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好友因农村建房起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5:25:19 472 人看过

家住斗门的王某和贾某本为十余年好友,却因为一起农村建房施工纠纷而关系破裂,因合同和房屋质量、款项问题先后将对方告上法庭。斗门法院表示,目前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三成以上涉农村建房,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法院提醒,农村建房在建房前要签订正式的建房合同,特别要对房屋质量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起一栋房屋断两人友谊

2012年4月,家住斗门区的王氏夫妇想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造一幢楼房,与十多年好友贾某商议后,双方口头约定由未取得建筑资质的贾某为其建造。两人商定后第二天贾某就召集人手开始施工。同年7月4日,王某妻子张某认为工程进程缓慢并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亲笔手写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仅有一段内容,即约定王某将房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贾某,总面积约180平方米,总工程价款180000元,完工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之前,若超时每超一天按总工程总款的2%扣款,贾某在协议书上签名确认。同年4月至9月,王某分7次支付给贾某工程款及材料费共计157000元。

随着房屋建造接近尾声,因建房协议约定不明,双方经常因房屋质量及支付工程款问题发生矛盾,关系也逐渐恶化。2012年11月13日,因对贾某的施工效果不满意,王某又与另一包工头梁某签订一份新的协议书,约定将房屋收尾工程按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梁某,梁某必须在2012年12月5日前全部完工,包括清理建筑垃圾,若超时未完工,每超一天按工程款18500元的4%扣款。2012年年底,该房屋完工。

十年好友陷入两起诉讼

2013年8月8日,贾某以王氏夫妇拖欠工程款为由向斗门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工程总价款实际为207270元,要求王氏夫妇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0270元。王某答辩称贾某未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远远超过未付工程款。法院审理认为,贾某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因此,其与王某签订的建房施工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但贾某已经实际建造了房屋而且王某已经接收房屋并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因此王某应向贾某支付工程价款。2014年4月21日,珠海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最终裁定王氏夫妇应向贾某支付工程款13000元。

2014年5月29日,王氏夫妇又以贾某超期未完工和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向斗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贾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双方签订的建房施工协议无效,那么协议书中若超时,每超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扣款的违约责任也是无效的。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已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因此,遂驳回了王氏夫妇的诉讼请求。至此,这场因朋友帮忙建房而引发的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提醒

法官:农村建房应签正式合同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对居住房屋有了更高的要求,逐渐从房主自行召集亲友建房转变为承包给建筑施工单位建房,规模越来越大,但随之而来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也愈来愈多。2013年至2014年10月,斗门法院共受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29宗,其中,涉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约45件,占案件总数的34.9%,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多数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因房屋质量瑕疵、超期工程未完工、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等问题而引发。

