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否可以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8:22:05 436 人看过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而是不受5年的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在继承之后仍是保持着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的。那么如果再次上市的话仍是需要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也可以赠与,但是必须在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之后才可赠与。

一、父母的经济适用房如何继承

经适房只要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是你父母的你买了有房产证,房屋就是你的,将来可以继承,国家不会收回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但要出售的时候就补差价如果是继承的房出售,还要补缴20%的个税财产的话,当你父母百年后,你可以立遗嘱,只要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性质,受五年限制,五年限制按最初取得所有权之日算起。五年后才能转让所有权们子女有继承权。

二、经济适用房的买卖风险有哪些

购买经济适用房主要存在以上三种风险:

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

即实际购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以符合购房条件的其他人名义进行购房。这类购房行为将被认为侵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平等购房和获得房屋的权利,非法占有社会公共资源,使国家的有关土地、房产税费流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从而构成无效买卖合同。

2、未满5年即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济适用房购房人拥有有限的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由政府按照规定进行回购。

因此,如果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尚不满5年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相应的买卖合同一般会被认为违反了已购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而无效。

3、无法过户登记的情形

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满5年的,可以按照政府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此时,购房者转让经济适用房的,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购买,此为强制性规定。

若是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未放弃回购,购房者则无权私自转让房屋,否则后续亦无法过户登记给其他人。若是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放弃回购,出具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购房者方可将其房屋按照市场价格上市交易。

三、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什么流程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经适房转商品房是人们一个认知的误区:很多人错误的理解,能进入市场出售的房屋,都叫做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不算商品房。如果要买卖经济适用房,就得先把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性质变为商品房。

根据七部委联合颁发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住户,在取得房屋产权的前五年内,是没有完全的房屋产权的,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加上政府优先回购等其它政策,经适房在业主获得房产的前五年,是不能所以售出的,这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经适房不能买卖的原因。

经适房要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做出了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据此规定,取得完全产权之后的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进入二手房流通市场,进行买卖交易了。

但是,取得完全产权后的经适房,虽然可以上市交易,其性质仍然属于经济适用房,房屋性质并没有变为商品住宅,这一点,从《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中,不动产权性质一栏中可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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