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6:40:16 240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的内容有哪些?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应该遵守、执行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劳动纪律考核规定(主要是出勤)、安全生产规定(主要是操作规范)、技术保密规定、财务规定等等。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劳动者多次旷工、迟到、早退,或者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事故,或者泄露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等等。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法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商标法第64条第2款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内容如下: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商标专用权人3年内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也无其他损失的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一个重要的区别是,知识产权的确立、保护,目的是为了倡导、鼓励、使用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从而将无形的知识财富转化为有形的物质财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获得知识产权的目的,不是为了
    2023-02-16
    52人看过
  • 民法典承揽合同第781条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
    2023-04-13
    486人看过
  • 道路交通法56条第二款的内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法》56条第二款的内容是,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六十条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
    2023-08-18
    43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第九条八项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规定。民法意义上的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本条所称的担保并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担保。而是用人单位以此为名义非法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行为。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赔偿就不辞而别的情况,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大量查处,执法力度较大,使大多数用人单位不敢再明目张胆地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转而采取了一些变相的方法
    2023-06-20
    89人看过
  • 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刑事责任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等情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理解: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但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除外,第142条第2款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2、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当时指1979年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3、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包括以下内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实际执行刑的;被单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事处罚的;对于外国人被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京东白条欠款8
    2023-07-18
    479人看过
  • 第二条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二条是否算作续约员工的第二次雇佣是指员工在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与另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与同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与同一公司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有意愿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并经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前者是间歇性法律行为,后者是连续性法律行为。因此,第二次入职不属于续聘员工第二次入职是否有试用期如果员工辞职并重新加入,如果雇主之前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同意试用期,雇主不能再次与工人商定试用期。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规定试用期,则不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长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不足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三年以下,两个月以下;超过三年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双方约
    2023-05-07
    426人看过
  • 2008年劳动法第39条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新劳动法旷工规定是什么1、劳动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除此之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2023-07-16
    75人看过
  • 劳动法39条第四款详细解析
    劳动法39条第四款详细解析:1、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的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2、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不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否则,违反劳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
    2023-08-11
    12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企业的设立的第五十七条解读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企业的设立的第五十七条解读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解读】本条是对劳务派遣企业设立的规定,劳务派遣,在人力资源界一般称之为人力派遣或租赁,在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学界一般称之为劳动派遣。其通常是指,劳动力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派遣契约,在得到派遣劳工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被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要派企业劳动,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劳务派遣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
    2023-06-02
    69人看过
  •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的内容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一、《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3岁杀人怎么判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这两条明确规定了对少年犯量刑的方向。这是基本于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不完备及其容易接受改造、可塑性强的特点而确立的,它反映了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及刑罚目的的要求。二、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
    2023-02-25
    469人看过
  • 民法典第二篇第29章不当得利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法典》第二篇第29章不当得利的内容有哪些?《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民法典》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
    2023-06-19
    95人看过
  •  您能简要解释劳动法第39条吗?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企业的生产特点不适合实行法定的工作或休息办法,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企业可以采用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些办法应当遵守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企业的生产特点不适合实行法定的工作或休息办法,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企业可以采用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些办法应当遵守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劳 动 法 第 3 9 条 : 生 产 特 点 与 工 作 方 式 的 关 系根据劳动法第39条,生产特点与工作方式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上。在现代工业化生产中,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日益得到改善,从繁重、危险、低效的体力劳动向知识密集、环境友好的脑
    2023-09-13
    235人看过
  • 劳动法第39条相关概念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下工作和休息办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一、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在1周(7日)内工作5天。休息休假又称周休息日,是劳动者在1周(7日)内享有的休息日,公休假日一般为每日,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休息。不能实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和事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法律上是允许调休的)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怎样的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
    2023-02-27
    49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应当如何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应当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读如下: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或企业厂地迁移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
    2023-04-29
    32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1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 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具体内容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
      依据这两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扩展资料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
    • 合同法第39条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按照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有: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
    • 第39条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0
      劳动合同第39条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者存在相关违法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律上对相关情况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情况执行。
    • 劳动法39条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的内容是: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