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强制措施是否书面通知当事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1:13:51 284 人看过

一、解除强制措施是否书面通知当事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要通知当事人,还要通知执行强制措施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执行逮捕的程序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9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解除取保候审相关文章
  • 解除强制措施是否受追诉
    一、解除强制措施是否受追诉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说明案件已经立案,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不受追诉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
    2023-04-26
    42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要书面告知吗
    一、行政强制措施要书面告知吗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如果当场采取强制措施的,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果涉及犯罪移送案件或者延长扣押期限等,要书面告知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
    2023-04-20
    435人看过
  • 如何书写解除强制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范本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采取的强制措施。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时始被_____________采取____________的强制措施,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委托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特担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此致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律
    2023-03-06
    343人看过
  • 撤案后强制措施是否自动解除
    一、撤案后强制措施是否自动解除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度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所以对于强制措施来说,只有撤销或者变更。问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如果采取了新的强制措施,就属于“变更”的范畴。之前的强制措施就没有了答,也可以说是“自动解除”了。二、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
    2023-05-02
    67人看过
  • 撤案后强制措施是否自动解除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度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所以对于强制措施来说,只有撤销或者变更。问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如果采取了新的强制措施,就属于“变更”的范畴。之前的强制措施就没有了答,也可以说是“自动解除”了。一、超过逮捕期限怎么处理1、逮捕期限到了之后,可由具体案件承办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
    2023-03-04
    156人看过
  • 终结执行是否应解除强制措施
    终结执行后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强制措施,但执行终结后,执行程序终止,法院应当依法解除强制措施。一、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能优先受偿吗是的,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而将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前到判决生效前实施。在目前司法操作中,有财产保全的债权等同于先采取执行措施的债权,可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司法实践的作法一致,但目前并无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优先于未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受偿,故还存在制度规定的缺陷,应当予以弥补。二、超期羁押规定是怎样的被超期羁押怎么办超期羁押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
    2023-03-14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解除取保候审
    相关咨询
    • 书面传唤通知单显示不予受理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书面传唤不是强制措施,而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强制力由弱到强,从拘传到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拘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什么是解除强制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4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
    • 法院强制执行书面通知当事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3
      法院强制执行时,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法院不书面通知,就不能强制执行,这是法律规定。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
    • 解除强制措施怎么写申请书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4
      (一)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四部分 1、首部。首先应在文书首部居中写明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字样;还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姓名、所属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具体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2、正文。首先要写明申请事项;然后是申请的事实与理由。 3、尾部。要注明文书扬要提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4、附项:附上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有关证据。 (二)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的格式:
    • 强制措施解除申请书怎样写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4
      申请人:XXX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采取的强制措施。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因涉嫌XXX一案,于XX年XX月XX日XX时始被XXX采取XXX的强制措施,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委托的律师(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特提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此致XXX公安局XXX人民检察院XXX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