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的车子保险合同纠纷告保险分公司管辖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0:13:02 158 人看过

级别管辖。是指按法院的级别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在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旦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民事案件和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如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涉及台、港、澳同胞及其企业组织的案件等。基层法院管辖除以上法院管辖之外的所有第?审民事案件。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的管辖。在我国,公民总要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内生活,要么该行政区是他的住所地,要么该行政区是其居所地。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地、居所地是指公民以一定的理由和目的在某地持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所在地。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其住所地是指该法人或某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住所地与居所地不一致时,原告应向被告的居所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即原告起诉只需在自己的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或诉讼标的或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条至第33条的规定基本上是特殊地域管辖的内容。具体地说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一般是指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地和接受义务的地点。例如,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的哥"遭劫受伤保险公司支付车上责任险保险金
    已投保的出租车公司雇佣的司机载客时在车上遭遇抢劫被刺受伤,而出租车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拒绝。出租车公司遂与该保险公司对簿公堂。因不服一审判决,出租车公司向广东省广东一家出租车公司于2002年8月20日将一辆营运出租车向汕头市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其中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5座位,每位3万元。双方在机动车保险条款的车上责任条款第二条责任免除中约定:“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的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2003年5月28日,该出租车公司的司机罗某驾驶公司所属的车辆载着2名乘客从澄海往饶平,至饶平钱东灰寨路段,2名乘客突然凶相毕露欲行抢劫。罗某进行反抗,结果被歹徒用刀刺中右上腹和大腿内侧,致车辆失控撞到路边大树,其左腿股骨上段粉碎性骨折,那两名歹徒则趁机逃
    2022-04-06
    272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可否约定管辖
    一、保险合同纠纷可否约定管辖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保险合同当事人可自由约定管辖法院。这意味着,双方在缔结保险合同时,可共同商定某一特定的法院作为其管辖范围。例如,若在签署合同时,任何一方已向对方发出通知,而另一方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对此提出异议,那么便视为该方默认了所约定的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如何选择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将依照被告的居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在所属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来进行裁决。倘若在合同条款约定中已有明确的管辖约定,则应按照其约定执行。此外,各方当事人亦有权自主选择被告的居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原告的居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事项具有
    2024-07-04
    445人看过
  • 外卖小哥保险责任如何界定?
    保险理赔流程如下:1、及时报案、报警。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3、核价。4、提供单证。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5、领取赔款。注意提交的证据包括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多少岁可以送外卖一、多少岁可以送外卖1、18-50周岁之间可以送外卖。如果自然人要作为劳动者参加工作的,是需要满足劳动者的年龄条件的。相关法律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是不能招收的,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
    2023-07-18
    81人看过
  • 如何合理分配同父异母哥哥的遗产?
    同父异母哥哥的遗产如何继承,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同父异母的哥哥去世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如何继承遗产:1、哥哥去世后,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当事人无权继承财产,应当由哥哥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由哥哥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遗产;2、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继承遗产,当事人作为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遗产。多份遗嘱遗产怎么继承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在其死后,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处分遗产会成为各继承人争议的焦点,若无法确定各份遗嘱的效力,则遗产将无法得
    2023-07-08
    267人看过
  • 被告如何管辖部分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有多个被告的,合同履行地、每个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2023-06-20
    241人看过
  • 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如何确定保险标的的位置
    如何处理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与保险合同纠纷的竞合目前,在与保险有关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审判实践中,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作为侵权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投保第三人责任保险,被侵权人为取得赔偿请求追加保险人或者法院按照其职责,有权告知保险人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参与诉讼,从而直接判断保险人是否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究其原因,是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不同于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它们具有不同的构成要件、不同的适用法律和不同的归责方式。保险人向侵权人支付保险金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基础,保险法不以过错责任为准,而侵权损害赔偿则以行为人的过错责任为准。如果附加保险人是被告人或第三人,保险人提出,根据保险合同,附加保险人是被告人或第三人,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应当共同审理和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与追加保险人的初衷相背离,不审理与追加保险人对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采取的双重标准相冲突,但如果审理脱离本案,同
