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可享受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包括:(1)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复垦重建的土地和废弃土地,免征5年至10年的使用税。复垦复垦用地和废弃重建用地,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税务局确定,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期限内。(2)企业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地,与其他企业用地有明显区别的,由国家财政部门出资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3)根据规定,企业征用耕地的,自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后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在此之前不得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但征用非耕地的,从批准后的次月起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原址不作他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暂时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中央政府。(二)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占用的土地,尚未使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地方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批,报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批准;每年减免10万元以上的,由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审批,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应当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具体业务。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按照其他产品占农产品交易面积的比例,征收或者免征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业务二:商品房等开发项目中安置房建设用地的重建,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书),按照重建安置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业务三:物流企业拥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含自用和租赁)
物流企业拥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含自用和租赁),按土地等级适用的计税标准的50%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业务四:天然林保护工程用地。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和土地,征收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业务五:公租房占用土地。根据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材料,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可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业务六: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占用土地。业务七:个人租赁住房。业务八:核电站占用土地。业务九:直接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和畜牧渔业生产采摘观光用地养殖的土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业务十:复垦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免征5-10年土地使用税的复垦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复垦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复垦土地,这是一块很大的土地。业务十一:非营利科研机构自用土地。业务十二: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占用土地车船使用税。经营十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土地。业务十四: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土地。业务十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自用土地。业务十六: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地。
业务17:企业的采石场和弃土场
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砂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和弃土场,根据我局国税字第122号《关于对矿山企业征收和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通知》(89)规定,对炸药库安全区土地和矿区运石道路可免税;对上述企业使用的其他土地应征税。业务18:盐场和盐矿用地。
业务19:港口码头用地(即泊位,包括岸边码头、伸入水中的浮式码头、堤坝、栈桥等)免征土地使用税。业务二十:劳改用地。2。劳改单位和自筹资金的劳改单位的工厂、农场,办公、警卫室、职工宿舍、罪犯宿舍、库房、食堂、礼堂、图书馆、阅览室、浴室、发廊等纪律、生活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医务室和其他房屋、建筑物及其周围土地。如果监狱用地主要用于关押罪犯,只有一小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可以从宽控制,免征土地使用税。业务21:水利设施及其管理保护用地;
业务22:城市汽车站、道路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业务23: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其他土地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用地2、国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用地3、宗教寺庙、公园、历史遗迹用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财政部另有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
业务24: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税务局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经批准的可以豁免。
-
免税情况下的土地使用
104人看过
-
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哪些,驾校免土地使用税?
480人看过
-
哪些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以及申请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程序
1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交税?
43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由谁承担,免缴土地使用税情形
379人看过
-
哪些企业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264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1.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同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
-
土地使用税具体是什么情况下减免建设税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31(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由此可见,土地使用税是在征收批准之日次月起或满一年起缴纳,故满足减免条件的情况下,土地使用税减免包含建设期的。
-
合法的民办学校如何免征土地使用税?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4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r《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
-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如何计算呢?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9一般纳税人 (1)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按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选择适用5%的征收率差额征税。 (2)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且不适用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的差额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
幼儿园用地土地使用税能否免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0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就上面几点来说,具体情况还是看你是什么性质的幼儿园,如果是开发商自建的幼儿园,是不参与幼儿园用地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的,如果是其他性质的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讲,民营的幼儿园是符合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