法官提醒,农民群众要提高风险意识,建造房屋时要选择具有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在建房前签订正式的建房合同,特别要对房屋质量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针对对于农村建筑市场无资质施工队大行其道的现状,相关部门应进行彻底排查,坚决遏制无建筑资质的施工队承接建房工程,要对其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使其获得相应的建筑资质,提高农村房屋建造质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建房协议之性质与效力——一起农村建房纠纷的分析
    村民甲与村委会达成协议:村民甲在其宅基地上所建房屋需与他人保持齐平,如果超过他人房屋1厘米,则罚款100元:如果超过5厘米,则应拆除之,并且费用由甲负担。事后,村民甲所建房屋高出他人房屋40厘米。此时,当事人间之法律关系如何?在该纠纷中,当事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事。此时,建房协议完全出于自愿,只要不存在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则按照民法典的精神,应当尽量维持合同的效力,以保证合同的完满实现,达成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标。这里,村民甲是否已经成功申请该宅基地是否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值得探讨。一、如果甲已经取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则按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是法律对甲所拥有的权利做出的肯定,此时在该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权利是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性质是
    2023-06-12
    103人看过
  • 农村建房建造合同纠纷协议书范本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的写法:1、若是被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2、若是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农村建房注意事项1、不要建在禁止的土地上:如果建了,就像我们说的违建房一样,会被强行拆除;2、不能建在水源附件:我们都知道工厂建在水源附近,工厂排出的水会污染到水源,所以我们的自建房也一样,况且有些住户还有往水里扔垃圾的不好行为习惯,这对我们生活的环境会造成严重的破坏;3、不要建在公路两边的控制区:国家有明确规定,不能在公路旁边修建房子;4、所建的房子不能超出规定的面积:在申请自建房的时候,发现允许建设的房屋面积比较小,在建设的时候就偷偷增加面积,以为不会被发现。但被发现的时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已经晚了,对于这种行为,如果增加的面积只是一点点,有可能是罚款处理
    2023-07-06
    118人看过
  • 农村建房后邻房屋纠纷怎么应对
    当您与邻居之间产生矛盾纠纷时,我们强烈建议双方能够尽快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以达成公平且合理的协调方案。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考虑寻求第三方机构(例如村委会或其他相关组织)的协助,通过他们的公正调解来化解纷争。此外,如果您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您还可以选择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程序可能会对双方的关系造成严重的伤害,同时也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成本。《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024-05-19
    483人看过
  • 福建农村房屋征收纠纷咋处理
    关于农村房屋纠纷处理的途径,我们有以下几点介绍:首先,若纠纷源自私人与私人之间,或者是私人与事业单位之间产生了冲突,当事人有权通过向所属乡镇级别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求其进行调解和裁决;其次,若争议的源头来自两个事业单位之间,当事人则应直接向争议土地所在地区县级级别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申请调处。在经过上述相关部门调解和裁决后,如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仍感不满,可选择进一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申请来维护自身权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第六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二)同级人
    2024-08-09
    67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2001年8月,某乡村民张某经批准将住房改建为一楼一底砖混结构住宅,并将工程发包给王某承建。双方协商后签订建房合同,王某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施工中张某亦派人在现场督促,房屋竣工后张某迁入新居。张某居住期间,发现粉糊墙体壁脱落,楼顶现浇板闪动拉裂、漏水等质量问题,遂诉至县法院。经法院公开审理后查明,王某无建筑资质,房屋经鉴定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和需加固整治,双方均对过错承担责任。对本案的法律适用,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理由是:张某与王某订立的建房合同合法有效,该案因王某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张某有权要求王某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加固整治,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追究王某的违约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理由是:《建筑法》第74条规定:“建筑企业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
    2023-04-04
    329人看过
  • 农村建房和邻居纠纷要停工吗
    律师解答:要停工的。要停工的。按照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024-07-26
    226人看过
  • 农村水田建好房会拆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村水田建好房会拆吗对于在农村水田上建好的房屋,如果没有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那么这种房屋就属于违章建筑,很可能会面临被拆除的风险。1.具体的处理方式和结果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当地政府对违法建设的执法力度、违法建设的影响程度、建设者的态度等。2.如果违法建设的房屋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或者农田保护,那么拆除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建议广大农民朋友在进行建设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建设。二、强制拆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我国有多部法律法规做出了明确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2024-07-14
    59人看过
  • 农村建房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都有了明显改善,但农村建房过程中因安全问题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却大幅增长。探究此类案件的发生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安全意识不强。当事人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不设置安全网、不给工人配安全帽、非建筑人员随意进出建设工地而无人加以制止等现象时有发生。2、技术水平较差。农民建房因受成本的制约,一般找一些个体泥瓦工匠或者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不可能请专业的建筑公司,由此导致无资质、无图纸、无专业技术、无完整安全设备的施工队在农村比比皆是。3、施工设备简陋。农村建房中所使用的建筑工具多为建筑行业已经淘汰的设备,有的施工队甚至缺乏安全帽等最为基本的安全设施。4、监督管理缺乏。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民建房的管理,主要在于对房屋建造的合法性审批,而对房屋设计的安全性、施工队的资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等缺乏监管。针对此类事故,笔者认为应当采
    2023-06-12
    431人看过
  • 建好“十有村”夯实“十有县”
