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13:02 416 人看过

所谓法定赔偿,是指在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中,在实际损失、侵权所得和许可费用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法院在法定限度内自由裁量赔偿数额。这一制度法在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各部门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在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顺位上本是末席,却成为各级法院确定赔偿数额的首选,一些法院适用法定赔偿的比例甚至接近100%。因此,有必要对法定赔偿问题进行系统地梳理。

一、完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通过补偿填平权利人受损的利益,使被侵权人的权利恢复到侵权行为未发生时。具体而言,就是侵权行为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额赔偿。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1)任何人不得因为他人的违法行为而受损害。

(2)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而致富。

(3)不能以过错程度来作为赔偿范围的依据。

法定赔偿作为一种确定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虽然有可能产生与惩罚性赔偿相同的结果,导致侵权人的赔偿远远大于其获利,或原告获得的赔偿高于其可能遭受的实际损失,但也不排除确定的赔偿数额还不足以弥补权利人所遭受的损失。无论如何,法院仍然需要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只有在此基础上,法院才能根据具体侵权行为的情节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法定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依然是补偿性的,并没有超过完全赔偿的范围。

二、法定赔偿的性质与存在理性

法定赔偿本质上是完全赔偿原则在具体适用过程中,由于所失利润和侵权所得不能确定,而由人民法院依当事人请求或依职权采用的一种计算损害赔偿数额的方法。

然而,法定赔偿作为一种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它不要求完全计算损害,即不严格以损害作为计算标准,而是由法院直接根据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酌情确定损害赔偿额。其存在的合理性是什么?笔者认为,第一,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非物质性决定了适用法定赔偿的必要性。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难以评估,允许法院酌定赔偿数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损害赔偿确定难的问题。第二,诉讼经济的考虑。在确定损害时,诉讼成本包括法院调查取证的成本、权利人完成举证责任的成本、侵权人为应对诉讼的成本等等。然而,往往在耗费了大量的诉讼成本后,依然无法准确计算损害赔偿额。第三,趋利避害的心理。由于权利人所失利润和侵权人侵权所得的证据真实性难以认定,促使权利人倾向于选择适用法定赔偿以求获得较高的赔偿数额。

三、法定赔偿制度的立法与司法现状

我国现行立法对法定赔偿的规定,更多地体现了规范的强制性而不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首先,在适用顺序上,立法秉承了慎用法定赔偿的精神,各部门法均将法定赔偿的适用置于后位顺序。只有在所失利润和侵权所得、许可费用这几种方法均无法适用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法定赔偿,它是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最后选择。其次,在启动方式上,关于侵害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都明确了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依照职权适用法定赔偿,但是关于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对于如何启动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最后,从赔偿的最高限额来看,三个部门法并不一致,但这只是因为修法的先后所导致的暂时现象。可以预见,随着著作权法与专利法的修改,三部法所规定的法定赔偿最高限额应该会逐步保持一致。

近年来,由于法定赔偿方法的适用比较简便,可以省去举证、质证的繁琐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当事人及法官都乐于适用。司法实践显示,绝大部分知识产权案件都是以这种方式确定侵权人的损害赔偿数额,法定赔偿有成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唯一方式的风险。绝大多数法院判决书中呈现出千篇一律的套话,没有具体分析最终确定的法定赔偿数额与侵权行为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甚至出现了权利人可供预测的赔偿行情。在某种程度上,法定赔偿的泛滥和随意性也是促发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愈演愈烈的一个诱因。

四、法定赔偿数额的计算与考量因素

目前,我国对法定赔偿数额的计算只有赔偿幅度的规定,赔偿标准和具体赔偿金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来确定。相比于其他国家,我国法定赔偿的自由裁量幅度比较大,缺乏细分的操作规则,难以避免同类案件裁判结果的差异性。法定赔偿数额的确定是以一件专利产品、商标、作品为计算单位,还是一个侵权行为或具体的侵权行为人为计算单位,理论上存在不同认识,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

笔者认为,应该针对侵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行为的不同特点,在法定赔偿的计算上作出有区别的、灵活的规定,例如就侵害著作权的法定赔偿计算,可以借鉴美国版权法的规定,以每一部作品作为计算单位,不论侵权人数多寡,均规定一个有下限和上限的赔偿范围,具体数额由法院视为正当即可。如果是故意侵权或过失侵权造成的损害,可分别规定提高赔偿金额的上限或降低赔偿金额的下限。就侵害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关于法定赔偿数额如何计算的问题,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对故意侵权与非故意侵权设定不同标准的赔偿额度。

如何在法定赔偿幅度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我国知识产权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具体的考量因素。具体为:关于专利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21条、关于商标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16条第1款、关于著作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25条第1、2款。尽管三个司法解释所列举的因素并不完全一致,因权利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有些因素是共同的,即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持续的时间、侵权产生的后果、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笔者认为,适用法定赔偿确定损害赔偿额,既要体现对权利人的利益保障,又要体现公平合理,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2)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3)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4)侵权的具体情节。

