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保险合同主体应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9:21:38 200 人看过

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投保人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一、投保人的条件有哪些

投保人的条件如下:

1、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即对保险标的有法律认可的利益,否则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无保险利益的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无效;

3、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无论投保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他人的利益签订保险合同,都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二、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犯法吗

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保险中未履行告知义务有什么后果

保险中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为过失未履行的,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承保或增加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基本法规《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二、联合体投标的优势目前市场经济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采购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数家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参与?采购招标,成为填补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当前市场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能够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履约能力差而转包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三、自愿性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也不能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甚至拒绝联合体投标。四、联合体投标应具备的条件及供应商具备的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
    2023-02-28
    262人看过
  • 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该企业是依法成立的独立具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非独立法人企业如果与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方可代表行政方与职工方进行协商。二、该企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应先申请建立工会组织或民主选举一定数额的职工代表。三、该企业已经建立劳动合同制度。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四、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具有较完善的集体协商办法。包括:双方代表的产生、变更方法和代表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等。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后,如何报审《劳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企业集
    2023-08-05
    106人看过
  • 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一、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二、订立居间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订立居间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主体:居间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住所。2.居间合同的标的;3.期限;4.居间事项的种类;5.酬金的给付。6.费用的负担;
    2023-05-06
    461人看过
  •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订立施工合同?
    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合同中应当载明的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保修、争议解除的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一、电焊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电焊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应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招标单位接受投标函,设计图纸、工程说明书、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函电、传真,以及设计变更记录等全部书面材料。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内容,承包方式;2.施工工期,包干单价及决算方式,付款方式,质量要求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定表》中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标准。3.标明甲乙双方职责,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和其他事项。4.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2023-04-06
    99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什么意思?保险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离婚对房产的约定有效吗如果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认定要件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认定的效力要件为: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是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是否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民法典中房
    2023-03-26
    98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只有符合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团体,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这些条件,才是单位犯罪的主体。《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在《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谈会纪要》中提到“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由此,我们可得出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
    2023-04-19
    54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主体应当具有订约资格或合法授权。
    合同的主体最少应当为两个主体。如果存在多个主体的,应当以“甲方”、“乙方”、“丙方”等等代称分别区分。在企业签订合同时往往双方都有代表签字盖章,这个代表称之为“签约主体”;合同具体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为“合同主体”。签订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分。(一)一般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签约,需要其本人亲自签名或者摁手印(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也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必要时可保存签约人的身份证号或复印件。签约的自然人一般要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方为有效。(二)法人如企业公司作为主体对外签约的,必须是合法存在的法人,一般需要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如果不存在吊销、注销执照的情况,均可作为签约主体。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必须加盖企业的印章,印章必须与营业执照的名称相符;2、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者加盖名章;3、非法定代表人签约的,必须查验对方持有合法的授权
    2023-02-18
    464人看过
  • 保险利益的成立需具备什么条件?
    保险利益的成立需具备三个要件:(1)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合法的利益;(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估计的利益;(3)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有不同的体现。财产保险的目的在于填补被保险人的损害,要求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就足够了,而人身保险合同则是例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存在,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但在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利益是否存在则对保险合同效力不发生影响。另一方面,保险合同不为投保人利益存在,而只为被保险人的利益存在,特别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对标的丧失保险利益的情况十分复杂,在此状态下仍强调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没有现实性,也不合理,所以,在保险合同有效成立后,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的维持至关重要,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不应对保险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2023-04-23
    376人看过
  • 签订仓储合同应注意什么,订立主体有哪些
    一、签订仓储合同应注意什么签订仓储合同应当注意主体和仓储物这两个方面。1.主体方面(1)保管人的资格。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2)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2.仓储物(1)仓储物是否违法。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二、仓储合同的订立主体有哪些保管人、合同存货人是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仓储合同的订立主体。在仓储合同中,为存货人保管货物的一方只能是仓库营业人。仓库营业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合伙、其他组织等,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也就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我国仓储保管人应该是在工商行政管理
    2023-05-03
    423人看过
  • 工程合同签订的条件具备条件
    一、工程合同签订的条件具备条件包含设计初步批准等五项内容。(一)初步设计已经批准;(二)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四)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五)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
    2023-05-03
    153人看过
  • 合同必备条件不具备合同不成立
    一、合同必备条件不具备合同不成立合同必备条件不具备合同不成立。合同的必备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形:1.基于意思表示真实,就订立合同达成协商;2.合同具有两人以上,即具有相对方;3.合同订立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合同成立的其他必备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成立未生效的违约责任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没有违约责任,但可能有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三、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
    2023-05-06
    242人看过
  • 什么是立案?立案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一、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有两个:(一)有犯罪事实,指危害社会的行为确已发生,而且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并需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根据刑事法律规定,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并需要启动侦
    2023-02-08
    117人看过
  • 订立施工合同的工程具备哪些条件?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工作场地、设施方面的开工条件: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2023-04-15
    217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否具备复效条件?
    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1)投保人向保险人作出申请复效的意思表示;(2)被保险标的符合投保的条件;(3)投保人及保险人就停保期间的相关费用达成协商一致;(4)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复效申请。保险合同的复效是指导致保险合同中止的法定事由消除后,具备相应的条件,其效力即行恢复如未中止前的状态。保险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法律特征保险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即不能由当事人与自己签订合同。一般保险合同是由一个投保人与一个保险人订立的。但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多数。保险合同还必须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第三者对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进行非法干预。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借以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的协议。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目的是在于取得对意外损失的经济补偿,或特殊需要时的经济补救,保险人之
    2023-07-17
    39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订立保险合同要约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保险合同订立有哪些法律效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订立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进行要约与承诺的过程。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约人对订立合同的意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有明确完整的意思表示;第二,要约是向特定的受约人提出的。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一个要约。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必须受要约的约束,只要被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要约人就应当与被要约人
    • 合同订立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6
      合同订立主体应具备的条件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必须意思表示自愿真实。订立合同时,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具备哪些主要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十分重要,那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
    • 什么条件可以订立保险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1
      《保险法》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所以把A健康保险直接排除;再根据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进行细分,虽然B雇主责任保险C职业责任保险D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都属于财产保险,但是雇主责任保险在条款中规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必须
    • 保险公司在设立时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设立保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保险业务有一定的特殊性,保险的经营能力、偿付能力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和社会生活的稳定都会产生直接影响。所以设立保险不仅要符合《法》的规定,还要符合《保险法》对其的特定要求。《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保险法》和《法》规定的章程。根据《保险法》和《法》的规定,国有独资保险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法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