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应何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是本案的当事人,且只能是被告。因为,原告不存在提出异议的问题,原告的起诉本身就说明原告认为受诉法院具有管辖权。第三人也不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相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2、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提出,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放弃了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以后不得再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把提出管辖辖权异议限制在案件进入实体审理之间,是为了避免管辖权异议成立而造成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避免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被不适当地中断迟延。
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的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了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后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当事人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后,即应按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四、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在管辖权异议吗?
管辖权异议分为级别管辖异议与地域管辖异议,都是针对各级法院的。派出法庭只是基层法院的一个法庭,不是基层法院,不能对法庭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果你认为这个法庭审理不合适,你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回避有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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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合理吗?我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9预收受理费是合理的。 第一,无论案件受理费还是申请费均以预交为原则,不预交为例外。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看,只有三类案件不用预交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即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申请执行、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交纳不具有操作性。管辖权异议不成立被驳回后,异议处理程序已经完结,被告没有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动力。其拒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法院也只能走,此种做法过于浪费诉讼资源。 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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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异议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01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也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肇始由原告发动的原理。对异议成立时的处理,也可纳入到附带诉讼模式中去,在询问当事人后再由法院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法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依管辖法院由原告选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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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两份都在乙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5两份裁定书在送达乙时,第一份裁定没有回执,第二份裁定和最终开庭文书“查无此人”——我认为关键是需要审查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是否明确了乙的住址和委托收件人。如明确的就可以缺席审理!因为乙并没有提起管辖权异议,两份裁定对他来说没有意义。只有开庭传票对他有效。而第一次能通知到,第二次确查无此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除非搬迁了。但在第一次开庭是核实过住址,如果搬迁,已有责任告知法庭新的住址。他不告知,他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