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可以跟其他单位签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20:20:15 76 人看过

只要公司同意,一个人可以同时与不同的两家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1、可以要求单位同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差额;

3、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缴纳这15年的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一、未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如何赔偿呢

未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赔偿通常如下:

1、一至四级不解除劳动合同;

2、五至十级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选择不解除的,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3、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残疾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的,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用人单位选择解除的,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

2、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伤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残疾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的,享受下列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

2、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残疾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8级伤残11个月,9级伤残9个月,10级伤残7个月;

2、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二、工伤赔偿下来能看到明细吗

可以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被评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深圳市2022年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236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一、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如下:

1、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2、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如下部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总之,深圳市2022年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236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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