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合同的内容和效力应当如何履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15:17 390 人看过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自己办房产证流程怎么走

自行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1、确认开发商已经办理初始登记;

2、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房屋登记申请表》;

3、去开发商去或者测绘部门拿测绘图;

4、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

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缴纳印花税和工本费等;

8、办理抵押登记;

9、将房产证交给银行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屋租赁合同案例及全文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转让相关文章
  • 合同不能履行效力如何
    合同不能履行但如依法成立则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主体合格,不存在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况的,自成立时生效,其效力与是否履行无关。一、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在下列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1、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3、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4、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5、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7、房屋权属有争议的;8、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二、口头合同什么时候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
    2023-06-24
    328人看过
  • 善意合同的效力如何履行能力
    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是,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善意取得:财产让与人对让与的财产无处分权;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即不知情;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基于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行为;已作出了物权变动行为。一、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一方面,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另一方面,原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法律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有特殊规定者,则不依据前述规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譬如,法律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特别规范,则不适用一般的动产善意取得规则。二、哪些情况下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善意
    2023-03-10
    129人看过
  • 预约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签订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预约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确认预约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但预约协议被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除外。预约协议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守约方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违约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一、商品房认购书效力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审判实务中,常有原告根据认购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交房,最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就在于交付商品房是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而非认购书的内容。认购书属于学理上的将行谈判的预约,即哪怕双方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规定了交易的实质性具体条款,但双方当事人不受其约束
    2023-03-12
    459人看过
  • 合同无法履行转让费如何办
    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的。如果无法履行,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论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一、合同违约都有哪些赔偿1、合同违约赔偿包括恢复原状
    2023-06-23
    88人看过
  • 以转让股权中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以转让股权中剩余财产分配权、表决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股东权益包括盈余分配请求权,利息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自益权。是一种金钱债权,属于私权,可以转让。另一种观点认为,股权是因股东地位而享有的社会社员权,即包括盈余分配等自益权也包含表决权和提起诉讼等公益权。因此,股权是由多种权利组成,但不能分离其中一部分转让。就股权中包含的各种抽象权能,即期待性权利的转让而言,否定说是合理的。依据《公司法》基础理论及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股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种性质的权利。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权转让过产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己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和表决权、知情权、查阅权、诉讼权等参与性权利。抽象的共益权可直接转化为具体的权利,抽象
    2023-08-17
    295人看过
  • 合同权利让与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让与,权利,合同,受让人,效力,债务人合同权利让与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②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③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2)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②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③债务人可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销。
    2023-06-09
    446人看过
  • 如何履行合同规定不明确的内容呢
    要履行合同规定不明确的内容,当事人可订立补充协议来履行;达不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履行;如果仍不能确定的,例如是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则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在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一、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怎么处理居间合同没有约定过户时间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逾期不配合过户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过户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地点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
    2023-06-25
    107人看过
  • 【合同转让】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导致股东超过50人时合同的效力
    与1993年《公司法》第20条相比,新《公司法》第24条[6]虽然将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下限由2人降为1人,但仍维持了50人上限。接踵而来的问题是:此类股权转让合同应解为无效抑或有效?股东人数超过50人的公司应否予以解散?韩国的态度是,“因转让社员人数超过50人时,除了遗赠的情形之外,其转让无效”。[7]笔者认为,此种情况下的股权转让合同与公司均为有效,法院既不能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也不能判决解散公司。首先,从体系解释的角度看,新《公司法》第24条规定在第2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第1节“设立”之中。严格说来,该条款并不适用于公司设立之后的存续活动包括股东的股权转让活动。《公司法》第181条和第183条亦未将公司股东超过50人视为公司法定解散事由。鉴于公司股权转归50人以上的股东时公司人合性未必受损,鉴于公司的资本和资产信用并不因股东人数之增加而削弱,鉴于促进股权流转、维持公司存
    2023-06-08
    50人看过
  • 部分履行合同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前者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而后者是债务人未按照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债务。一、具体类型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角度,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1、瑕疵给付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付的标的
    2023-03-19
    287人看过
  • 赡养协议和房产转让协议的内容相同吗
    赡养协议和房产转让协议可以一起写。但需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获得老人同意,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订立的协议,止呕药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即可自成立时生效。一、借条法律上生效吗打欠条在法律上生效。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二、女孩分手要分手费合不合法如果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就是合法的。法律规定中没有分手费,婚姻关系结束时补偿对方的不能称为分手费,但也不同于财产分配。该男子承诺在离婚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因此,法院将支持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分手费的形成首先是基于男女合理合法的情况,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自己私下写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自己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不一定有效。一般情况
    2023-06-24
    353人看过
  • 如何判断房产转让合同是否无效?
    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房地产、房地产分别转让;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3、产权主体有问题;等等。非法转让的情形如下: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2、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房地产;3、权属有争议,仍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中;等等。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非法转让情形有哪些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
    2023-07-02
    483人看过
  •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如何履行该合同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可以就有关事项制定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一、合同的债务人如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
    2023-04-12
    75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1、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2、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民法典的合同无效怎么处理?合同确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无效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
    2023-02-17
    322人看过
  • 了解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合同履行包括以下三方面: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2、履行合同的标准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即合同双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各自的义务;3、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包括履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履行以及义务履行的善后等。任何关于合同规定义务的履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什么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
    2023-07-08
    383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在房产转让过程中,需要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转让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需要办理相... 更多>

    #房产转让
    相关咨询
    • 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和效力具体应如何体现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1、认定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是: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就是有效的。土地转让需要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
    • 如何区分合同履行的原则和效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9
      1、履行的主体 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特殊情况下,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有些合同由其性质决定了只能由合同债务人亲自履行。如承揽合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技术和力量,完成加工成果。在基于双方对人身的信任而订立的合同,其义务也不能代替履行。如基于信任而请某人授课。 2、履行的标的 合同
    • 如何履行技术转让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1
      (一)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并且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
    • 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界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0
      合同转让的内部效力: 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 4.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 合同转让的外部效力: 1.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因转让通知,双方完全脱离合同关系; 2.在受让
    • 合同的转让效力如何确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1
      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