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动产和特殊动产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6 10:57:45
421 人看过
特别需要关注的动产,即财产价值规模显著且保值能力较高,受到法律上给予特别规范与保护,同时具备移动性质的实物资产。
在我们的国家法体系中,此类独特类型的动产仅限于船舶、航空器以及汽车等交通工具范畴。
普通动产则是指那些可以自由移动且不会损坏其经济实用性及其财产价值的物质,与不动产形成对比,通常我们所提及的普通货币、有价值的商品等都属于这一类。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普通诈骗和特殊诈骗的区别
232人看过
-
动产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动产质押有哪些特征
490人看过
-
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有什么区别,与动产质押的区别
207人看过
-
特殊自首与普通自首的区别
394人看过
-
特殊累犯与普通累犯的区别
399人看过
-
一般动产和特殊动产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18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特殊诈骗和普通诈骗有什么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7普通诈骗和特殊诈骗主要区别体现在诈骗的手段,普通诈骗手段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比如电信诈骗、诱饵诈骗等,手段比较简单;特殊诈骗则是利用网络、高科技手段进行诈骗。关于普通诈骗和特殊诈骗的区别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什么是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普通普通合伙和特殊特殊的普通合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4普通合伙,即狭义的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并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伙组织的业主;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
-
特殊自首与普通自首有什么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5特殊自首是自首的一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刑法总则中规定的对一切犯罪共同适用的自首。主要特点是: (1)由刑法总则规定。 (2)对于一切犯罪
-
分别财产制和特殊财产制的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5我国实行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的特有财产制。不能将其称为分别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和我们通常所称的“AA制”基本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这种“AA制”特指夫妻财产之间,而非广泛的所有人财产之间的“AA制”。特有财产实质上属于部分的分别财产。 以上是分别财产制的相关内容的介绍。分别财产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解决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起诉条件的规定,法院不受理
-
特殊工种孕假有几天?和普通的有哪些区别?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女工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女工相对于男工通常在身体素质上有所差距。未成年人一般不会参与到社会正常的社会化工作上来。我国劳动法规定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与单位发生有经济收入的劳动关系则称之为童工。超过16岁不足18岁称之为青少年工人,青少年工人也是不被国家允许的一种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