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也不得乱扣工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46:30 226 人看过

杜某系某企业职工,2007年12月中旬,由于母亲生病住院需要护理,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2008年1月10日,杜某发现工资卡里没有11月份的工资,给用人单位打电话询问才得知,因为在工作期间,由于改换钻头生产出了不合格产品,单位扣除了他1809元的工资。

杜某认为由于改换钻头生产出了不合格产品不是他的责任,不应当由他赔偿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更不能一次性将他一个半月工资都扣除了。因此,杜某申请仲裁裁决被诉人返还扣除的1809元工资。

大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申诉人2007年11月应发工资1567.52元,12月份应发工资1113.73元。申诉人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其加工的产品中有51个报废,造成被诉人实际经济损失3617.78元。被诉人对申诉人做出处理决定:由申诉人承担实际损失的50%(1809元)。被诉人将申诉人2007年11月份的工资全部扣除,并从12月份工资中扣除了241.48元,共计扣除1809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依法,由于申诉人的过错给被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但被诉人不应一次性全部扣除,扣除部分不应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被诉人应当从申诉人2007年11月份的工资中扣除313.50元,从12月份工资中扣除222.75元,共计扣除536.25元。因此,仲裁委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工资1272.75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劳动者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害如何认定
    对于什么情况才构成严重失职和严重损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实践中,应当根据劳动者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失职行为本身的恶劣程度,以及其失职行为对于企业经营所造成的直接负面影响等相关因素综合判定。尤其需要当心的是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解除权,将劳动者并不严重的失职行为作为辞退的借口。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孰能无过?这显然是不可取的,也不会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另一个极端是无论劳动者出现多严重的失职或舞弊行为,均认为其未达到严重程度而不允许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劳动者。这种做法矫枉过正,也不可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2023-06-24
    212人看过
  • 劳动者跳槽带走商业秘密,给原单位造成损失
    案由申诉人:某省造漆厂。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省造漆厂厂长。被诉人:胡某,男,36岁,某省造漆厂高级工程师。1995年4月28日,胡某跳槽到某市化学有限公司,从事与申诉人相同的技术工作。申诉人发现胡某泄露在造漆厂掌握的相关产品技术参数和配方;5月6日以胡某违反原与造漆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保密的条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被诉方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调查过程经查明:1991年3月,胡某被某造漆厂聘用,聘用协议期限10年。协议规定,胡某应遵守厂部保密规则,协议期满或辞职后三年不得将在岗位所掌握或接触的技术和经营秘密泄露给外单位。否则,一次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1995年3月27日胡某书面通知厂领导李某,要求一个月后辞职。李某当即不允,4月28日胡某将资料财物转交厂财务处后离厂到某化学有限公司上班,将原来单位的大量技术参数、工艺流程设计等复印材料全部带走,并应用于生产,使原单位的市场销售
    2023-06-09
    114人看过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可否得到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是可以得到工资的。一、企业做的不好就停产停工几年还能发工资吗受疫情影响企业停产停工,需要正常发放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所有员工放假都要扣工资吗公司自主放假不扣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停工期工资怎么算停工期工资计算分为以下两方面:1、因单位原因造成停工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若
    2023-03-03
    293人看过
  • 员工给企业造成哪些损失单位可以扣员工的工资
    《工资发放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可以从工人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工人当月工资的20%。扣除的剩馀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仲裁委员会认为,劳动报酬不同于普通债权,劳动者获得合法的劳动报酬是不可侵犯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将其损失和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自行抵销。对于用人单位的损失追偿权,劳动法律法规也有相关规定,但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位不平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严格限制了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本案中,李某因个人原因放弃去美国参展,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而且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并从其工资中扣除”,因此用人单位有权依法从李某的工资中扣除,但用人单位直接扣完当月工资9800元,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2023-08-18
    385人看过
  • 三年产假:用人单位给不起劳动者也休不起
    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对此,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3年太久还是争取1年吧辩证地看,延长产假显然并不是越多越好。比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的3年产假,就明显有些过于理想主义了。一者,3年的产假,用人单位确实给不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性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有的制度下,长达3年的工资,用人单位是负担不起的。二者,3年的产假,劳动者其实也休不起。经济、技术等迅猛发展,一个职业女性,在家休息了3年,再回单位上班的时候,很难适应岗位与工作要求。工作是劳动和奉献力量的过程,但事实上也是一个学习与完善自我的过程,3年不工作,这于劳动者学习与完善自我来说,绝对算不上是个
    2023-06-09
    13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赔偿违反劳动合同造成的劳动者损失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范围如下:(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在下列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赔偿: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
    2023-07-08
    218人看过
  • 职工给用人单位的造成损失是否先仲裁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既然是劳动争议案件就应当使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用人单位财产损失的,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还是应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审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职工违纪作了处理、处分决定的同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不承担的,用人单位在做出决定后6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的,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在没有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提出申诉要求职工赔偿的,仲裁委员会在裁决职工赔偿的同时,明确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职工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自动离职决定后再提出赔偿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由于损害赔偿的事实源于劳动者的职务行为,不同于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损害赔偿纠纷,两者间的权利义务首先要受到劳动合同和劳动
    2023-04-17
    201人看过
  • 员工造成重大损失单位是否可以扣工资
    可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2023-06-13
    106人看过
  • 不签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怎么办
    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赔偿:(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为了破解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泛滥和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顽疾,《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书面化,不管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
    2023-06-13
    172人看过
  • 劳动者造成企业损失企业能否直接扣发工资
    1、劳动者造成企业损失企业不能直接扣发工资,应当根据损失的大小和员工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在企业用工管理实践当中,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包括: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2、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
    2023-06-20
    464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伏天”气温高、气压低、风速小,人人应注意防暑降温。然而,“三伏天”仍有劳动者坚守工作岗位,比如室外工作的建筑工地农民工、室内工作的司炉工等。按规定,高温工作者可领高温津贴,那么,天多热算高温?省人社厅明确,结合山西省气象特点,每年6月、7月、8月3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一、谨防高温津贴发放三种误区近年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专项督查发现,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常进入3种误区。一种情况是,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比如,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冰糖、绿豆汤等防暑降温物品,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看起来超过240元标准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按照规定,企业应为高温作业和
    2023-04-01
    26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怎么办
    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吗需要,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
    2023-04-03
    349人看过
  • 个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一、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应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单位给员工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2023-03-16
    245人看过
  • 劳动者的工资能于用人单位的损失进行抵消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造成损失金额较大的,应逐月扣除,扣完为止。律师补充: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
    2023-05-06
    35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扣工资吗, 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如果是因为自己重大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有权扣工资,但最高是个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是轻微过失,用人单位无权扣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依照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公布的规章制度的明确规定,对劳动者处分、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费用。 按照前款(一)、(二)项规定扣除后的工
    • 单位代扣劳动者工资,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可以扣工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什么情况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另外,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 劳动者未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适用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原则,即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但产品或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仍须给付全额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中规定劳动者负瑕疵担保责任,则应认定该规定无效。如某商场与营业
    •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劳动者给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7
      这个问题较为复杂,要结合公司制度、员工主观过错程度而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这里是双重标准,一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
    • 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扣除其全部工资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3
      1、劳动者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该支付工资,如果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2、劳动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二)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结清工资,或者在下一个发薪日支付;3、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