出资纠纷、逾期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抽逃出资纠纷等。因公司设立、
    • 权利人维权方式应该恰当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记者A“我们对权利人的维权行动表示理解,但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方式。”在今天举行的2008国际版权论坛上,XX副局长B首次就微软“黑屏”事件作出回应。10月15日,微软中国XX正式宣布,将从10月20日起同时推出两个重要更新,使用XP专业版盗版系统与OfficeXP、Office2003、Office2007盗版软件的用户将分别遭遇电脑“黑屏”与“提醒标记”等警告。这一做法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