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市商品有什么质量问题
和商家协商处理或者法院起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的,可以向商家协商退货、换货或者修理等,若商品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消费者可选择向法院起诉提出请求。另外,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厂家要求赔偿,商家或厂家弄清责任后可以追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二、超市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商品销售相关信息反馈不及时,预测不准确,导致存货结构、周期不合理,给企业造成了大量多余的物流成本。
2、库存管理随意性大,多数超市的库存管理的技术水平低下,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
3、对库存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许多超市人认为库房只是一个存货的地方,只要把多余的货物放置在一起就可以了,重视商品的销售和采购而忽视了商品存货对整体营运效果的影响。
三、超市库存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许多超市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库存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超市的库存管理实现合理化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必须引以足够重视:
1、商品销售相关信息反馈不及时,预测不准确,导致存货结构、周期不合理,给企业造成了大量多余的物流成本。
2、库存管理随意性大,多数超市的库存管理的技术水平低下,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
3、对库存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许多超市人员认为库房只是一个存货的地方,只要把多余的货物放置在一起就可以了,重视商品的销售和采购而忽视了商品存货对整体营运效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n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n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商品质量问题谁去检测,商品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174人看过
-
商品质量问题索赔几倍,商品质量问题赔偿遭拒怎么办
313人看过
-
超过七天产品质量问题
496人看过
-
如果商品质量问题商家怎么赔,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权
310人看过
-
如何有效投诉超市产品质量问题的方法
324人看过
-
怎样赔偿商品质量问题
364人看过
-
超市产品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条款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8《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
-
商品质量问题三包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期限内,应当按照商品质量标准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未在规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修复的,应当提供同类商品供消费者在维修期间使用。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更换后的商品的“三包”期限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而发生的运输
-
商品房退房问题,质量问题,违约问题,赔偿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1、商品房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需要依据合同的约定和《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 2、由于你提供的资料有限,如需帮助,建议你带上资料直接来律所面谈。
-
请问大哥商铺产品质量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搜集证据;查阅与纠纷有关的材料和原始凭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时,需要对争议产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征得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同意后,指定检验机构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鉴定。质量检验、鉴定活动应当遵守《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质量检验、鉴定费用应当由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预付,处理终结时,该费用由责任人支付。
-
如何赔偿商品质量的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