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1:33:09 457 人看过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安监总厅培训[2011]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情况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研目的通过调研,全面总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92号)等文件实施以来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分析农民工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现行有关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的政策法规,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问题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二、调研内容填写《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相关法规制度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情况表》(附件2);调查了解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情况,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近期和中长期主要任务及有关政策措施建议(调研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三、调研对象和工作安排调研采取各地自行组织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象是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驻地煤矿安监机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轻工、建材、机械等农民工就业人数较多、职业危害比较严重或事故风险较大行业(领域)的企业。调研时间为6月份。具体安排如下:1.自行调研。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调研时间安排和内容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调研。2.实地调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4个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分别对广东、上海、江苏、山东、河南、四川6个省(市)进行调研。四、调研方法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认真听取所到地区安全监管监察、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农民工用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控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工作制度等相关材料。2.深入基层,随机抽查。按照调研内容,采取针对性调研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全面调研,特别要对附件1和附件2中所列的内容进行重点调研,并认真组织填写。调研组在每个省(市)至少应选择有代表性的2个市(地)、不同行业大中小企业1-2家、农民工培训机构1家进行调研。3.实地座谈,现场询问。结合现场调研,通过与企业、培训机构负责人以及农民工代表座谈的方式,广泛听取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问卷调查、现场提问等方式,深入了解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现状、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4.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各调研组要把调研工作与督导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农民工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整改措施,督促各地和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同时,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各地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上新水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加强。但是,当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不到位引发事故的情况越来越突出。为了扭转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局面,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二、对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险行业的建设项目
    2023-04-22
    110人看过
  •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财务资金管理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号:吉安监管监察字[2008]136号发布日期:2008-7-18执行日期:2008-7-18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环节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按照省纪委关于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省局党组决定,从7月20日至8月末,利用40天时间,在全系统开展财务资金管理集中整顿行动。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压力逐步增大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安全生产,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去年以来,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相继发生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5月19日,吉林市安全监管局涉软案件被吉林日报公开通报,吉林电视台予以曝光,主要涉及乱拉赞助、乱罚款、设立
    2023-04-24
    442人看过
  • 县安监局开展“迎世博保平安”安全生产检查
    为确保平安世博,12月15日,县安监局组织危化科、安管科和安监大队人员对本县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部分乡镇旅游景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人员分成两路来到上海崇明精细化工厂、崇明大众燃气南门储配站、港西镇高家庄园,仔细查看生产设备运行状况,认真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有关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监控、相关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作业现场动态管理等情况。检查过程表明,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良好,没有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县安监局表示,下阶段将继续组织力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平安世博的氛围。
    2023-04-24
    98人看过
  •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经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号:苏安监(2007)166号发布日期:2007-10-18执行日期:2007-10-18各市安监局:在《安全生产法》实施五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苏安监(2006)6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行政执法方面1、执法机构的隶属关系,执法主体资格、管辖范围、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等是否在本行政区域主流媒体上公示;2、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3、今年以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起数,已结案的起数;4、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是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是否做到一案一卷,是否按规定备案;5、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给予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运
    2023-04-24
    436人看过
  • 民航宁夏监管局积极开展航空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民航局《关于立即开展航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12月3日至5日,民航宁夏监管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内银川河东机场、中卫香山机场及相关驻场保障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现场检查了货物安检、货物载重控制与平衡、危险品运输、飞机运行、飞行保障以及应急响应与处置等工作,通过检查发现,辖区各运行单位能够按照民航局和西北地区管理近期安全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河东机场道口安检操机人员资质不符合标准,货检通道安检人数不足,以及货物待装监管区仓库面临非控制区的窗户没有封闭等问题,宁夏监管局提出了立即整改要求,并在第二天的检查工作中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复查,目前上述整改问题已全部得到落实整改。
    2023-04-24
    89人看过
  • 泸溪县安监局组织开展节后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近日,泸溪县安监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节后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一是开展专项复产检查。县安监局联合经信、质监、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深入12家企业,按照规定的复产复工程序和标准,指导和帮助开展复工验收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复产前自查。下发通知要求23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复产自查,及时排查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三是指导企业做好全员培训。要求各企业按照规定组织员工及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岗前全员培训,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四是严把企业复查验收关。对检查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复产,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复产作业的、因检查不落实、复产手续不到位、弄虚作假、盲目组织生产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3-04-24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的执业监督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铁道、交通等部门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执业监督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铁道、交通等部门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执业监督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铁道、交通等部门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执业监督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铁道、交通等部门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情况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三)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