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4:15:09 451 人看过

要约失效的情形主要有:

1、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2、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

3、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

4、法律规定的其他要约失效情形。

一、承诺具备哪些条件

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反要约的要求。

承诺是指被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以缔结合同的条件。

二、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什么

二者的行为时间不同,撤回要约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撤销应当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二者的限制不同,要约的撤回没有什么限制,而撤销受到限制,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表明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时已经做了准备工作的不可撤销。另外二者效力不同,撤回导致要约不生效,撤销导致要约失效。

三、合同要约和承诺怎么写

1、要约:内容要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表明经受要约人做出的承诺;承诺的内容应当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方式、违约责任等,若导致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提出新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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