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系列报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2:04:44 365 人看过

单位录用女职工,能不能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单位能不能因女职工怀孕、哺乳降低其工资?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妇女如何不被歧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这些问题作出了何种规定?日前,中山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主任鲁英接受了笔者的采访。

女大学生:岗位不适合女性难道由用人单位说了算?

北京某高校毕业的小高是各大招聘会的常客:现在很多企业明确规定男生优先,要不就是要求女性已婚且育有子女,我们因此丧失了很多机会。小高对此愤愤不平。

大学毕业生小张找工作时发现专业对口的单位大多不招女生,理由是这个岗位不适合女性。我不明白,哪些岗位不适合女性难道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小张对此非常不解。

对于女大学生所遭遇的就业歧视,鲁英说,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是有明确规定的,即《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个规定是基于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为了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而制定的。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擅自以岗位不适合女性为由拒绝招收女职工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

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增加了新的条款,第五十四条规定: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鲁英表示,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内容上增设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全局性保障措施,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完善了对妇女的救济途径。因此,遭遇就业歧视的女性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援助和救济,甚至提起诉讼。

育龄女性:为什么有了工作就不能生孩子?

因为和单位签订的合同里限制了女职工生育的内容,所以尽管我和丈夫都想要个孩子,却又担心会丢掉工作。在上海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许女士苦恼地对笔者说。

育龄女性的这种烦恼实属常见。基于此,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第二十三条增加了一项新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此外,针对妇女四期保护(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在原有基础上作了补充,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鲁英说,新增加的法律规定对强化女职工怀孕、生育等特殊时期劳动保护、推进生育保险等方面作出了更有效、更彻底的保障,体现了保障妇女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要求,且增强了可操作性。

女性退休:男女同龄退休该不该写进法律?

按照所在单位规定工人的退休年龄是男55岁,女50岁,今年48岁的李女士再过两年就要退休。同样的岗位,为什么男性比女性晚退休五年呢?李女士觉得单位的退休制度有所不公。

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在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对此,李女士表示,这条规定比较笼统,到底什么行为属于歧视,法律没有明确指出。女性比男性提前五年退休到底算不算是歧视呢?李女士对此还充满了疑惑。

