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赔偿价值的核算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6:13:49 229 人看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对于被征收人而言,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补偿基准,能够体现公平合理补偿原则,保证居民住房水平不因征收行为而发生显著下降。

海事赔偿的赔偿价值的计算

货物灭失的赔偿额

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损坏的赔偿额,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

货物的实际价值,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计算。

前款规定的货物实际价值,赔偿时应当减去因货物灭失或者损坏而少付或者免付的有关费用。

赔偿限额

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的为准。但是,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经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载明的,或者承运人与托运人已经另行约定高于本条规定的赔偿限额的除外。

货物用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装运器具集装的,提单中载明装在此类装运器具中的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视为前款所指的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未载明的,每一装运器具视为一件或者一个单位。

装运器具

装运器具不属于承运人所有或者非由承运人提供的,装运器具本身应当视为一件或者一个单位。

承运人对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是多少?字串8

承运人对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所迟延交付的货物的运费数额。

经证明,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不得援用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经证明,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的受雇人或者代理人不得援用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房价飞涨卖方毁约须赔偿升值差价
    李女士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陈先生后,看到房价上涨又起了悔意,陈先生为此起诉到法院。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解除合同,李女士赔偿陈先生房屋升值差价7.1万元,并全额负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评估费等共计2万余元。2007年8月17日,陈先生向李女士支付2万元定金后,与李女士签了一份“收款凭证”,载明李女士的一套房屋售价为106万元。9月11日,陈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上述房屋价款为70万元,2007年10月30日前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同日,陈先生支付给李女士购房首付款26万元及维修基金2000元。之后不久,李女士看到房价上涨,房屋升值不少,提出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并于2007年9月28日和10月10日向中介公司业务员的账户内汇款26.2万元,业务员随后返还给了陈先生。为此,陈先生书面要求李女士继续履行合同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2023-06-10
    320人看过
  • 离婚房产价值计算方法研究
    财产价值通常按市价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通常是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再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是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的费用,则是在判决离婚后,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分担。离婚房产分割的特殊的情形一、婚前购房1、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基本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法院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二人名下。这种情况一般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2、一方出资,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按揭还贷的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由出资方给予对方经济补偿。一方出资
    2023-07-08
    77人看过
  • 房屋价值贬损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若验收合格的房产存在质量瑕疵,且该瑕疵尚处于法定的保修期限之内,出卖方理应肩负起及时修复的责任。若出卖方故意推诿或在给予合理期限后仍未进行修复工作,则买受方有权自行组织或委托他人代为修复。在此情况下,所产生的所有修复费用以及因修复过程而导致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均应由出卖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4-05-18
    116人看过
  • 房屋使用价值
    )一、销售方式您应当要求销售员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二者主要差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同时,按照北京市房地要求,凡是在2003年11月1日后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必须按套内面积销售。二、具体价格您在楼书上往往看到楼盘均价这个词,顾名思义均价当然是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但您会发现往往想买的房子与打出的均价会有很大差距,一般来说,多层的楼盘接近均价的户型位于4层或5层;高层塔楼在6层~8层,户型位置多为东、西向;一层二户的多层楼盘单位面积最高价与均价相差5%~8%,塔楼是在15%~20%之间。三、入住时间是否能按时入住,入住时是否能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四、入住条件入住时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证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入户的正常使用,以及
    2023-04-22
    249人看过
  • 房屋价值补偿包括哪些
    在房屋被征收拆迁时,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中,被明确规定为:(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上述规定,实际上是保障了被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三个方面的补偿,以及可能获得的一个方面的补偿(市县级政府的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补偿应包括三个部分:被征收拆迁房屋,本身的价值:被征收拆迁房屋,其本身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总的原则,应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一、房屋征收补偿的分类(一)低档被征收拆迁房屋(包括棚户区平房、4层以下住宅楼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
    2023-02-20
    224人看过
  • 被盗物品的价值计算方法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二)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三)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等等。如何计算被盗物品价值这样计算被盗物品的价值:(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
    2023-07-04
    448人看过
