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给付产生的不当得利。
这里讲得给付,是指有意识、签于一定目的而增加他人的财产。给付的目的有两种:一种是清偿债务;另一种是为成立债的关系。欠缺给付目的而增加他人的财产,该他人即构成不当得利。欠缺给付目的有下面两种类型:
1、自始欠缺给付目的。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债清偿。即指不负有债务而以清偿之目的而为的给付;二是作为给付原因的行为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如因买卖而交付物品,但买卖合同未成立。
2、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
如附解除条件或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在通常情况下,给付因欠缺给付目的而成立不当得利,但利人应付返还义务。但下列情况虽符合不当得条件,但法律排除其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这种给付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如养子女对生父母并无赡养义务而赡养。
(2)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偿务人对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为期前给付的,债务人不得请求返还。债务因给付而消失,期限利益视为自愿放弃。
(3)明知无债务的给付。债务人明知无债务存在,而为清偿债务为给付的,视为赠与,不得请求返还。
(4)不法原因的给付。因不法原因而为的给付,给付人不得以对方不当得利为由请求返还,如赌债的给付,贿赂物的给付。
(二)因给付以外的事实而发生的不得当利。
因给付以外的事实而发生的不当得利有下面几种:
1、基于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1)基于收益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如出租他人之物、擅自利用他人的专利。
(2)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如将他人的牲畜误认为自己的牲畜而喂养,收款员因失误而多找给顾客价款。
(3)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如甲以乙之木料为丙做家具。
2、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在添付情况下,法律规定,因添附丧失权利者(受损人)对新物所有人(受益人)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三是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即受益人因自然事件而取得应归属于受损人的利益的不当得利,如甲鱼塘中的鱼跃入相邻的乙的鱼塘中,乙因此获得的利益即为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取得不当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对于不当得利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议,但无论其属于事件还是行为,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发生不当得利引起债的关系形成后,必然产生相对应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
(三)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四)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但是还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二、不当得利的利该怎么返还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而不当得利之债是不当得利的效力。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一)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
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的,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二)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
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
(三)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返还
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情况下,其返还范围应以其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就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而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
返还不当得利是否包括利息
10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包括不当得利
417人看过
-
合同纠纷是否包括不当得利纠纷?
356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起诉书内容包括什么
450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什么?
126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477人看过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
多付货款不当得利有哪些条件? 包括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4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多付货款不当得利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1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包括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4不当得利返还范围包括: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
返还不当得利是否包括利,法律上有哪些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7返还不当得利包括利息,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的原物及由原物产生的孳息,但是若不当得利人属于善意得利人,其不知道所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且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用承担返还义务。
-
不当得利怎样证明?法律上不包括哪些内容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1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由请求人承担;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举证责任分配给受益人承担。给付型不当得利的发生是基于请求人的给付行为,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指基于请求人给付行为以外的事由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
口头赠与不当得利的情形包括那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8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 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