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8:22:31 311 人看过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有以下流程:

1、申请;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3、审核;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批。经审核过关,公布无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农民承包的土地个人可以岀租或买卖吗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其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不允许任何人非法买卖。

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两种所有方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二、父亲去世后土地证归谁?

父亲死了土地证归集体或者国家,但是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该土地。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依法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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