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一百三十四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4:02:33 423 人看过

一、刑诉法一百三十四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另外若是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最长期限为D37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2012年3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尊重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贪官外逃将人财两空。2012年9月25日,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郑州举办,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新增刑事和解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单位行贿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
    2023-03-19
    294人看过
  • 刑讯逼供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出于泄愤报复进行刑讯逼供的;2.对多人或多次进行刑讯逼供的;3.刑讯逼供,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4.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5.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6.刑讯逼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一、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两者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
    2023-03-13
    400人看过
  •  第一百七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需要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时需要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将其记录在案。若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则应附卷。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应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听取其意见并记录在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需要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时需要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将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犯 罪 嫌 疑 人 认 罪 认 罚 时 , 人 民 检 察
    2023-09-11
    310人看过
  • 邹道明说,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邹道明说,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撞死一人或者致三人以上重伤,并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只要出现致死的情况并且肇事者付主要责任的,他就可能面临刑法的惩罚。但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除非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驾车、无照驾车、超载驾驶等6种情形之一的,才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多数情况下,无论从经济上看,还是从刑法角度说,撞伤不如撞死的说法都站不住脚,但反复碾轧案还是屡现报端,究其原因不外以下几点: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制度不健全一旦出现重伤情形个人无力承担;是否故意碾轧法律上难认定,缺少法律的严厉震慑;社会道德普遍滑坡,恶意索赔事例屡现让
    2023-04-25
    454人看过
  • 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修改为
    一、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修改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在第一百五十二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023-04-18
    269人看过
  •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重大情况是什么
    一、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重大情况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巨大损失的情形,主要包括:(一)由于污染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二)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三)人群发生中毒症状或辐射危害;(四)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和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影响;(五)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等等。后果特别严重的指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多人重伤或者死亡、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的等。二、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概念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2023-06-15
    485人看过
  • 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在我国刑法中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
    2023-07-04
    233人看过
  • 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内容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一、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相关概念解读(一)当事人:1、被害人;2、自诉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二)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1、父母;2、养父母;3.监护人;4、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三)诉讼参与人:1、当事人;2、法定代理人;3、诉讼代理人;4、辩护人;5、证人;6、鉴定人;7、翻译人
    2023-03-20
    466人看过
  •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上诉期限多久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不服一审的上诉期限的时间:(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三条)1.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2.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
    2023-06-03
    490人看过
  • 刑诉法一百三十九条中如何规定刑侦物品查封?
    我国公安机关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物品进行查封。那么是不是所有嫌疑人的物品都要被查封,查封的期限是否有所规定,执行查封时,公安机关需要提供哪些法律文书呢?以上问题在刑诉法一百三十九条中都有详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第140条规定了: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它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提问中的扣押决定书以
    2023-06-03
    191人看过
  • 司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判决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章第261条是什么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本条规定,遗弃罪的主要特征是:犯罪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有遗弃行为,其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不作为,即行为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又有扶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这种义务,但是也可以使用作为的方式实施;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
    2023-07-08
    486人看过
  • 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只要行为人收受了他人的财物,或者主动向他人索要财务,无论是现金还是银行转账或者是其他有价值的物品,都是会成立受贿罪的,这里要告诉大家,一旦构成受贿罪,一定要积极退赃,认真反省悔过,争取取得谅解,以此来减轻刑罚。刑诉法第七十八条的减刑条件是什么?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
    2023-08-05
    251人看过
  •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发布)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长骆琳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一、将《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6号)第一百二十八条修改为:“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三)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2023-06-05
    104人看过
  • 第三百一十三条制毒300公斤的怎么量刑
    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2023-08-01
    79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是什么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刑事诉讼法第33条和34条是关于委托、指定辩护人的规定。 2、第267条是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规定。 3、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和定什么罪判什么刑没有关系。被告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判刑是刑法规定的。
    •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起诉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是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该立案标准为: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才构成此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
    •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到第三百五十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第348条:非法持有毒品罪 4、第349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第350条: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第351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7、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8、第353条:引诱、教唆、欺
    • 二百四十条之一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1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的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XX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七十三条是什么刑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第四百七十三条检察人员出席第二审法庭的任务是:(一)支持抗诉或者听取上诉意见,对原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错误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纠正意见;(二)维护原审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建议法庭维持原判;(三)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四)对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况制作笔录;(五)依法从事其他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