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电安装工程合同专属管辖
最高院于2004年颁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当时的思路是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它不适用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属管辖,应该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关于一般管辖的规定,就是由被告所在地及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最高院于2015年2月4日颁布的最新民诉法解释的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为专属管辖。
那么,为什么从一般地域管辖变为专属管辖呢?主要原因有二条:
第一,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起诉发包人,引发大量利用该条司法解释规避合同约定诉讼管辖地的诉讼行为,造成实践中该类案件管辖混乱,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严重影响。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规范诉讼管辖秩序,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该类案件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确定受诉法院,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律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在大量施工合同纠纷中,需要对工程质量、造价、工期进行司法鉴定,以工程所在地为专属管辖地,有便于司法鉴定和案件审理。
当然,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从一般地域管辖调整为不动产专属管辖,也面临大量反对意见,主要的反对理由就在于:
第一、缺乏法理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而非关于不动产工程的物权纠纷;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合同具有复杂性,范围难以掌握,工程转包合同、分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装饰装修合同等等。
民诉司法解释颁布以后,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已经开始逐步暴露。但无论当初争议多大,在司法解释已经颁布生效情况下,则必须遵照执行,本文也是在司法解释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基础上对具体争议问题进行探讨。
二、水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__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年__月__日
5、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三、建筑工程模板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春城项第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工程的施工项目,今由乙方承包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模板安装工程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机械包料。即由乙方提供安装一切材料,包括模板、骨料、支撑及辅助材料等;提供一切施工机具,并负责模板工程的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全过程的工作。负责钢筋预留孔洞(含拉结筋植筋,植筋经有资质单位检测合格)的钻洞。
第三条:承包单价及承包内容
一、承包单价
1、乙方所承包的施工内容,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模板安装及钢管支撑包工包料的单价为元/m2;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增减项目)作为计算基准;该单价为质量达到优良的价格。
2、该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增加其它费用。
二、承包内容
1、乙方的承包范围:的所有模板施工项目。还包括线条、栏板、压顶、过梁、构造柱、水箱、化粪池、室外围墙、花池、踏步台阶及设计变更增加的构件等零星构件的模板安装工程。
2、乙方承包单价内容包括:负责模板工程的加工制作安装等全过程施工工作;所有材料垂直和水平人工搬运费、垂直和水平运输的机械、模板制作的施工机械及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费用自理。
3、乙方承包单价内容包括:负责钢筋预留孔洞(含拉结筋)的钻洞,若乙方不预留孔洞,由此增加的植筋人工费、植筋所用的胶水费、植筋的拉拨试验费等三项费用的一半由乙方负责,该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性扣除。
4、乙方承包单价内容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所用的辅助材料,包括螺栓、螺帽、垫片、PVC套管及塑料垫片、铁钉、蝴蝶卡、铁丝等辅助材料,如有止水螺栓用的圆钢、止水铁圈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加工。
5、乙方承包单价内容包括:一次性配备10栋的全新模板,其中每栋主体结构必须配备有两套以上的模板(阳台、悬挑构件、大梁模板等重要构件必须确保三套),且采用100%以上的新板,以保证每栋主体结构一个月内完成。
6、乙方承包单价内容包括:支撑模板用的钢管、扣件租赁费及搭拆支撑钢管架的工人费;其模板钢管支撑高度无乱多高,乙方不得要求增加价格。
7、乙方承包单价内容包括:日常性、季节性及突发性检查工地要求的材料堆放整齐有顺的人工清理费,若乙方拒绝整理,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整理,所发生的费用由财务直接从当期的进度款内扣除(该费用以现场照片及施工员开据点工签证为计算依据,无需乙方签字认可)。
8、乙方承包单价内容包括:暴模、偏位凿打砼的人工费、浪费的材料费、形象损失费及监理、业主的罚款;每发现一处构件暴模、偏位凿打砼的处于200元的浪费材料费和形象损失费;该费用由财务直接从当期的进度款内扣除(该费用以现场照片及施工员开据确认单为计算依据,无需乙方签字认可)。
9、如因乙方制作、安装错误造成返工,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并赔偿所损耗材料费及所造成的工期损失。
第四条:付款办法
1、工程款分阶段支付:开工两个月后按进度开始支付已完模板量的80%价款,然后每月按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的80%支付。每次拨款期限到后,乙方必须在10天内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给甲方,甲方在15天内审核并予以支付工程款。
2、主体结构全部通过验收后支付至90%,余款10%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结算后的三个月内付清。
