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常见的土地违法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34:39 99 人看过

1、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1999年现行《土地管理法》最突出的变化之一就是征收土地审批权的收缴,取消了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水平)。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35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70公顷以上的其他土地,由国务院批准;征用其他土地,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但不少地方政府往往将耕地分割,未经批准先用,边报边用,越权批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出台地方性法规降低土地审批权。二是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也是当地政府为规避征地审批和计划调控障碍而想出的“聪明之举”。所谓“以租代征”,是指地方政府直接或默许企业和村集体组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租赁的形式占用和使用集体土地。这种租赁合同的特点是,租赁期限往往约定为“永久使用”、“永久租赁”等,租赁费用一次性支付。租赁的土地通常用作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商品房、工业园区、工厂等。表面上看,租赁只是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转让,不存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不需要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是,由于租赁合同的长期性,其本质上是一种征收行为,是典型的利用法律手段掩盖违法目的的违法代表。三是土地供应和使用方式违法。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和军队用地一般采取划拨方式。法律规定,经营性用地应当以公示方式出让。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2004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从2004年8月31日起,禁止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禁止招投标,必须采用拍卖挂牌转让方式。但在实践中,不少地方政府继续采用协议卖地的方式,或采取欺诈、倒签等手段规避这一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也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违法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变更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但在实际情况中,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屡见不鲜。近年来,开发区已成为圈地运动的代名词。所谓的工业园、创业园、大学城都是各地政府圈地建设的。这些开发区大多建在集体土地上,所以征收价格很低。这些违法违规的开发区成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建设政绩工程、增加财政收入乃至权钱交易的工具。这些违法行为的背后,是被征地农民失去家园,迁居他乡,成为无家无业无社保的“三无”。根据《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虽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农民之间流转,但这种流转是有条件的,绝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和性质,随着农村生产能力在农民之间流转,绝对不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进行房地产开发。但现实中,地方政府往往打着“旧城改造”、“拆村建房”、“新农村建设”的旗号,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进行共建、参建等非法土地使用权交易。一小部分已开发的房屋用于安置村民,而且大部分都挂牌交易,在中国形成了大规模的所谓“小产权房”。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土地利用管制制度,而且规避了征地程序。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大多数搬迁群众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权,必要时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招商引资相关文章
  • 常见的违法拆迁有哪些
    什么是常见的违法拆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常见的违法拆迁包括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拆迁、暴力拆迁、未经批准的拆迁等,如果违法拆迁造成被拆迁人的损失,他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暴力拆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刑事责任(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视情节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
    2023-05-08
    102人看过
  • 常见的违法拆迁有哪些
    什么是常见的违法拆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常见的违法拆迁包括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拆迁、暴力拆迁、未经批准的拆迁等,如果违法拆迁造成被拆迁人的损失,他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暴力拆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刑事责任(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视情节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
    2023-05-31
    175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常见有哪些常见问题
    一、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当前,作为征收事由的公共利益在实践中有被滥用的倾向。个别政府以"旧城改造"为名进行商业开发,引发争议。在法律规定层面,纯粹的商业利益被明确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但是,个别商业开发项目确实包含有公共利益的因素,其间接产生的公共利益为社会所需要,在极大程度上也为行政机关所鼓励。此类项目到底属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要从商业利益是否包含公益因素,公益在整体构成中所占的比例,公益是否为社会所急需以及是否为公共政策所倡导等方面作出综合判断。笔者认为,储备土地具体用途在储备时尚未确定,因此无论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来讲,尚不能轻易否认土地储备的公益属性。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例如在住改商房屋征收中,登记的是住房,而实际中却有很多是在底层,用作经营,这种
    2023-02-26
    25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常见有哪些常见问题
    一、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当前,作为征收事由的公共利益在实践中有被滥用的倾向。个别政府以"旧城改造"为名进行商业开发,引发争议。在法律规定层面,纯粹的商业利益被明确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但是,个别商业开发项目确实包含有公共利益的因素,其间接产生的公共利益为社会所需要,在极大程度上也为行政机关所鼓励。此类项目到底属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要从商业利益是否包含公益因素,公益在整体构成中所占的比例,公益是否为社会所急需以及是否为公共政策所倡导等方面作出综合判断。笔者认为,储备土地具体用途在储备时尚未确定,因此无论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来讲,尚不能轻易否认土地储备的公益属性。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例如在住改商房屋征收中,登记的是住房,而实际中却有很多是在底层,用作经营,这种
    2023-04-14
    175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常见有哪些常见问题
    一、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当前,作为征收事由的公共利益在实践中有被滥用的倾向。个别政府以"旧城改造"为名进行商业开发,引发争议。在法律规定层面,纯粹的商业利益被明确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但是,个别商业开发项目确实包含有公共利益的因素,其间接产生的公共利益为社会所需要,在极大程度上也为行政机关所鼓励。此类项目到底属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要从商业利益是否包含公益因素,公益在整体构成中所占的比例,公益是否为社会所急需以及是否为公共政策所倡导等方面作出综合判断。笔者认为,储备土地具体用途在储备时尚未确定,因此无论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来讲,尚不能轻易否认土地储备的公益属性。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例如在住改商房屋征收中,登记的是住房,而实际中却有很多是在底层,用作经营,这种
    2023-04-30
    475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常见的程序违法
    征地拆迁中常见的程序违法有哪些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而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政府将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机构实施,也有的县一级政府直接将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委托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给
    2023-04-27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 政府要靠优质的项目让外商外资动心,不要靠优惠的条件让外商外资伤心;要靠制度程序让外商外资放心,不要靠人事关系让外商外资留心;要靠投资环境... 更多>

    #政府招商引资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中常见的红头文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5
      1.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调查确认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等。 3.决定及方案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补偿
    • 征地拆迁中常见的红头文件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6
      1、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调查确认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等。 3、决定及方案 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
    • 合同中常见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3
      1、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 2、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
    • 合同中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行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
      1、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 2、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
    • 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1、闯红灯。闯红灯这种违章情形实在是太常见了。闯红灯的处罚是扣6分并且罚款100元。 2、不系安全带。很多司机的通病就是忘记开车系安全带,不仅司机要系安全带,车上的人也要系安全带,这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健康。如果司机忘记系安全带被拍到的话,扣3分并且罚款100元。副驾驶没系安全带的话扣1分,罚款50元。 3、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扣留或者根本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是非常危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