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索赔的根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5:50:13 468 人看过

工程索赔的依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一、工程催款函怎么写

书写工程催款函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写明双方公司的基本信息;

2、写明欠款时间以及具体的欠款金额,还有还款的期限等;

3、写明催债时间、公司账号、户名、开户行等等。

在对工程合同有关工程款条款进行审核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工程款支付时间应明确

对于预支款,应严格按照示范文本的规定,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否则施工企业有权停工。对于工程进度款应留意两个问题:(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一般规范的作法是施工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在七日内应当核定,七天内不予核实的,施工人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认可;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规范的做法是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24天内,发包人应向施工人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支付,又不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

2、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应具体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有关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比如说可以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约定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3、工程结算款支付与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人承包工程竣工挂钩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但是全部工程验收还是承包方的施工部分竣工验收并不明确,有时发包方往往声称由于部分工程(往往是一些小的扫尾工程)未完工,无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而不支付早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

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

1、双方自行去调和。调和便是双方自行协议、交流、谈判处理,这关于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较小的项目,这种处理方式最好,不只效率高、也经济、友好;

2、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停处理,达到调停协议后到法院进行承认。现在有相应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调停的安排,有相对专业的调停人员,通过这些调停人员的交流和协调,能够达到调停;

3、由商事裁定机构进行裁定,一裁结局。商事裁定需要签订协议时约好由某个裁定机构依据其裁定规矩裁定,或许签订协议后通过补充协议方式约好;

4、由法院审理进行调停或判定,法院在受理后作出判定之前能够进行调停。达到调停协议后,制作调停书,调停书与判定书具有同等效能,如果不能达到调停,法院能够依法判定。

一、工程款起诉的材料: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

3、竣工资料;

4、结算资料;

5、结算审计报告等。

二、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

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合同价款的支付期限已经届至;

3、工程款要合法,这也是最基本的条件,法院是不会支持违法所得的。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争议可以双方自行去调和、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停处理,达到调停协议后到法院进行承认、由商事裁定机构进行裁定、由法院审理进行调停或判定。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需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合同价款的支付期限已经届至、工程款必须合法。

三、工程结算表能作为欠款的证据吗

工程结算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已完工工程量和应付工程价进行确认的双方意思表示。建设工程纠纷,发包人与承包人如果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最终双方形成了工程结算表,并且发包人在结算表上签字或盖章的,承包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欠款的书面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当然,除了工程结算表之外,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如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对账签证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要求我们在工程结算中,仔细审核送审结算资料,全面熟悉、了解工程具体情况,现场勘探,核实送审资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单有效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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