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劳动合同的违约与补偿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8:44:02 123 人看过

中止劳动合同的违约与补偿应当由双方在签订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一、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是否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1、雇员是否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否。劳动法不限制雇主和雇员约定违约金。在实践中,采用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了违约金的限额。例如,各地区禁止雇主和工人之间约定的违约赔偿金超过工人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人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工人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合同:(I)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无需按照劳动法规通知用人单位。这一问题已在之前的条款中介绍过III.工人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关义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人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工人也应履行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和实质性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工人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以下义务和权利:首先,应书面通知雇主。除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行使权利时
    2023-05-07
    44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合法吗
    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按照因为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情况确定。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合法,但是劳动者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一、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违约金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同时,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二、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合法吗劳动合同中违约金合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了。如果是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可以约定违约
    2023-06-05
    461人看过
  • 合同违约的补救措施与违约赔偿金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违约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者补偿当事人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人补偿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事人因合同违约而损失的数额,-般来说,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更改。合同违约赔偿金过少怎么办?合同违约赔偿金的太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可以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损失来调整,如果违约金没有少于实际损失额,则按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3-07-06
    3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止还是终止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赔偿的规定是什么(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
    2023-03-10
    465人看过
  • 如何正确补偿劳动合同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对一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与守约方违约后的实际损失不完全一致;因此,这可以由法官自行决定。法律规定,预先确定的违约金不仅对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而且避免了违约后计算损失和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够迅速确定其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如果当事人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高于损失时,需要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关于企业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办发[1996]355号)原劳动部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因此,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目前,国家对违约金的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本市在劳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劳动者过
    2023-05-07
    391人看过
  • 广东省违反劳动合同补偿是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8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广东省
    2023-03-03
    42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止与终止的实务操作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我国劳动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有哪些1、终止一般是指合同到期后自然结束,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提前通知对方的,也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除非合同有特别的约定。2、中止一般是由于特殊的情况,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无法履行,暂时停止履行。中止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特殊情况消失,继续履行合同;另一种是特殊情况没
    2023-07-07
    204人看过
  • 停薪留职与劳动合同中止
    停薪留职可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是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已经不再适用现代社会。一、停职留薪和辞职留职的区别是什么?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一般来说,目前的劳动合同制的岗位是没有办法停薪留职的,做了停薪留职后,已经发生的业绩提成一定要支付给你的,未来将不再发放工资。直接辞职:即正常情况下的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已经产生的工资要照常发给你,后续就没有关系了。二、什么是特殊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是指现行劳动法律调整
    2023-03-09
    470人看过
  • “跳槽”违反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给予补偿
    是否应为违约和“跳槽”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赔偿赋予工人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劳动合同的终止对雇主有很大影响,雇主需要重新安排工作。因此,法律要求工人提前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准备安排新的人员接管工作,为避免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给工作造成损失,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雇主想雇佣工人,必须确认工人在与工人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之前终止了与原雇主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5-07
    331人看过
  • 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
    一、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一)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二)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三)迟延履行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
    2023-05-06
    94人看过
  • 如何计算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首先,《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及违约金的约定有了新规定。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
    2023-03-25
    1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合同算是违约吗
    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合同一般不算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023-06-25
    477人看过
  • 合同责任的违约责任与补偿
    合同责任包括以下几种: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未生效的缔约阶段,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基于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2、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引而产生的责任即为预期违约责任。3、违约责任,是指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4、无效(被撤销)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
    2023-07-06
    431人看过
  • 工人能否要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经济补偿和违约金
    劳动者能否同时要求经济补偿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支付补偿金:(一)无故扣发或者拖延劳动者工资的;(2)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的;(3)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4)劳动合同终止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补偿办法(劳保发[1995]223号)第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一)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即:,用工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故意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2)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4)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三条规定本办法
    2023-05-07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违约金与补偿金是否具有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所谓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当然,设定违约金要公平、合理,应考虑到各用人单位提供的特殊福利待遇的不同以及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差异。如果劳动者享受了公司出资培训的特殊待遇,并且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那么一旦违反劳动合同,就应按照
    • 企业违约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补偿劳动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2、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
    •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是什么,劳动者何时有权要求?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1.适用条件不同。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上补偿:违约金则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至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
    • 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劳动仲裁中的违约金与赔偿金是不是一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8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并且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
    • 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禁止的违约金和技术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8
      其实很简单,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竞业禁止的明确约定,约定员工每月工资所得中有多少百分比是额外给付员工的竞业禁止费用.约定离职后多长时间内员工不得从事同样或类似的工作.在违约条款中约定员工的哪些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并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作出明确指明,当员工知道自己的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时候,即使不能杜绝员工的务必行为,也可以有效的遏制员工道德底线的滑落. 不要相信道德对人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