    2023-05-31
    71人看过
  • 人身保险纠纷的管辖是如何的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023-06-15
    156人看过
  • 保险、票据、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1条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都是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
    2023-03-19
    440人看过
  • 保险纠纷的管辖地该如何选择
    一、保险纠纷的管辖地该如何选择首先,我们需要关注一般的管辖规则。从程序法的角度出发,保险合同纠纷的审理通常由最基础的法律层级——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各个区、县的相关事务。具体到地域性管辖的问题,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当涉及到被告的住所地时,该地的人民法院将拥有管辖权。同样,保险案件作为民事纠纷的一种,也可以在被告,即保险公司的住所地提起诉讼。其次,我们来探讨一些特殊的保险管辖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告可能并不希望在保险公司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我们便需要参考保险管辖的特别规定。例如,人身保险合同纠纷除了被告住所地之外,还可以由被保险人的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则除了被告住所地之外,还可以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若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运输过程中的货物,那么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便是指运输工具的登记注册地、运输的最终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
    2024-08-04
    331人看过
  • 保险公司合同纠纷被告是谁
    一、保险公司合同纠纷被告是谁在涉及到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中,被告往往为涉案当事人,而诉讼方则通常以保险公司为主导者。这是因为,在保险合同成立过程中,投保人和保险人均为各自的当事人,而保险人亦即实际承保的保险机构。一旦因保险合同产生争端的投保人向法庭提交诉讼请求,保险公司便无法回避地作为该诉讼的被告参与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
    2024-07-18
    196人看过
  • 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纠纷中的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1、从法院的级别上来看,保险合同纠纷如果不涉及过多的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且没有在地区内发生重大影响,一般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通称的各区人民法院。2、从地域管辖的层面看,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由于人的寿命和身体不属于物的范畴,不能称作保险标的物,而只能是保险标的。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适用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应以被
    2023-04-21
    337人看过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概念】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是以各种有形的物质财产、相关的利益及其责任为保险标的所订立的保险合同。【管辖】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2008年《规定》的第四级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再保险合同纠纷、保险经纪合同纠纷这次修改升级为第三级案由。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拆分为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信用保险合同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列为第四级案由。除了
    2023-04-23
    216人看过
  • 如何管辖保险代位求偿纠纷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若是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则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管辖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2-06-30
    198人看过
  • 车辆保险纠纷谁管辖的法院
    一、车辆保险纠纷谁管辖的法院涉及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诉讼程序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运输工具在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地点、货物或人员运输所预计抵达的终点地区域,以及保险事件实际发生的地理位置所在地区,同时也包括被告方当事人的居住地址所在地。对于因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以及联合运输合同纠纷引发的司法诉讼案件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它们应由运输活动的起点区域、预计到达的终点位置,或者是被告方当事人的居住地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车辆保险纠纷咋办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有这些:1、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2、未年检的车出险不赔;3、故意撞车的不赔;4、未取得驾驶证的不赔;5、未上牌照的车不赔;6、报案不及时不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024-07-10
    12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哥哥出车祸我有保险咋理赔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你哥哥和后者主是什么关系。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
    • 如何确定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人身不能成为诉讼标的物,也不能成为保险标的物。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标的和标的物的严格区分也给予了充分的注意,为避免因
    • 哥哥有工伤保险我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你的描述,你哥哥已经构成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赔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走很长的程序。一是劳动关系认定;二审工伤认定;三是伤残鉴定;四是申请劳动仲裁;五是诉讼。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你现在在治疗没有完结的情况下,无法与对方协商解决。你无法预测你们的实际损失已经赔偿金额。
    • 发生保险纠纷怎么办,保险合同的管辖怎么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
    •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4
      依《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来起诉,但是当事人一旦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而且已经受理,则另一个人民法院便丧失了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