    年初以来,我们坚持“两线串并”(国土资源部门的“天线”、基层村居组织的“地线”),“两腿走路”(政府为主导、村居为主体)、“两轮驱动”(国土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其他部门全力配合),“两套嫁妆”(水利防汛器材、村居自购器材),“两手并握”(一手抓群测群防,一手抓灾害治理),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村”建设为抓手,使“十有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得到细化、深化和具体化。今年5月份,《中国国土资源报》头版头条对此作了报道。一、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在打造“平安瓯海”的共识中实施“全区覆盖”,进一步确立“十有村”建设思路近年来,瓯海地质灾害防治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总体上还不适应形势需要。突出表现为:在思想认识上,把防灾的重点放在防台抗汛上,对地质灾害猛于洪水的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认识不够;在组织领导上,由于国土部门属于垂直领导,往往跟地方政府的领导关系脱节,而当灾害发生后,乡镇、村恰恰是最前沿、最直接的战
    2022-04-13
    354人看过
  • 两好友因民间纠纷打架怎么处罚
    1.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2.如果打架公安机关调解不了的,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情况是拘留5天以下或者直接罚款500元以下,稍微严重一点的,拘留5到10天,并且罚款200到500元。再严重的就要拘留10天到15天,并且罚款500到1000元。3.如果造成轻伤以上,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法律上轻微伤怎么处理1、殴打至轻微伤,则不构成犯罪,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2、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
    2023-06-29
    447人看过
  • 朋友买房纠纷怎么解决好
    一、朋友买房纠纷怎么解决好购房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四大类:谈判协商、调停斡旋、仲裁裁定以及法律诉讼。首先,谈判协商是最为理想和首选的途径,合同双方在尊重理解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前提下,通过理性且公平的商讨来化解纷争,从而达成共识。其次,若无法顺利达到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当事人便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例如,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的话,就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上一级主管部门应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审慎处理此类事宜,而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活动。此外,双方当事人同样可以选择向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甚至法庭等第三方机构寻求调解帮助。再次,若经协商与调解均未取得成功,合同当事人可依据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或者纠纷产生之后共同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最后,如若合同内并无仲裁条款存在,事后亦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仍享有平等的机会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
    2024-03-10
    355人看过
  • 农村建房土地纠纷找什么部门呢
    农村建房土地纠纷可以找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所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土地确权兄弟间怎么分对于“土地确权兄弟间怎么分”这个问题,我个人观点为:第一、如果兄弟之间是就家庭承包土地的分割,最好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来处理,然后取得村集体的同意。如果无法通过协商协议解决,根据《土地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第二、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宅基地如何办理边界纠纷手续发生宅基地边界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
    2023-03-13
    21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怎么调处好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一般是对于土地权属的争议等等。那么,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四)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五)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
    2023-02-06
    205人看过
  •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应对策略
    这类纠纷发生后,在合同性质的界定上会有争议,有人认为是雇佣劳务的关系,有人认为是加工承揽关系,不同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有区别的。因此,这类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处理区别较大。通常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由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调解。协商无效的,起诉到法院。农村建房如何起诉?1、工程若没有结算,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及价格。2、若公司已经结算,对方若不给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3-07-05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到哪个律师咨询好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2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农村住房建设土地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1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 农村建房质量纠纷案例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0
      根据农村自建房发生质量纠纷的几个案例,总结以下四种处理方式: 一、和解。 二、调解。可以委托村委会帮忙沟通。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 四、诉讼。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来说,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 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
    • 省农村因房屋买卖引起纠纷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建议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
    • 农村因房屋买卖引起的土地纠纷,常见纠纷成因有哪些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0
      首先我国宪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 其次,不论是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性文件,均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 再次,法律法规与政策性文件禁止宅基地使用权跳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以抵押外的其他形式进行流转。而关于农村房屋产权,我国现行立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产权的流转,但根据“房地一致”的原则,法律法规中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禁止性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产权的流转。 此外,政策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