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盗窃罪的认定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5 08:37:28 212 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盗窃罪的认定有几种

关于盗窃犯罪的判定标准,我们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考虑。首先,主体条件至关重要。在实施盗窃行为时,犯罪主体应该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是盗窃罪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其次,主观因素也是构成盗窃罪不可或缺的要素。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去实施盗窃行为,而非过失或者意外。再次,盗窃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集体以及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权益,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些都是构成盗窃罪的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民间借贷涉嫌诈骗吗

在此,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即民间借贷并非属于犯罪行为,它仅限于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相互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而非受到金融监管部门正式授权并开设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从事的此类活动。换句话说,其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交由民事法律加以调节和规制,因此也就无法产生刑事责任。然而,诈骗罪则不然,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定义是指拥有非法占有目的者,通过虚构事实或是掩盖真实情况的欺诈手法,从他人手中获得了数量较为庞大的公私财产。在此过程中,欺诈行为构成对他人对于特定财物所有权的正当行使的侵害。与民间借贷相比,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取得的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动机。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指行为人试图透过非法手段对他人所有的财产行使事实上的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乃至处分权,从而侵犯了他人对某一特定财物所有权的正常行使权利。在这种诈骗犯罪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以虚假的理由或者故意掩盖真相来蒙蔽受害人,诱使他们给予大量的金钱,而且借款金额普遍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盗窃罪行的鉴定和评断过程是多角度、全方位的: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其次,其行为必须具有明显的故意性而非过失或者意外;再次,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公共财产以及私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最后,犯罪行为必须包含实际的盗窃物品数量较大或者有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的情况,以上所有因素都是构成盗窃罪的必要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盗窃自首情节有几种,如何认定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2、如实供述罪行(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
    2023-04-16
    463人看过
  • 盗窃罪的犯罪形态有哪几种
    一、盗窃罪的犯罪形态有哪几种?犯罪形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四种形态。《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
    2024-02-07
    346人看过
  • 盗窃罪的实施手段有几种
    一、盗窃罪的实施手段有几种盗窃犯罪的行为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在两年内在同一地区发生三起及以上的盗窃活动;其次是实施盗窃时携带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违禁物品;此外还包括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他人私宅、住所并进行盗窃的行为;以及在诸如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专门保管且方便随时取用的财务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
    2024-07-24
    381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息纠纷有几种类型
    三种民间借款利息纠纷的主要类型如下:(一)口头约定形式。(二)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无约定,此种现象发生纠纷,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无利息约定。(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约定。一、该怎么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怎么算呢?个人借款的利息的约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二、在法院起诉债务人利息怎么算在法院起诉债务人利息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计算。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可以自由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合同不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利息。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除外。因此,起诉债务人的利息按照双方约定的利
    2023-03-28
    66人看过
  • 涉嫌盗窃罪有哪几种罪行
    一、涉嫌盗窃罪有哪几种罪行1、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偷窃罪和盗窃罪有什么区别1、偷窃罪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名。偷窃是基于自己或第三人的无正当权利占有,而擅自取走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规范,法律上偷窃也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但一般偷窃数额较大,才会被定义为盗窃罪。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
    2024-01-26
    289人看过
  • 盗窃罪属于几类几种
    法律综合知识
    一、盗窃罪属于几类几种盗窃罪作为侵犯财产罪类中的一种核心犯罪类型,其罪名源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所谓盗窃罪,乃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务为目的,通过盗窃手段获取数额巨大或频繁进行此类行为者、侵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行为者、持有武器进行盗窃者以及在公共场所秘密扒窃者的犯罪行为。这种罪行是最为历史悠久的侵犯财产犯罪之一,几乎与私有制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如影随形,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盗窃罪无疑是侵犯财产罪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属于哪一类犯罪盗窃罪规定于《刑法》
    2024-04-26
    271人看过
  • 行贿罪借款买房的认定有几种
    一、关于行贿罪借款买房的认定有几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有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下,向国家公职人员交付财物。倘若一个个体将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的贷款中,并且这笔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答谢国家公职人员的协助或者为了换取某些特殊的优惠待遇,那么这样的行为有可能被视为行贿罪。然而,若此种贷款购房的行为仅是出于个人生活所需,并无任何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意图,那么这种行为便无法被判定为行贿罪。另外,如果贷款购房的行为并未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没有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同样不会被认定为行贿罪。因此,对于是否构成行贿罪的问题,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而非简单地做出一刀切的判断。如果贷款购房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行贿罪。反之,如果上述条件均不满足
    2024-07-19
    226人看过
  • 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有哪几种
