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已拆除的房屋能否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1:10:31 278 人看过

一、民法典对已拆除的房屋能否确权

房屋拆除后,利害关系人对灭失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农村房屋确权纠纷程序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

案件收取,一般每件三百元。

3、准备材料:

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

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

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房屋拆除之后作为利害关系人对灭失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话也是可以申请房屋确权的,如果在农村房屋确权有纠纷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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