  • 房屋拆迁房屋被征收后价值如何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内容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价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价应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地区、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上述评价方法只提到被征收住宅的价值,考虑住宅的地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不说明被征收住宅的价值实质构成。如何计算被盗物品的价值吗?这样计算被盗物品的价值:1、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2、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
    2023-08-06
    113人看过
  • 房屋租金和租赁费的核算方法
    租赁费用指企业为租赁设备而发生的所有现金流出量。包括租金、设备安装调试费、利息、手续费、维修费、保险费、担保费、名义购买费等。租金是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房屋租赁费税率是什么样的?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
    2023-07-15
    415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价值评估
    如何确定住宅的价值?---一系列政策保障了评估的透明度房地产评估是市场经济,需要专业的房屋评估团队进行评估,为当事人签订拆迁协议提供帮助。也就是说,住宅房屋价值的确定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产生的,为了杜绝“随意操作”和“暗箱操作”,对房地产的评估应从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中加以限制的情况下,从根本上解决评估机构的选择,到公证监督机构的进入,再到独立运作的评估,专业评估机构的出现是由拆迁动员会抽签决定的。此外,对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也有特殊规定。经专家评审后,方可进入备选评估机构。首先,他们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邀请进入备选图书馆的评估机构参与抽签。拆迁动员会由管理部门组织抽签。评估机构如何评估房屋的价值?---客观、全面、公正拆迁动员会确定评估机构后,评估行动基本启动。房屋评估的第一步是向拆迁方了解房屋的情况,包括房产证、土地证或其他有关房屋的信息。评估机构在了解房屋具体情况后,将进行现场检
    2023-05-02
    460人看过
  • 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常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
    2023-08-17
    324人看过
  • 存货价值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在资产负债表之中,存货通常会被明确地列为流动资产项目之一,且该部分的填列方式应依据相关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经过适当的加减计算后得出。对于从事房地产业的企业而言,其主要经营活动便是商品房的买卖与交易,而在这一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当房地产企业在核算商品房成本并进行结转时,必须将土地使用权纳入考虑范围之内,从而使得土地使用权理所当然地成为房地产企业的存货之一。这是因为,唯有存货才能够被用于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2024-08-20
    460人看过
  • 拆迁无房产证房屋的赔偿计算方法
    一、拆迁无房产证房屋的赔偿计算方法拆迁无房产证房屋的赔偿计算方法: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2023-08-04
    197人看过
  • 赔偿合同损失的标的物价值计算
    金钱赔偿、折抵赔偿都涉及损失赔偿额的算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关键是确定标的物价格的计算标准,计算标准涉及标的物种类和计算的时间及地点。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可分为市场价格和特别价格。一般标的物按市场价格确定其价格。特别标的物按特别价格确定。确定特别价格往往考虑精神因素,带有感情色彩。例如,著名医学教授、原南京军区总医院普外科中心副主任邹忠寿于1996年病逝。其妻将十张具有特殊意义的照片的底片,如邹忠寿获国家特别津贴后的全家照,送交南京某冲印社放大,冲印社将底片全部遗失。冲印社虽承认过错,却坚持按每张底片2元进行赔偿。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受理
    2023-06-08
    97人看过
  • 公允价值变动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变动核算存在的问题第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一个损益类的账户,期末时其余额已经转入“本年利润”,并在当期作为未实现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入了当年的利润表。因此以后年度转让此投资性房地产时,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为零,无余额可结转。而目前的会计核算将以前期间原已结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处置当期的“其他业务收入”,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是将未实现的收益(损失)在相关资产处置时作为已实现的收益(损失)计入处置当期的损益,但这其实是将以前期间发生的损益计入本期,将会导致处置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报不实,违背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第二,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其他传统的损益项目并列列报在利润表的营业利润中,不能区分已确认并实现的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已确认未实现的收益,要等相关资产处置时才能得以实现,现在将其与投资收益等已确认并实现的收益一起列报于
    2023-06-01
    313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房屋赔偿是怎么算的房屋赔偿是怎么核算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展开全部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 房屋拆迁房产价值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2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 房产价值核算离婚时夫妻如何确定房产价值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3
      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一般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爲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一般在判决
    • 房屋价值评估方法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7
      房屋评估计价方法:以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按测定的重置单价计算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根据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计算房屋现值(净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1.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建筑总面积×房屋重置单价±房屋的增减价值 2.房屋现值(净值)=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 3.房屋应提折旧=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现值(净值) 4.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
    • 房屋增值价值的主张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物价尤其是房价飞涨的今天,这个问题在实践中非常普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到双方离婚时已远远不是购买时的价格,这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的价值,究竟是按照房屋合同上的购买价格,是按照房屋首付款加已还按揭款一半的价格计算,还是加上房屋的增值价值,这个问题目前还多有争论,,根据《婚姻法》解释(二)中第20条已经给出了操作模式:“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