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可得利益侵权责任是一样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0:22:14 419 人看过

不是一回事,但是可得利益也可以算在侵权责任里。

(一)可得利益与可得利益损失的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而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

可得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二是在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中,劳务或服务的提供者通过提供劳务或服务获取的预期纯利润。可得利益损失就是指受害人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上述预期纯利润的损失。

如生产设备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迟延交货而耽搁生产所遭受的生产利润损失;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不交货而无法转售给已签约的下家买主所遭受的转售利润损失;承包经营合同中,发包方毁约造成承包方承包经营利润损失;服务合同中,被服务方毁约造成服务方预期利润损失。

(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构成要件

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我国《民法典》采取的主要是严格责任制。因此,就违约损害赔偿来说,只要具备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三个要件,违约方就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作为违约损害赔偿一部分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当然也要具备上述三个要件。

(三)可得利益损失的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有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之分。所谓约定赔偿,是指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按照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损失赔偿计算方法,来计算损失赔偿额。所谓法定赔偿,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事先就损失赔偿作出约定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损失赔偿额。约定赔偿优先于法定赔偿。由于约定赔偿较为简单,以下内容仅涉及法定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侵权责任租金算不算损失,可得利益怎么认定
    一、侵权责任租金算不算损失1、侵权行为造成实际租金损失或者可得租金损失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租金损失,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可得利益怎么认定(一)在确定可得利益赔偿时,受害人不仅要证明其遭受的可得利益的损失确实是因
    2023-06-16
    156人看过
  • 合同中的侵权责任怎么处理
    合同中的侵权责任,一般可以按照违约行为来支付违约金。我国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合同侵权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对方的人身、财产权益。合同侵权与合同违约构成竞合,受损害方可以选择侵权之诉或者违约之诉。也即是二者选其一进行主张。如果提起合同违约之诉,就不能再起诉他人,而侵权之诉则可以同时对有过错的第三人提起诉讼;此外,侵权之诉还需要承担举证损害事实存在,对方有过错,过错行为与侵权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之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一、特殊情况下的侵权责任认定1.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而且是在执行职务不当的条件下,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故意使他人受到损害的
    2023-03-29
    380人看过
  • 可得利益认定是怎样的
    一、可得利益认定是怎样的所谓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在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将来必须通过合同的如期履行才能实现的利益。按照目前学理界大多数人的观点,可得利益具有如下特点:(一)未来性。即可得利益是一种未来利益,它在违约行为发生时并没有为合同当事人所实际享有,而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以及合同当事人的一定的付出才能得以实现。或者说该利益是确定的、无争议的,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将必然出现的一种损失。(二)期待性。即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希望通过合同的履行所获得的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约时能够合理预见的利益。同时,这种可得利益应是在短期内能取得的利益,而不是久远将来因合同的履行而可能获得的效应利益。(三)现实性。即可得利益已具备实现的客观基础和条件,只要合同如期履行,就会被当事人所获得。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实现这一利益作了一些准备,具备了转化为现实利益的基础
    2023-05-06
    274人看过
  • 侵权责任是否应当赔偿可预期利益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利益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赔偿,如果有证据证明预期利益因侵权行为无法实现的,可以主张预期利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023-06-13
    339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权利可否让渡
    可以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侵权责任和权利保护盗版者(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未经出版者(权利人)的同意(许可)而私自印刷(复制)并/或出售出版者图书,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将会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承担。兹分述如下。(一)民事责任1.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在此情况下,侵权行为人(盗版者)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在此情况下,侵权行为人(盗版者)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23-07-21
    374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中股东的权益及责任问题
    股东可能承担责任。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法人和其他出资人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和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利益,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租聘合同纠纷中谁承担责任1.签订租赁合同后,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违约的,按合同约定赔偿,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2.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
    2023-07-20
    209人看过
  • 夫妻共同侵权责任的责任类型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侵权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了其他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一、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侵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一)停止损害。如果侵害著作人身权的行为仍然在延续,则应承担停止损害的责任。例如,把合作作品当成自己的独创作品发表的侵权人.应停止以独创作品名义继续发表的行为。(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人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造成不良影响,导致受害人名誉降低的,应承担消除不良影响,为受害人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例如,非法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侵权人.应负责销毁那些经过篡改后的作品,并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为受害人恢复名誉.(三)赔礼道歉。侵权人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往往给受害人带来精神上的不快甚至痛苦。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有利于受害人
    2023-03-11
    123人看过
  • 无效合同中的侵权责任还需要履行吗?
