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如何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7:10:34 78 人看过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举证规则为,患者应举证证明到该医疗机构就医(包括隐名就医)、就医后发生损害的事实,并提供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有过错的初步证据。医疗机构认为其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没有过错的,应提供相应证据。

一、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存在医患关系

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明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

2、医方存在过错医疗行为,包括:

(1)、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诊疗活动;

(2)、违反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实施医疗行为;

(3)、未尽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

(4)、未尽法定告知义务及知情同意义务;

(5)、未尽法定的病历管理义务;

(6)、未尽使用合格医疗产品实施医疗活动的义务;

(7)、未尽合理检查义务;

(8)、未尽保护病人隐私义务。

3、医方的上述过错造成患者以下损害后果:

(1)、死亡

(2)、身体损害

身体损害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组成人的身体的躯干、肢、组织及器官受到损害使其正常功能不能得到发挥的。二是虽然表面上并未使患者的肢体、器官受到损坏,但却致其功能出现障碍。如大脑受药物刺激造成的精神障碍。

(3)、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是指医疗损害所导致的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对患者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4、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两个层面进行。首先应由赔偿权利人证明事实上因果关系存在,如果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不存在,案件以赔偿权利人的败诉结束。如果已经证明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再由法官判断在法律上是否有充分理由使医方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在认定法律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应当运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来认定。因为相当因果关系说强调判断因果关系的客观标准是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取决于社会的一般见解,它要求判明原因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在通常情形下存在联系的可能性。这种判断要求法官依一般社会见解,按照当时社会所达到的知识和经验,只要一般人认为在同样情况下有发生同样损害结果的可能性即可;其客观依据在于事实上这种原因事实已经发生了这样的结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受害人、医院如何举证?
    一、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受害人、医院如何举证?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侵权行为、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两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诊或手术过,而医院对自己权益造成了损害。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和风险意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举例说,如果患者诉医院多收费,患者一定要提供医院的交费单才能说明问题;如果患者起诉由于医院的过失,自己在手术后从正常人变成了残疾人,患者要证明自己以前是一个具备工作和生活能力的正常人。如果当事双方任何一方由对方提出,另一方手中掌握着对自己本身不利的证据而拒不提供,法院可以认定。这一点上医患双方是完全平等的。随着庭审的展开进行
    2023-06-08
    209人看过
  • 法院如何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院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非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患方需要证明存在医疗侵权损害基本事实,包括以下内容:(1)证明医疗关系的成立(首要举证责任):病历和收费单据是证明医疗关系存在的最重要、最直接的证据,患方需要保存好病历和收费单据等;(2)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一般是医疗病历写明的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残疾的还需要委托人身伤残等级鉴定并提交伤残鉴定报告;(3)证明所主张的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及具体数额。另外,根据持有证据的人负有提交证据的义务规则,患方有向法院或者鉴定机构提交未建立门诊档案的门诊病历义务。2、医疗机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适用举证
    2023-06-08
    29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指引之五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二、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六、其他与举证有关的注意事项包括:1、本
    2023-03-29
    3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举证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是死者父母子女的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如行驶证、驾驶证等。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如行驶证、驾驶证等。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
    2023-06-08
    64人看过
  • “打工妹”李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本案是一起典型关系民生的法律援助案件,市司法局非常重视,不但安排专车为原告参加庭审提供全程服务而且承担了原告出庭期间的所有食宿费用。受邢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河北正扬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美霞为原告李琳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其代理人出庭参与了本次诉讼。援助律师宣读完起诉状后,被告当庭口头答辩。答辩时,代理人言辞激烈,认为不存在任何过错,原告的行为是一种以怨报德的行为。针对被告的答辩,援助律师以原告李琳先后就医的三家医院——省某院、北京某甲医院及北京某乙医院共计300多页的病历为依据,提炼出6组46份证据,从中得出结论,正是因为被告错误的诊疗行为,造成了原告现在极其严重的损害后果,被告应当对此负责。为了进一步论证被告的过错,援助律师分别从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角度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陈述,还引用了资深医学专家的著作来证明被告的诊疗失误行为。为了使法官更加清楚地了解案情,援助律师还对一些生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一方及医疗产品的概念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要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而引起的民事侵权纠纷。患者一方是指在诊疗活动中人身、财产权益遭受损害的患者,或者患者死亡的,是指依法由患者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患者的近亲属。医疗产品是指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医疗损害鉴定第十三条(医疗损害鉴定启动、交费和不配合鉴定的诉讼后果)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当事人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应当预交鉴定费。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预交鉴定费。案件审结时,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应当配合鉴定,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应承担相应不利的诉讼后果。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最新规定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
    2023-06-23
    483人看过
  • 如何调解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2023-02-24
