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界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6:00:22 494 人看过

越权代理中被代理人确实是给代理人代理权限了,但是代理的权限不包括代理人正在实施的行为。比如某人委托代理人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字去签订了借款合同,这就属于越权代理。而无权代理是被代理人从来就没有委托过代理权限,或者曾经委托过,但是早已经过期,但是代理人还是以被代理人名义签字。

无权代理的类型有哪些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即当事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根本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即代理人虽然有被代理人的授权,但其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而是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其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3)代理权已终止后的代理。即代理人获得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但代理授权所规定的代理期限届满后,代理人继续实施代理行为,其超过代理权存续期限所为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法定代表人越权代理是否无效?
    一、法定代表人越权代理是否无效?越权代理,是指有权代理人超越其代理权限进行的票据代理。越权代理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因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所为票据代理行为,属于无代理权。越权代理合同一般是不能生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越权代理合同被被代理人追认的才有效。二、越权代理行为的法律规定有什么?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代理行为要在代理范围之内行使。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其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构成法律上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往往是受害人,要他就未授权的他人行为承担责任,显然是有失公允的。所以,在越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情况下,应该不对其生效,而只发生越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的赔偿责任。越权代理只有经过被
    2023-01-23
    213人看过
  • 无权或越权代理所造成的风险
    越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票据越权代理的效力及责任尽管越权代理有别于狭义无权代理,但在民法上通常规定
    2023-06-14
    251人看过
  • 处理越权代理的经验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其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构成法律上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往往是受害人,要他就未授权的他人行为承担责任,显然是有失公允的。所以,在越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情况下,应该不对其生效,而只发生越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的赔偿责任。越权代理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对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什么是越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狭义无权代理,是不属于表见代理的未授权之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的情形。1、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指既没有经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人民法院或者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代理。2、越权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而进行代理行为。3、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甚至被解除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二)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1、本人有追
    2023-07-05
    450人看过
  • 越权代理的常识整理
    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对于越权代理应如何
    2023-06-05
    245人看过
  • 代理人越权取证
    因作为代理人的法律工作者超越其业务范围和职责权限,取证主体不合法,导致自诉人提供证据不足,共青城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7日裁定准许自诉人张象新撤回对被告人季勇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2006年3月19日,自诉人张象新与被告人季勇因邻里纠纷发生扭打致伤,经司法鉴定,其右眼被评定为轻伤乙级,左眼被评为九级伤残。2006年8月8日,自诉人张象新聘请德安县城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张某为其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接受委托后,张某到案发地调查取证,制作了3份有利于自诉人的证人证言。法院在案件审查时发现张某无权代理刑事案件,及时向自诉人及其代理人释明法律后果并提出建议,自诉人仍坚持要张某作为其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张某本人也坚持认为自己有代理资格而出庭。庭审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以张某无刑事案件代理资格为由,对张某向法庭提交的3份证人证言提出异议,认为张某所收集的证据主体不合法,不
    2023-06-08
    227人看过
  • 代位权和代理权的区别
    代位权和代理权的区别:1、代位权行使的名义与代理权不同,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而代位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代位权的诉讼资格不同于代理人,代理人因其在代理权范围,以内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中,代理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具有原告资格(如代理人因过错而承担连带责任时,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不具有原告资格,但代位权诉讼是基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其本身固有的法定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代位权具有原告资格);3、两者的权限来源和权限范围不同,代理人的权限源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约定或源于指定代理、法定代理的规定,其权限范围也须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约定或指定、法定的范围内,而代位权人的权限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其权限范围固有存在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以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限无须再行约定;4、代位权与代理权行使的法律后果不同,代理的法律效果在一般情况下归于被代理人,
    2023-08-09
    116人看过
  • 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哪些特征
    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对于越权代理应如何处
    2023-06-14
    321人看过
  • 法律怎么规定超越代理权限的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24-05-12
    479人看过
  • 无权代理有期限吗
    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代理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或者无权代理构成表见代理的,该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该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一、买房子代签合同有效吗?有代理权限的人代签的买房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代签人没有代理权限,则会构成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如果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二、没有授权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效没有授权签订的合同无效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未经授权的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待定合同,其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2、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后,由于缺陷不足以确
    2023-03-11
    347人看过
  • 超越代理权限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例如房产出现了双重售卖现象时,购买方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申请以弥补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甚至可以主张撤销原有的交易合同,并索回已支付的房款及相关利息。此外,如果出卖方擅自将该房产再度转让给了其他第三方,且这一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正常履行,那么作为购买方,您则享有权利请求解除这份合同,同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支出。在此基础上,您还有权寻求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最高额度可以达到所支付购房款的两倍之多。这一权利同样适用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出卖人为了谋求更高的收益而采取再次转售同一房产的行为,使得购买方无法顺利取得房产的情形。此时,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归还已付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也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
    2024-08-03
    279人看过
  • 怎样属于越权代理
    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
    2023-04-26
    238人看过
  • 什么是超越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代理,即指代理人虽然获得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但他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之内。就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属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一、超越代理权的表见代理行为人虽具有某种代理权,但其超出代理权限而从事代理活动,就其越权代理的事项而言,仍属无权代理。法律要求被代理人可能对代理权限有所限制,但有时不能为第三人所了解,而表现在外的客观情况,如能使善意相对人误信行为人就其所为事项具有代理权,与其为民事行为,从而构成表见代理,本人自应承担越权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这就是现代代理制度中代理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2023-03-23
    86人看过
  •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如何界定
    一、对于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如何界定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1.若代理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可以请求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2.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二、无权代理和无权代表的区别无权代理和无权代表的区别:1.概念不同。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而无权代表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或代理权终止以后实施的代理行为;2.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主要有: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行为人实施以他人名义所为意思表示时,没有代理权,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3.法律效力的不同。三、无权代理订立合同有效吗无权代理订立合同不一定有效,属于合同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根据《民法典》
    2023-08-29
    373人看过
  • 一般代理的代理权限问题
    问:委托代理人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仅记载一般授权而没有明确具体代理权限时,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何?是否包括辩论、质证的权利?答:有关委托代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对于委托人仅记载一般授权而没有明确列举代理权限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范围,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然而,根据对前述《意见》第69条规定的
    2023-06-08
    45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什么叫超越代理权限,和无权代理一样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6
      1、超越代理权代理,即指代理人虽然获得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但他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之内。就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属无权代理。 2、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作为合同的相对方可以告知被代理人要求予以追认,
    • 什么是越权代理,越权代理应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什么是越权代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1、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2、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
    • 什么是越权代理啊?怎么分辨越权代理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什么是越权代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1、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2、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
    • 什么是越权代理?越权代理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怎么进行越权代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的一种代理行为。 越权代理的特征: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
    • 越权代理是怎么实现的?越权代理都有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什么是越权代理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