3、工程进度款的工程量确认:每栋每层柱梁板砼浇筑完成后方可计算当月完成的进度款支付;若月底每栋每层柱梁板的模板需然安装完成,但钢筋及砼浇筑未完成,当月的进度款未支付,转由下一个月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4、已完工程量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人员负责人验收,拨款的同时落实质量、安全、工期等奖罚。
5、每次拨款人工费按45%计算,乙方应提供已签名的工人工资表给甲方,甲方再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工人工资,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同时缴纳万元作为承接该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文明施工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的各项管理能满足现场要求的基础上,甲方可分期退还,即项目总量完成50%后退还30%,主体结构封顶后退还50%,验收合格后退还20%。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保证金的退还时间,直至验收完成后,扣除甲方应处罚的金额后退还。
第五条:质量、用材管理要求
1、乙方应建立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至少必须配备一名施工员、一名质检员,负责现场放样工作,并与甲方交接复核。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及《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每次浇筑混凝土必须配备至少2名的护模工,每少一人次处罚200元。
2、材料质量要求
1模板:每幢主体结构必须配备有两套以上的模板(阳台、悬挑构件、大梁模板等重要构件必须确保三套),且采用100%以上的新板,以保证每个月五层以上的施工进度要求。
2支撑系统:采用钢管支撑;钢管支撑的搭设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实测质量偏差除以下规定外,其余按《验收规范》的要求。1天棚四周及中央的高低差不超过5mm,超过者乙方需负责修整。
梁、柱、墙的垂直度和平整度偏差在4mm以内;超过6mm的必须负责修整。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两名兼职安全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冒险作业。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2、凡发生工伤事故者,事故费用在20000元以内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超过20000元者,超过的费用按责任分担,同时由甲乙双方配合保险公司等部门进行解决;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的机械(物击)伤人及其它重大伤亡事故者,乙方应承担其一切损失、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出现乙方不及时主动处理安全事故者,甲方有权直接处理,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施工场外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且承担其一切费用。
3、乙方应按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按总平面图布置场地,并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凡不按要求清理的甲方可派人清理,由乙方承担其费用;乙方工人的安全帽、出入证及劳保用品由项目部统一代购、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模板工程完工后的10天内自行将材料和人员清运退场,且自行承担进退场费用。若不按时退场者,甲方可以暂时拒付工程款,并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生活设施由甲方统一安排与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遵守项目部的《生活区管理制度》,违法者按相关制度给予处罚(备注:不准携带家属及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入住生活区、不准在宿舍内使用“三炉”及违规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酗酒闹事,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则项目部有权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违反到治安管理条例时,将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奖罚条款
一、工期奖罚:
1、乙方未能按甲方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者,每拖延一天处罚1000元,提前一天奖励500元。
2、凡乙方故意拖延工期或者无故停工者,甲方可以没收施工保证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工期,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无条件无理由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若乙方故意拖延工期、无故停工及集体闹事的每次罚款5000元。该费用由财务直接从当期的进度款内扣除。
二、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项目应确保达到优良以上的质量要求。若达不到要求者,按以下办法进行结算:分项达不到优良等级(85分以上)的分项单价减低20%;由于乙方的质量原因引起整个工程不能评为优良者,按乙方总承包价的80%进行结算。
2、凡未经甲方同意,过早拆模或过早上载者,每提前一天处罚1000元,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3、不合格者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工期延误、材料损耗费用。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3、乙方对甲方及相关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凡不及时整改者,甲方有权派人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工资发放
1、凡乙方有故意拖欠、扣工人工资者,甲方有权直接发给工人工资,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因乙方原因引起三人以上的工人投拆或群闹事者,每次处罚5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未按昆明市劳动管理规定招聘施工工人,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受有关部门处罚者,乙方自行承担其处罚费用。
四、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不能保证及工期明显延误、以及与甲方不能密切配合,影响到工程正常进展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要求乙方退场。未完施工项目按分项单价另加20%进行抵扣乙方的工程款,由甲方另择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竣工结清双方责任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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