    186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4、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5、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6、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7、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
    2023-08-18
    190人看过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举证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患者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患者死亡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身份的证明资料。2、医疗机构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医疗机构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的登记资料。(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2、医学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一、《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多久?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023-06-28
    277人看过
  • 医疗纠纷是否适用人身损害赔偿
    一、医疗纠纷是否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不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应当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从该条款可以看出,处理医疗事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对医疗事故如何处理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步骤
    2023-06-16
    270人看过
  • 如何对医疗损害纠纷进行调解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若无法证明的,可以申请鉴定,由法院根据鉴定结果予以裁判。一、医生误诊会受到什么后果因医生误诊导致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如果证明医生确实存在误诊的行为,并且因该行为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对于有重大过失的医生,可以追偿。如果该医生的行为还违背了其他医疗管理规定,还可能受到行政类处罚或者医院的内部处分。二、患者医疗损害所受受的治疗损失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2023-03-02
    31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如何认定
    根据最新的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对当事人所举证据材料,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审查。因当事人采取伪造、篡改、涂改等方式改变病历资料内容,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致使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无法认定的,改变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资料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制作方对病历资料内容存在的明显矛盾或错误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病历仅存在错别字、未按病历规范格式书写等形式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资料真实性的认定。一、如何认定医院有医疗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过错如何处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
    2023-04-10
    22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如何鉴定?医疗纠纷赔偿标
    一、医疗事故纠纷如何鉴定?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023-03-29
    12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如何举证才能获得赔偿
    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首先,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在什么时间受到什么伤害提供证据,即作为原告的患者的损害与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具有事实因果关系,这些事实可以通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的挂号、交费单据等证据证明。否则,如果患者在此医疗机构就诊而起诉其他医疗机构显然是不能成立的主张。其次,患者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受到了多大的伤害,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损害数额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这些都是要由原告即患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再次,在医疗诉讼中,如果医疗机构提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后,而此时就要求患者提供反驳的证据,否则,患者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危险。一、如何认定医院是否有医疗过错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2023-04-11
    29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如何举证处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0
      法律分析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举证方式如下: 1.纠纷起因、被告过错、损害事实的依据,要求赔偿数额及计算依据。 2.受损害现场、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及证明。 3.涉及民法典规定的特殊侵权赔偿的受害人,应提供损害的事实以及损害事实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据。 4.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证明内容。
    • 医疗纠纷损害赔偿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7
      医疗纠纷损害赔偿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口头起诉的方式进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起诉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
    • 医疗纠纷时医疗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1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书; 2、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四、计算清单: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五、其他与举证有关的证据。
    • 医疗损害的责任应该如何举证?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又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5
      医疗损害的责任应该如何举证?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举证责任规则,应当由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受害患者一方无法举证证明的,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举证责任缓和,能够证明表现证据的,推定医疗机构有医疗过失。如果受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法定情形,亦推定医疗过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那么,具体规定有什么样的呢?请看下文
    •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6
      2001年12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意思是:1。患者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责任可以转移。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确立证明达到达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将转移到医疗机构。三是确定责任转移的依据。确定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