    不需要再继续履行了。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一、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的区别是什么?1、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原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问题。但经济合同成立与生效具有本质的不同,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一种事实状态。2、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问题,而不产生其他的法
    2023-06-21
    83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与侵权责任的承担人一样吗?
    如果这个责任认定书上规定的责任主要承担人是侵权人,那么就是一样的。责任认定书一般三日内能下来。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三日内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会下发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由哪些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
    2023-06-22
    200人看过
  • 可得利益损失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和认定,与举证责任分配密切相关。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9年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可得利益损失认定提出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人民法院在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结合上述指导意见的规定予以正确适用。(1)因违约行为的发生守约方遭受了哪些可得利益损失,包括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等,由守约方应负举证责任。(2)守约方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中,哪些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守约方负举证责任;至于不可预见的损失,既可以由守约方举证,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3)守约方是否因违约而获有利益,如规避了市场风险、少支出了费用等,由违约方负举证责任。(4)守约方是否存在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形,违约方负举证责任。(5)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成本,守约方负举证责任。即违约方一般应承担
    2023-06-14
    500人看过
  • 合同中的免除侵权责任协议书有效吗?
    无效,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般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般的合同条款可以约定,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可以。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一、侵权行为如何分类?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一般构
    2023-06-23
    72人看过
  • 侵权责任私了是可以的吗?
    侵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所以出现侵权纠纷时,只要双方同意的,是可以私下和解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一、侵权责任私了违法吗不违法,发生纠纷双刀可以私下解决的。法律没有规定私了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条审判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听取其意见。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五百零一条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告人承认
    2023-06-21
    442人看过
  • 合同中的可得利益损失对双方有何影响?
    合同的可得利益损失是指一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等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损失的财产损失。根据交易性质、合同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可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在生产设备、原材料等销售合同中违约,因出卖人违约造成的买受人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工厂未依约履行合同应否赔偿可得利益工厂未依约履行合同,导致受害方丧失了该应得的收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2023-07-08
    178人看过
  • 如何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法律咨询:如何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律师解答:人民法院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应当限于侵权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因其他权利所产生的利益,应当合理扣除。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系另一产品的零部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零部件本身的价值及其在实现成品利润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为包装物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包装物本身的价值及其在实现被包装产品利润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产品或者制造产品的技术方案在专利申请日以前为国内外公众所知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产品不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新产品。
    2023-04-23
    46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可得利益是否构成侵权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3
      对财产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可以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法律规定:对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实际损失,包括对现有财产造成的损害以及侵权行为发生时已经预见或者可以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
    • 所谓合同获得的利益是可得利益的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1、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是按照合约合法的利益。 2、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财产对方交付的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 3、故可得利益主要包括: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等。 4、依合同法采取的严格责任制,该损失的赔偿同样只须具备三个
    • 合同中的侵权责任可以排除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7
      原则上讲,由于侵权责任是一种法律规定的责任,通过合同条款来排除自己的责任要受到很大的限制。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五百零六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此外,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
    • 合同可得利益的属性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5
      1、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是按照合约合法的利益。 2、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财产对方交付的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 3、故可得利益主要包括: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等。 4、依合同法采取的严格责任制,该损失的赔偿同样只须具备三个
    • 2022年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是否包括可得利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对财产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可以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根据我国法律,对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实际损失,包括对现有财产造成的损害以及侵权行为发生时已经预见或者可以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