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1:40:08 115 人看过

一、钦州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在完成《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后,应当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以及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香港、澳门医疗服务提供者开设个体诊所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对申请执业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查验,逐项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二、钦州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二)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三)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四)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五)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情形。

三、钦州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办理地点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钦州市行政审批局食药卫健审批综合窗口35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钦州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二、钦州关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受理条件1.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与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3-05-14
    442人看过
  • 钦州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法律依据是什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分别负责中央新闻机构、地方新闻机构和解放军及武警部队(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的年度核验工作。二、钦州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材料《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表》新闻记者证自查说明持证人员名单三、钦州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假日除外)四、钦州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收费标准不收费五、钦州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受理条件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自治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地方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的年度核验工作。
    2023-05-18
    172人看过
  • 钦州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机构是什么
    一、钦州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机构是什么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B区商事登记(企业开办)综合窗口29号、30号二、钦州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十三条等有关规定:(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等有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三、钦州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材料1.《公
    2023-05-13
    100人看过
  • 钦州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八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
    2023-05-18
    230人看过
  • 钦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二、钦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条件(一)准予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事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三、钦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可以办理。
    2023-05-18
    358人看过
  • 钦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二、钦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钦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
    2023-05-18
    407人看过
  • 天津武清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哪些法律规定
    一、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修订)第15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修订)第17条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qqzwfw.tj.gov.cn/)二、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形式审查三、办理材料
    2019-10-17
    64人看过
  • 钦州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政府法律援助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核准:(一)属于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或者法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具备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含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的规定第62项“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由司法厅委托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二、钦州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受理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2010年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政府法律援助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
    2023-05-18
    132人看过
  • 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二、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材料1、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3、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4、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
    2023-05-26
    228人看过
  • 钦州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
    一、钦州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九条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对于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的拓印膜,收存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第十条更换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收存发动机的来历凭证。二、钦州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时限(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
    2023-05-18
    188人看过
  • 南宁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一、南宁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申请材料2、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作出处理3、当场受理的是出具受理通知书4、窗口负责人审查5、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者是不同意的决定6、制作决定文书送达申请人二、南宁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依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南宁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的受理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
    2023-05-14
    397人看过
  • 钦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二、钦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的受理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员变更许可需符合条件: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三、钦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的材料有什么公证员执业
    2023-05-18
    434人看过
  • 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二、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受理条件《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第一款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三、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
    2023-05-18
    206人看过
  • 钦州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八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
    2023-05-19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
    • 医疗机构免责法律依据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7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 (一)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
    • 办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初审的依据是?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9
      办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初审的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95号令《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申请表;(二)证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文件;(3)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4)相关行业资质和资质证书;(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证明;(6)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
    • 失业登记机构机构简称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其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失业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地税、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失业保险相关工作。
    • 医疗机构妥善保管病历的依据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1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