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31:16 197 人看过

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举证

在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证据不足,当事人就必须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法律会做出一些特殊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就是其中之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仲裁中证据不足,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可以,经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一、对10年以上老员工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辞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企业可以单方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2023-06-28
    41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是否能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末位淘汰是指一些用人单位通过每年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打分和排名来辞退排在末位的几名员工,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这种末位淘汰制度实际使得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之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制度是否合法,要看淘汰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而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虽然比起其他员工来说工作效率较低,能力较差,但是并未达到不能胜任工作的程度,则用人单位就不能与之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末位淘汰制就是一种非法解除合同的制度。
    2023-06-10
    452人看过
  • 用人单位被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能解除吗
    一般民事法理上讲,协议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契约行为。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情形,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的解除。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期限内所负有的,不得到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劳动者也不得自己从事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的就业限制义务。而竞业限制协议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的内容、期限、地域、范围,以及竞业限制补偿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作出的约定。从竞业限制的概念来看,竞业限制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限制特定员工离开用人单位后的一段时间内的就业选择权来达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等商业利益的作用。从一般民事法理上讲,协议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契约行为。在古罗马法中,契约也是一种不可动摇、必须履行的约定,因此也被称之为“
    2023-02-11
    295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法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合同
    案由申诉人:薛某,女,22岁,系某金星夜总会服务员。被诉人:某金星夜总会。法定代表人:彭某,系某金星夜总会总经理。1995年5月4日,薛某因金星夜总会强迫自己进行半色情服务,要求辞职被拒绝,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解除原合同,退回押金800元。调查过程经查明:薛某于1994年7月被中港合资的某金星夜总会录用为合同制服务员。录用前,由夜总会一次性收取押金800元,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规定:必须绝对满足顾客的要求。1995年3月21日,薛某以在舞厅上岗时顾客搔扰,保安又不管为由,要求调换岗位。后被安排到KTV包厢作服务员,被包厢领班张某强制陪酒和陪黑灯舞。薛某不从,张某即威胁不干就赶你出去,工资一分不给,押金也不退。薛某来自农村,害怕失去工作,只得服从。4月23日,薛某在陪酒时,一顾客要求色情服务被薛某拒绝后,顾客竟大打出手,领班张某不仅不制止,反而要薛某赔理道歉。5月4日薛某向夜总会
    2023-06-09
    242人看过
  • 公司法人变了劳动合同能由单位解除吗
    不可以。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当然,如果是法人变更后的企业要求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除外。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是对员工权益有损的。下面为大家简述下,公司合并或分立,劳动者应注意的事项。法律怎么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
    2023-02-17
    225人看过
  • 劳动仲裁 举证 用人单位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对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又作出了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再次明确和扩大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一、一般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起诉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者应当搜集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
    2023-03-12
    459人看过
  • 证明劳动合同未解除的单位
    建议劳动者与公司人事部协商解决,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拿到离职证明,才能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又称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规避用工风险的一种证明材料。为了避免日后与劳动者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可以以此作为自己行为合法性的证明材料。劳动仲裁的证明怎么写的劳动仲裁的证明应当写明以下要点: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3.有当事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4.注明出具日期;5.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023-07-18
    268人看过
  •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在下列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事业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其他。一、如何辞退员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
    2023-03-07
    1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用人单位能否自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解除合同应依照劳动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经过下列程序:1、劳动者书面提出辞职申请;2、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退还公司的财物,结清借款等相关事项;3、人力资源部门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
    2023-07-20
    48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不能被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管是试用期内,还是整个劳动合同期内,企业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孕期是指怀孕期间;产期是指生育期间;哺乳是指女职工哺乳其婴儿的时间。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违法。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或者劳动者受工伤后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的客观原因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单位不得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
    2023-07-05
    174人看过
  • 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一)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二、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
    2023-04-29
    468人看过
  • 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事由解除合同,是否需通知用人单位
    一、劳动者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就能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二、劳动者辞职是否需要赔偿单位损失《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
    2023-06-19
    236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以下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法定情形: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2023-06-19
    141人看过
  • 解除事业单位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2023-03-12
    295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0
      实行末位淘汰制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最高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末位淘汰”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不能等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依法进行。从劳动合同法看,我国法律没有允
    • 用人单位以迟到为由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8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规定“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因此,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用人单位应就其有关职工“擅自离职”的主张进行举证。二、根据部门规章、劳动政策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凡是劳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劳动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做到的,用人单位应当就自己遵守了这些规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
    •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3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为女性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例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谁承担,考勤记录是由谁承担举证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也做出了相同规定。 同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出具什么证明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6
      离职后,公司要出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