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训诫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16:50:06 444 人看过

一、公安机关训诫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行使训诫权的适用范畴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未满18周岁的人群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者由于未能履行其应尽之监护责任,而使未成年人染上法律所规范的违法不良行为或者严重违法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情况,这时公安机关有权通过对这些家长或看护人员出具训诫书,以示警告,并要求他们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和管教;

其次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者违反了相关法律,不顾及未成年人年龄尚不足16岁便将他们撇下独自生活,那么公安机关同样可以运用训诫权,向这类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者发出训诫书,要求他们立刻纠正这一错误行为,尽快恢复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

(一)予以训诫;

(二)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三)责令具结悔过;

(四)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

(五)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

(六)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七)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八)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

(九)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

二、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取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阶段公安侦查的期限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释放是指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中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安机关训诫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安训诫书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公安训诫书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训诫的措施,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训诫主要存在于种类诉讼过程中,目前在行政活动中,这一行为已经不
    2023-04-16
    262人看过
  • 告诫制度适用哪些范围
    1、什么是家庭暴力告诫书?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公安机关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以给他出具一个告诫书。这个告诫书要记录加害人的身份问题、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2、告诫制度适用哪些范围?告诫制度只针对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与行政处罚进行紧密衔接。3、告诫不能代替行政处罚和刑罚当面对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今后公安机关将采取“告诫”的形式,督促加害人改正,但不得利用告诫代替行政处罚或刑罚。4、告诫制度中有哪些时间规定?家庭暴力告诫由事件发生地公安派出所自受理家庭暴力报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此外,社区民警和村(社区)妇联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共同对当事人进行回访。5、如何评价告诫制度?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也
    2023-06-13
    214人看过
  • 适用训诫应注意的问题
    1.不能象适用刑罚那样,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等等写在判决主文上。一般可当庭处理,记录在案;确实有必要在裁判文书上反映的,也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阐明。2.对于责令赔偿损失的,可以进行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必须记录在案,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以利于协议的执行。赔偿损失是否要在判决书上写明,可视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不必强求一律。3.需要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可以提出司法建议,但不能写在判决书上。因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直接作出任何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如需给予行政处分,应由主管部门决定。
    2023-06-11
    403人看过
  • 训诫由哪个机关执行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训诫的对象及适用情况,包括轻罪犯、民事责任人、干扰诉讼者以及未满十四岁的治安违法者。法院或公安机关可通过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的方式,对这些人进行训诫,以避免再次犯罪或违法行为。 训诫是一种司法行为,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以及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对于这些人,法院或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训诫,即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以避免再犯。具体的规定可参考《刑法》第三十七条。 训诫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训诫机关的职责和权限是指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的个人或组织进行训诫并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的特定机关。训诫机关的职责包括调查、收集证据、审查案件、发出训诫通知书等。其权限则涵盖对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口头训诫、书面训诫、责令改正等措施,并可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训诫机关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
    2024-01-05
    220人看过
  • 适用训诫应具备的条件
    1.犯罪分子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如果应当判处刑罚或者不构成犯罪,则不能适用。这与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不同。2.虽然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条文规定的是可以,即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也不是一律都给予其他处理,是否给予其他处理,所谓免予刑事处罚,指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罚。它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不能判处免予刑事处罚,而应当宣告无罪。因此,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有罪判决。
    2023-06-11
    441人看过
  • 训诫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训诫的适用对象: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或者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2024-05-03
    26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属什么单位性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属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双重性质。其除了作为行政机关履行着依法维护管理社会治安的职责,也作为司法机关对于刑事犯罪承担着侦查的职责。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有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以及有权利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进行侦查等。一、公安机关属什么单位性质公安机关属双重单位性质,属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双重性质。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二、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有: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正当防卫。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
    2022-11-06
    315人看过
  • 适合被训诫的人群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目的警示训诫防线是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的一道监督警戒线,是对有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存在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处室和党员、干部,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制度,实行超前防范,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形成防范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促进廉政勤政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2023-07-05
    119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受理有什么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相关负责侦查刑事案件,但职务类犯罪、自诉案件、军人犯罪类案件除外。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2023-06-13
    469人看过
  • 12389公安机关举报热线范围是什么
    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开通“12389”专用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公安部于2013年12月24日开通12389全国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受理信访举报投诉。据了解,公安部、全国32个省级公安机关、330多个地市级公安机关共计422个电话受理坐席已同步开通,运行平稳。
    2023-04-30
    334人看过
  • 什么是训诫书?
    XX市公安局XX分局训诫书被训诫人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训诫单位训诫人训诫内容···被训诫人(签名)年月日训诫单位(盖章)XX年X月X日知识延伸:训诫需具备的条件1.犯罪分子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如果应当判处刑罚或者不构成犯罪,则不能适用。这与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不同。2.虽然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条文规定的是可以,即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也不是一律都给予其他处理,是否给予其他处理,所谓免予刑事处罚,指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罚。它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不能判处免予刑事处罚,而应当宣告无罪。因此,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有罪判决。
    2023-06-11
    153人看过
  • 训诫办理规范
    1、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信访部门可以对在信访过程中有违法言行尚不够行政处罚的信访人依法予以训诫。2、证据规范。承办单位决定对信访人训诫应收集相关证据:相关单位或工作人员的报案、证明材料;收缴、扣押信访人的相关物证、书证;信访人在信访中的言行可在接谈笔录中记录由信访人确认并签字(信访人拒绝签名或捺印的应当由接待民警注明);相关摄像录音等视听资料;信访人本人的亲笔陈述或悔过书;在场民警或其他证人证明材料等。上述证据必须具备两项以上。3、审批。对到公安机关以外的单位或场所非正常上访的信访人予以训诫,由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对到市、县(区)公安机关非正常上访的信访人予以训诫,由本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办理,由本局分管信访的负责人审批。由承办民警填写“呈请训诫报告书”(可使用通用呈批表),经审批后方能填具训诫通知书,训诫通知书应加盖公安机关信访专用章。4、送达。训诫通知书开具后应当场或及时送达信访人
    2023-06-11
    155人看过
  • 2023公安机关适用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适用拘留的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作出拘留的决定,是依据刑法关于适用拘留的条件,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第八十四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
    2023-02-20
    222人看过
  • 训诫
    法律综合知识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适用训诫的对象是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规则是法院开庭时所有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的纪律和秩序,它是开庭审理进行的保障。法庭规则由书记员在开庭审理时宣布,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对其直接采用训诫的强制措施并记录在案,由被训诫人签字或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n(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n(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n(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n(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n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1-11-21
    3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是不是公安机关训诫?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05
      公安机关训诫不是行政处罚,训诫主要存在于种类诉讼过程中,目前在行政活动中,这一行为已经不多。立法明确规定了诉讼中的训诫属于强制措施。但是在行政法领域,训诫却并不符合行政强制的特征,因此不属于行政强制。由于训诫并不属于会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因此训诫不是行政法律行为,应当是行政事实行为。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3、该
    • 训诫适用的内容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27
      训诫的适用对象: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或者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 训诫的适用对象包括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3
      训诫的适用对象: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或者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 公安机关训诫拘留是不是一种行政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3
      训诫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适用训诫的对象是违反法庭规则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 了解一下被公安机关训诫算行政处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9-17
      公安机关训诫不是行政处罚,训诫主要存在于种类诉讼过程中,目前在行政活动中,这一行为已经不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