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民事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21:22:35 432 人看过

一、怎样认定民事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

如何认定民事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法院在诉前保全中所作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2、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解除后保全裁定即失效。

3、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则诉前保全裁定效力延续到诉讼中,其有效期为:冻结被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满后仍可续行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前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对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如何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对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如何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二、民事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1、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023-04-26
    395人看过
  • 准予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机构是哪里
    是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一、财产保全的种类有什么?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
    2023-03-01
    203人看过
  • 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谁做裁定
    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做出财产保全决定的法院裁定,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4、经法院审查,属于保全标的错误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法院应该解封。6、具有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法院予以解封。一、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2023-02-20
    327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的效力有法律效力吗?
    一、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的效力有法律效力吗?裁定书认定的事实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二、民事裁定书的书写格式民事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2、编号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字第×号。”3、当事人身份概况写法与一、二、再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二)正
    2024-01-20
    76人看过
  • 财产诉中保全裁定反担保如何解除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权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的流通。在实践中,法院对禁令的使用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担保。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
    2023-06-15
    393人看过
  • 离婚申请人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相关规定
    不起诉离婚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应在保全后一个月内提起,否则法院的保全裁定将自动失效;起诉后,财产保全期限最长为两年,两年后可续保,每次续保期限为一年。诉前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将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保全措施,旨在保护利害关系人免受不可弥补的损失。怀孕期间离婚可以不起诉吗怀孕期不是说一定不能起诉离婚,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来说,是不能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对婚姻有严重的过错的话,比如孩子不是男方的,或者对男方有严重的家暴行为的,男方还是可以在女方怀孕期间起诉离婚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在怀孕期间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
    2023-07-06
    283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涉外仲裁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立案庭号)字第号申请人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____与____仲裁一案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____请求对____所属________予以扣押(查封或冻结)的申请提交本院执行。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依照________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____________附:一、首部依次写明以下事项: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2.文书名称3.文书编号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正文1..案件来源。表述为: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受理________与________仲裁一案
    2023-06-06
    344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范本是怎样的
    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______)______民保字第______号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被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申请人______因______(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______(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______(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等)担保。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______(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的内容)。
    2023-04-21
    183人看过
  •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数额该如何定
    一、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数额该如何定这需要原告自己确定了对方的财产数额,然后直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即可。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二、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步骤是什么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
    2023-05-19
    397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能申请复议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能申请复议吗?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因此,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复议。二、诉前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住所地: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某某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三、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
    2023-06-03
    408人看过
  • 如何规定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
    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只要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损害国家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这样的约定合法有效,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一、民法典夫妻之间写的协议书没有公证有效吗夫妻之间写的协议书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算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要公证,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公证,公证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协议书在证明力上更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
    2023-03-24
    185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事宜达不成一致的话,则需要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婚姻一场来之不宜,建议尽量通过协商离婚。民事仲裁的特点仲裁相比与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双方当事人须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
    2023-07-07
    265人看过
  • 财产诉讼保全效力与期限的规定
    一、财产诉讼保全效力与期限的规定《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表现为:(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四)若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
    2023-04-25
    413人看过
  • 民诉法规定的诉前财产保全费用谁出
    一、民诉法规定的诉前财产保全费用谁出?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而会将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一并移送审判庭由审判员具体操作保全事宜。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简单的说保全费用由申请人预交,由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二、诉前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标准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除了需要提供担保以外,还需要支付财产保全
    2023-06-06
    4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对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如何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对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如何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二、民事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1、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023-04-26
    395人看过
  • 准予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机构是哪里
    是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一、财产保全的种类有什么?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
    2023-03-01
    203人看过
  • 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谁做裁定
    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做出财产保全决定的法院裁定,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4、经法院审查,属于保全标的错误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法院应该解封。6、具有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法院予以解封。一、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2023-02-20
    327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的效力有法律效力吗?
    一、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的效力有法律效力吗?裁定书认定的事实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二、民事裁定书的书写格式民事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2、编号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字第×号。”3、当事人身份概况写法与一、二、再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二)正
    2024-01-20
    76人看过
  • 财产诉中保全裁定反担保如何解除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权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的流通。在实践中,法院对禁令的使用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担保。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
    2023-06-15
    393人看过
  • 离婚申请人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相关规定
    不起诉离婚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应在保全后一个月内提起,否则法院的保全裁定将自动失效;起诉后,财产保全期限最长为两年,两年后可续保,每次续保期限为一年。诉前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将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保全措施,旨在保护利害关系人免受不可弥补的损失。怀孕期间离婚可以不起诉吗怀孕期不是说一定不能起诉离婚,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来说,是不能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对婚姻有严重的过错的话,比如孩子不是男方的,或者对男方有严重的家暴行为的,男方还是可以在女方怀孕期间起诉离婚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在怀孕期间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
    2023-07-06
    28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法律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 更多>

    #诉前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财产保全裁定效力何时终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 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如何认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8
      第一个问题: 因为你一直有追讨债务的往来通信凭证,证明你一直在向债务人主张债务,每次主张债务都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每次中断之后再从头计算两年,也就是你的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能找到其他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更好,找不到,你已经有短信为证,也可以证明。所以时效不存在问题。 第二个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 民事裁定书的效力如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
    • 民事财产保全裁定书的申请如何申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
    • 民事裁定书中关于诉前保全财产的复议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14
      在启动诉前财产保全复议程序时,若对裁定结果有异议,无论申请保全方还是被保全方均须自裁定书送达日起到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内。此后,法院将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对其展开全面审查工作。如有必要,在审查过程中可以适时约见当事人当面听取情况说明。 对于涉及保全裁定不服且向法院提出复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行使司法权,深入追究申请方复议申请的理由。如果理由成立,则裁定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