五、结语

设置法定赔偿制度本是为了解决因权利人的举证困难而造成的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既不是决定损害赔偿时的优先选择,也不是平行选择,而是一种兜底选择,即在已有的赔偿决定方式无法有效计算出赔偿数额时方可适用。因此,法定赔偿不应该成为常态。有学者指出,法定赔偿在司法适用中被异化为惩罚性赔偿,导致反侵权经营。[1]

笔者认为,要避免上述弊端以实现利益平衡,就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规范使用法定赔偿。第一,严格遵照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适用顺序。即只有在所失利润、侵权所得和许可费用都无法确定的前提下,才能适用法定赔偿。第二,综合考虑影响法定赔偿数额的各种因素。只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各种考量因素与赔偿数额之间建立合理的对应关系,才能减少适用法定赔偿的随意性,抑制法官恣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使权利人得到合理的补偿。第三,规范法定赔偿判决的说理与论证,加大判决的公正性和可预期性。

更为重要的是,法定赔偿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适用,法官的理由往往是无法确定损失。然而,是否真的存在无法确定的损失?笔者认为,这是个伪命题。事实上,法定赔偿的适用根本没有基础理论作为支撑,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产物,但却成为法官拒绝进一步发现侵权事实和寻找赔偿证据的挡箭牌。如果说过去这么做是基于现实需求,那么,现在它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应该退出历史舞台。换言之,面对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仍应坚持损害填补的基本原则,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回归制度的本来面目,减少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随意性,真正保障各方利益的公平与公正。

