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09:14:51 134 人看过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管理中心:

现就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的要求和《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政发〔2001〕第5号)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可随时进行调整”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的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9000元提高55000元。

二、根据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运行状况,为了保证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收支平衡,经研究决定,将现行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96元(用人单位缴纳48元、个人缴纳48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全部由个人缴纳),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今年已经缴纳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参保人员,每人补缴增加标准部分的一半费用(即每人补缴18元,其中用人单位补缴9元、个人补缴9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全部由个人补缴),并于7月份一次性补交,以后按每人每年96元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

三、为进一步减轻门诊特殊病种患者个人负担,决定从2007年5月1日起,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人员的个人自付比例下调五个百分点。具体比例为:在职职工由原来的30%调整为25%,退休人员由原来的20%调整为15%。其它待遇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市区各社保分局,市社保、医保、信息中心,本局有关处室:为进一步完善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市区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经市政府同意,对《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温*发〔2007〕51号)的财政补助标准作如下调整:一、第六条第(三)项:“其中户籍关系从异地迁入市区未满5年的参保居民,不享受财政补助。”调整为:“其中户籍关系从异地迁入市区未满5年的参保居民,个人缴纳330元,财政补助120元。”二、第六条第(四)项:“其他参保居民个人缴纳450元。”调整为:“其他参保居民,个人缴纳330元,财政补助120元。”调整后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2010年1月5日起执行。
    2023-05-05
    182人看过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解读
    一、参加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1.城镇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休、退职人员)。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3.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1.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个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额确定,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退休时核定的退休工资或基本养老金高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无法明确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统一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标准,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费,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基数的7.5%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9.5%的比例缴费。三、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月划入,划入标准为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25%;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按年划入,灵活就业人员划入标准为
    2023-05-04
    74人看过
  • 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摘要有哪些
    1、如何参保缴费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2、个人账户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额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费用按不同比例计入个人账户,4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纳工资的1%划入;45岁以上(含45岁)职工按本人缴纳工资的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基本养老或退休费的4.5%划入。3、“起付标准”和“最高自付限额”起付标准按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一类(区级)300元;二类(市级)600元;三类(省级)9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85%;对于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7%、95%、9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
    2023-05-08
    350人看过
  • 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如何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一)用人单位缴费按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6%缴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企业单位,其退休人员与所在单位在职职工比例在0.35:1以下的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费;退休人员与所在单位在职职工比例超过0.35:1以上的,则由单位按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上年全州职工平均工资的8%为退休人员继续缴费,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帐结合待遇。(二)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低于全州上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全州上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缴纳;
    2023-05-08
    383人看过
  • 城镇基本医保相关政策解读
    门诊慢性病认定:严格执行慢性病准入标准,自2015年起糖尿病要合并严重并发症(即并发眼底出血或渗出、并发脑血管疾病、并发周围神经炎、并发皮肤感染之一),高血压达III期(即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合并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左心衰竭、肾脏衰竭、眼底出血或渗出之一)方可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自2015年1月起将血友病纳入甲类慢性病管理。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并发严重疾病,乙、丙型病毒性肝炎(肝功能正常、携带病毒不需要治疗者除外)纳入乙类慢性病管理。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并发严重疾病门诊支付限额标准为8000元/年,乙型病毒性肝炎门诊支付限额标准为3000元/年,丙型病毒性肝炎门诊支付限额标准为5000元/年。丙型病毒性肝炎纳入慢病周期为一年。新开展的慢性病管理细则另行制定。医保患者外转就医:严格执行统筹区外转诊标准,自2015年6月起统筹区外转的参保人员,普通疾病门诊检查治疗的,设置
    2023-05-04
    472人看过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调整
    凡未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定条件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或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又或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保的其他人员。以上规定与往年相同。筹资缴费标准有变筹资缴费标准有变筹资缴费标准有变筹资缴费标准有变不过,今年的居民医保制度在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上都做了一定的修改。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011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一)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调整为28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240元调整为310元;(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200元调整为2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360元调整为460元;(三)超过18周岁、
    2023-05-05
    5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构成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3、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一)用人单位缴费 按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6%缴纳。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企业单位,其退休人员与所在单位在职职工比
    • 关于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关于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
    •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如下: 1、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 3、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当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时,退休后不缴纳医保费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补缴至规定年限。
    • 海南省关于发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4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其个人帐户。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照30%左右的比例计入个人账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参保人年龄因素和对退休人员适当照顾的原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其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