鲁英说,男女同龄退休是此次修法备受关注的议题之一。让女性先于男性退休,原意是为了照顾女性。但随着时代发展,女性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平均寿命也日益延长,在工作上也能够与男性匹敌。女性是否与男性同龄退休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体现了性别平等的理念和精神。此次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没有把男女同龄退休写入法律,但鲁英认为,男女同龄退休应该是广大妇女共同的愿望,妇联会继续不断地争取和推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哪些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文化教育权益、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六大权益。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0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24-05-10
    72人看过
  • 依法保障妇女特殊权益(上)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已于5月31日获得通过。选拔任用干部时,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任用女干部、在工作场所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造成损害,单位或雇主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等条款将写入草案。据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已颁布10多年,在此期间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修订按照原《实施办法》的框架和结构,从总则、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财产权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修改。最新权益如下:关于政治权利同等条件优先任用女干部《修订草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女性代表所占比例不应低于2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同
    2023-06-06
    244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一条
    第四十七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第四十八条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12月起施行本报讯(记者刘彬)刚刚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妇女有再婚的自由办法规定,妇女享有婚姻自主权。丧偶和离婚的妇女有再婚与不再婚的自由。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涉
    2023-08-05
    394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呈新特点女代表重点关注4方面权益
    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日渐凸显的情况下,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作为全国亿万妇女的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女代表们目前关注哪些妇女维权问题?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女代表。农村妇女权益有的出嫁女户口被空挂突出问题:目前,农村妇女财产权益问题突出表现在两方面,四川省石棉县安顺乡麂子坪村妇女主任毛金芳代表对农村妇女维权问题一直十分关注,并进行过专门调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她介绍:首先是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在土地承包、调整、征用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过程中,有的地区通过村规民约或村委会决议,剥夺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她们有的户口被强行迁出,有的被空挂,不能享受平等村民待遇,征地后不能得到安置和享受社会保障。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出台,土地收益增加,妇女因婚嫁不能享受平等村民待遇的问题在各地反映都比较突出。其次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这
    2023-06-06
    166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2024是怎样的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2024是怎样的在政治领域,女性与男性共享着同等的参与权;在经济层面上,她们有权利获得相同于男性的机会和资源;在文化生活中,女性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在社会活动以及家庭生活中,她们也同样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总之,男女平等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这无疑表明了我国对性别平等原则的高度重视。同时,我国也将切实保障女性在法律框架内所应享有的特殊权益,从而进一步推动两性间的公平合作与共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二、妇女权益保障法产假待遇关于女性员工在孕期所享有的待遇如下:生育期间可享有长达98天的产期休假;在
    2024-07-31
    323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产假多少天
    妇女权益保障法产假多少天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省的规定都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有些省份产假只有158天,有些可以高达6个月之多,一般有当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确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4-05-04
    178人看过
  • 从源头上保障妇女权益
    昨天,我市召开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向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组专家颁发聘书。至此,我市正式启动了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据介绍,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妇联共同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组将对我市各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研判和评估,看内容是否体现男女平等,对有歧视、不利妇女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如果某个部门牵头起草或制定一个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且内容可能涉及妇女权益,征求意见稿就应当邀请两名以上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专家组成员参加。下一步,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组将对《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进行评估。
    2023-06-06
    310人看过
  • 甘肃将修改妇女权益保护法
    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制止性骚扰、禁止家庭暴力这些关系到全省广大妇女切身权益的事情今后将有法可依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拟订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7月23日上午接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的审议,该《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多项补充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接到妇女性骚扰投诉的单位和部门应及时处理,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政府领导班子中应有女性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生活等方面权益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问题,应当听取本单位妇女工作委员会的意见。该《办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应当有女性成员等。其中:省
    2023-06-07
    247人看过
  • 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实情况
    从3月22日至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兴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陈秀榕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一行来我省,就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3月23日上午,我省召开由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联、省总工会参加的情况汇报会。省委组织部也参加了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代表省政府就我省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聂文权主持。姜兴长首先介绍了此次执法检查的来意和目的。他指出,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执法主体地位,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各级妇女组织在妇女维权中的权利和责任,并在妇女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财产、人身
    2023-06-06
    281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法律。由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治权利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第四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五章财产权益第六章人身权利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
    2023-07-29
    392人看过
  • 关于妇女保护权益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条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第六条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制止、检举、控告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权利和义务。对侵害妇女权益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有关部门应当查清事实,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压制或者打击报复。第二章权益保障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中,妇女候选人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候选人。第九条城乡基层群众
    2023-06-09
    480人看过
  • 我国关于怀孕期间妇女权益的保障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一
    2023-06-28
    71人看过
  • 河北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突出妇女权益保护重点
    2008年9月25日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整体水平。《实施办法》以《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全面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注重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和统一,同时立足河北省省情,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河北省妇女事业发展的经验,结合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目前的发展实际,着重解决法律层面上的问题。《实施办法》保持了原有体例,分为总则、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虽条文总量没有增减,但对内容作了大量的修改
    2023-06-05
    299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机构有哪些
    12338妇女热线范围涵盖了受理妇女儿童侵权投诉、提供咨询服务、开设法律帮助网站、提供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呼吁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开展婚姻家庭调适、进行平等宣传培训、举办能力提升培训、研究政策法规、建立联系合作、争取募集资金等工作,旨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12338妇女热线范围 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投诉,提供热线咨询、专家面询等服务,开设妇女法律帮助网站 为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影响力的重大个案提供法律服务及其他形式的相关社会救助服务 呼吁社会关注、推动有关部门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开展婚姻家庭调适服务 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 举办增强妇女能力、提高妇女素质相关内容的培训 组织专家学者就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进行政策法规研究,举办论坛、培训 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妇女组织、社会团体、教学科研单位等建立联系,沟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信息情况,进行学习
    2024-01-05
    27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一条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6-07
      第四十七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第四十八条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六大权益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1.政治权利2.文化教育权益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4.财产权益5.人身权利6.婚姻家庭权益
    •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3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的原则性规定;2、妇女的婚姻自主权;3、为了保护孕妇和产妇的身心健康,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4、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5、妇女享有与配偶平等共同财产的权利;6、离婚时在住房问题上保护妇女;7、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8、在法定情况下照顾妇女抚养子女的合理要求;9、保护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
    • 妇女就业权益如何保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1
      (1)平等就业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一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2)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从事的职业;(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妇女在向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4)休息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时间和;(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妇女
    • 我国刑法修正案件保障公民的什么权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
      我国修改刑法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为规范社会行为,将新生事物纳入法制轨道客观上要求对刑法进行修改。刑法修改严字当头,直指社会的各种陋习,必将推动法治的阔步前进、挤压各种落后观念的生存空间。法律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对刑法进行修改将有力推动法治进步,同时也是法治进步的体现。新的刑法修正案及时回应了社会上弥漫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