[1]刘铁光:法定赔偿在著作权司法适用中的变异,《电子知识产权》,2008年第4期,第53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最新司法解释与知识产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一)指导性原则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民事侵权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指导性原则,包括:1、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只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才可根据受害人的请求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对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一般不予支持,而是根据情形判令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该解释中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性质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即是一种补偿性的赔偿,而非惩罚性赔偿,因而应避免出现过高的赔偿额。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参照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二)有关侵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人身权、商誉的精神损害赔
    2023-06-05
    299人看过
  • 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知识产权请求权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两种不同的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救济的是对知识产权的抽象侵害。所谓抽象的侵害是指对知识产权人就其知识产权的享有或行使构成的侵害,其救济的目的在于回复知识产权的圆满状态。这种抽象的侵害既可能是现实的,也可能是将来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救济的是对知识产权人权利在传播中造成的实际损害。事实上,前者救济的损害可能涵盖后者,也就是说对知识产权的抽象侵害既可能造成知识产权人的单纯权利状态的损害,也可能造成知识产权人实际的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失。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成立不要求侵权人具有过错和具体的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失,只需要有侵权事实即可。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侵权人有过错和对知识产权人造成具体的损失。知识产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既可能并存,也可能只成立知识产权请求权,因为后者责任入口更小些。深入的理论分析发现,知识产权请求权是一个权利束。我们暂且可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一
    2023-06-08
    70人看过
  • 对付知识产权被侵害的方法
    1、去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并且申请行政查处这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2、向社会新闻媒体曝光。3、搜集、保存对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为以后协商或诉讼做准备,也可以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4、事情严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要求进行一定赔偿来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海外知识产权被侵权怎么办(一)行政保护途径(l)专利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利纠纷进行行政调处。专利纠纷主要包括: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等。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条件如下:调处请求人必须是与纠纷和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有明确的被请求人;有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和受案范围;当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诉。(2)商标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
    2023-07-02
    337人看过
  • 侵犯知识产权怎么取证,侵犯知识产权如何赔偿
    一、侵犯知识产权怎么取证侵犯知识产权怎么取证,可以参考一下:1.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的把握是有一定难度的。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4.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5.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二、侵犯知识产权如何赔偿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数额,一般是按照被侵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如果无法确定损失的,则按照侵权人获利的情况确定。获利的情况无法确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数额,之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
    2023-05-06
    491人看过
  • 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一.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缺陷我国知识产权赔偿数额的规定,始见于1997年2月2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38条规定:在难以完全准确确认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侵权获利的情况下,可如下确定赔偿额:其一,侵犯商标权、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侵权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对受害人赔偿数额为人民币1万元到30万元。对于侵权后果严重的侵权人,包括屡次侵权的行为人,赔偿数额可至人民币50万元。其二,侵犯外观设计权、实用新型权的行为人,应赔偿受害人人民币0.5万元至15万元。该《意见》第39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如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侵权手段、侵权情节、侵权时间、范围、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和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商业信誉损失等。在总结地方法院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最高人民
    2023-02-04
    324人看过
  • 知识产权被侵害的,可否请求惩罚性赔偿
    可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是把惩罚性赔偿制度纳入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设立是因为知识产权权利对其权利难以进行充分的控制和有效的保护;较之其他财产权而言知识产权更容易遭受侵犯且权利人难以证明损失数额。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一到五倍内确定赔偿数额。律师补充: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初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一)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二)被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三)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销、代理、代表等关系,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四)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业务往来或者为达成合同等进行过磋商,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2023-05-06
    58人看过
  • 商标侵权怎么赔偿知识产权
    起诉商标侵权按照以下规定赔偿: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商标侵权1、未经注册
    2023-08-02
    191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范围及计算方法
    这段内容描述了人身侵权损害赔偿项目的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补偿费用。人身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补偿费用。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赔 偿 项 目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该案件涉及工伤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因工伤事故受到损害的,可以获得以下赔偿项目:1. 医疗费: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2. 护理费: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病假期间的
    2023-09-09
    288人看过
  • 认定侵害知识产权有哪些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1、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2、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3、伪造、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4、拒不履行保全裁定;5、侵权获利或者权利人受损巨大;6、侵权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7、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此外,人民法院还会考虑侵权手段、次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综合判断。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侵害,以填补损害为主,填补损害的方式有哪些?1、以权利人的损失计算;2、以侵权人的侵权获利计算;3、以正常许可费为参照计算;4、适用最高法院吴县会议纪要的定额赔偿标准。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评估、鉴定等方法也可以用于赔偿计算。这些赔偿的计算方式,被侵权人在通常的诉讼中具有选择哪种计算方式的权利。但是受害人
    2023-08-02
    393人看过
  • 处理知识产权侵害的措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的,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
    2023-07-05
    129人看过
  • 四种计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方法
    (一)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额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计算方法。但由于知识产权自身具有的特点,很难评估侵权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失,因此,最高院司法解释对计算方法作了具体规定。这种计算方法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权利人的产品销量若没有减少,则不能适用此方法;二是权利人的产品销售下降,可能是由多个因素引起,难以定量衡量侵权行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从而无法确定侵权行为实际造成权利人多大的损失。由于知识产权各个部门法或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而传统的补偿性赔偿并不包括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权利人无法通过补偿性赔偿获得合理费用的补偿,因此有人认为让侵权人承担合理费用的规定,具有惩罚性。本文认为,合理费用的支出和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实际上也是权利人的损失,按照全面赔偿原则,赔偿数额包括合理费用是应有之义,并不具有惩罚性。(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的全部利润作为赔偿额
    2023-06-05
    161人看过
  • 揭示知识产权的侵害形式
    第一、关于著作权的网络侵权。著作权法直接赋予了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他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著作权人的作品上传至网络服务空间供不特定人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免费观看或下载,就受犯了苦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除此之外,网络侵权行为还涉及到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等权利。第二、关于古标权的网络侵权。如他人未经商标权人同意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并将该商品在网站上销售,或者在网站上做厂告宣传的。第三、关于专利权的网络侵权。如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专利产品,在网站上进行销售或者许诺销售的。知识产权的权益是什么主要包括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一)人身权利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
    2023-07-05
    68人看过
  • 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怎么认定知识产权侵权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是对智慧财产创造者劳动的践踏和剥夺,是危害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腐蚀剂。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人士对知识产权的不断认知,都有意识的尽量不对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侵权。知识产权侵权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即版权)侵权。二、怎么认定知识产权侵权(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事实上,我国知识产
    2023-02-18
    61人看过
  • 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是学者们争议比较多的问题。有学者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3、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
    2023-08-17
    1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问题如何解决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2
      解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问题,可以更多地从市场价值角度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除了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外,还能向社会传递知识产权有价值的理念,警示潜在的侵权人不要做违反规则的事情。首先,要让侵权者认识到,与其侵权而支付高额的损害赔偿,不如寻求许可,在支付了合理费用之后使用相关的作品、专利技术、外观设计。在此基础之上,法院还可以针对那些恶意侵权者或者反复侵权者,适用两倍到三倍的高额损害赔偿,迫使他们或者走
    • 关于知识产权的侵权知识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01
      会展行业是一个比较容易遭受知识产权侵权困扰的行业。一方面,展会活动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型”和“服务型”产品,其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名称、品牌、举办历史等无形资产方面,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题材类似的展会重复举办的问题自然难以避免;另一方面,从参展商角度,在展会上亮相的几乎全是最新的产品或技术,如果这些产品和技术得不到有效保护,企业的损失将相当惨重。通常所说的展会中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参展商展出的新产品
    • 我国知识产权方式惩罚性赔偿,侵犯知识产权怎样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5
      1、《著作权法》第48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商标法》第56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
    • 知识产权被他人故意侵害后是否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3
      知识产权遭到他人故意侵害的,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
    • 怎么维权知识产权的被侵权赔偿赔偿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8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一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在采用双重赔偿标准的情况下,法院多选择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这一标准。 首先,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该规律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该代价和受害人应得的代价大致相等。 其次,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取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