    一、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有哪几种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主要有两点: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为“林木”,如果盗伐的仅仅是他人村前或者屋后零星的树木,数额较大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设立盗伐林木罪的目的是为了惩戒破坏环境的不法分子,强调的是“盗伐”,如果仅仅是盗窃他人已经伐倒的树木、数额较大,则会构成盗窃罪而非盗伐林木罪。二、关于盗伐林木犯罪的既遂问题实践中经常出现树木被伐倒后还未运走,即被有关部门发现,此时就盗伐林木犯罪犯罪形态产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林木未被及时运离现场,构成犯罪未遂。认为此种情行已构成犯罪既遂。森林和林木具有普通财产犯罪的特征,由于我国森林资源相对稀缺的现实情况,且正在生长中的林木不同于一般财产,其价值在生长过程中只是一种可期待的价值,而森林资源作为一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应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因此我国《刑法》把盗伐林木罪划归在破坏环境资源
    2023-04-13
    150人看过
  • 盗窃罪的判刑方式有哪几种
    一、盗窃罪的判刑方式有哪几种1、盗窃罪判刑的方式有三种,盗窃罪量刑的标准如下:(1)、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二、盗窃罪的客观表现1、秘密窃取是指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暗中进行的。如果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他人发现阻止,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秘密窃取,构成犯罪,应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如果取财时没有发觉,但财物窃到手后即被发觉,尔后公开携带财物逃跑的,仍属于秘密窃取,要以盗窃论处;如果施用骗术,转移被害人注意力,然后在其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取走财物的仍构成秘密窃取;
    2023-06-04
    457人看过
  • 民间借贷有借条的能认定诈骗吗
    认定是否诈骗的关键,不是看是否有借条,而是看借款人的行为和相关综合情况。在实践中,借款型诈骗犯罪和民间借贷纠纷的外观上很相似,都表现为借款人欠钱不还,而当借款人被指控为存在诈骗行为时,借款人往往会拿出借条、借款合同等出来证明双方是合法的借款关系,而非诈骗犯罪。借条的内容,一般是借款给双方的信息和借款数额,还款日期等。一般而言,还款日期的约定是一种归还意愿的体现,但是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和借贷诈骗犯罪的区分,最关键的,还是要看借款人是否采用欺骗手段和借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民间借贷,在借款行为发生时,借款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主观上有还款意愿,但是却在借款后,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力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
    2023-03-02
    76人看过
  • 盗窃罪撤案的几种情况
    盗窃罪撤案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后,如果出现刑事诉讼法的情形时,如证据不足、盗窃情节轻微等,就可以撤销案件。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可以撤诉,刑事立案说明犯罪事实的成立,是不能撤销案件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刑事案件的原告一般是检察院盗窃罪属于刑事犯罪,而刑事案件只能结案,不能撤案。一、报警撤销是不是不能再报了报警撤销是不是不能再报了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报案后撤案,是否能报案警方是否能立案,进行以下分析:对于能撤案的一般是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是不能撤案的。在行政案件中,特别是大家常见的故意伤害轻伤以下的治安案件,警方认为可以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撤案。二、在刑事立案后能不能撤案1、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通常不可以撤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撤案,自诉案件可以撤案。公诉案件是指由检察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
    2023-03-27
    266人看过
  • 认定盗窃罪要几样证据?
    一、认定盗窃罪要几样证据?1、现行法并没有规定认定盗窃罪要几样证据盗窃罪需要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盗窃罪证据中,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直接证据外,其他种类的证据多为间接证据,并对证明犯罪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情况下,更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2、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盗窃罪证据标准的研究是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犯罪与刑罚的实体规定和《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一般规定,确立认定盗窃罪犯罪构成及法定量刑事实所具备的证据标准和证据要素。3、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有关知情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秘密窃
    2024-01-20
    345人看过
  • 盗窃罪构罪不捕情形有几种
    盗窃罪构成犯罪但不予逮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处于预备阶段、中断状态,或者防卫过度、避险过度等特殊情境下;其次,对于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且恶意程度相对较低者,以及在团伙犯罪中所担任的次要角色如从犯或胁从犯,以及在案件发生后主动自首并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还赃物、赔偿损失且真诚悔罪的犯罪分子;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而且已经得到有效执行或者提供了相应担保,也可以考虑豁免逮捕;此外,若是因身患重病、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正值孕产期,或者犯案时为未成年人或者在校生(年龄在十四至十八岁之间),只要其本人有悔悟之意,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亦可考虑不予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2024-07-28
    456人看过
  • 盗窃罪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几种
    在涉及到盗窃罪时,适用缓刑的具体情况通常可归纳为如下几点:其一是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决处以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行为人具备明显的悔过心理和行动,其中包含了终止相应犯罪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最后也需要保障此类行为不至于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例如来说,如果犯罪嫌疑者所实施的盗窃行为所涉及的财物价值相对较小,并且这是他首次触犯法律,那么在案件发生之后,如果他能够积极地退还赃物,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表现出真诚的认罪悔过态度,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
    2024-08-16
    3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的保全分几种?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0
      保全分两种情况: 一是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作出裁定后,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二是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财产保全或先于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盗窃网络盗窃的处理方法有几种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7
      网络盗窃的处理方式: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几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盗窃罪有哪几种量刑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6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盗窃罪中的责任主体有哪几种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9-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伤害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执行中应当注意的是,不论车辆所有人对于车辆的管理有无不当或者下次,车辆被盗后发生事故的,车辆所有人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