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有人头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37:29 469 人看过

一、棚户区改造有人头费吗?

1、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有人头费,若是按照被改造方的家庭人口数量确定补偿费,那么就有人头费。

人头费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分配的拆迁补偿待遇。人头费是农村房屋拆迁活动中常见的,支付的人头费一般是对村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在这个补偿的基础上,对村民已建的房屋按照新的价格重置进行补偿,从而形成一个综合的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全国统一的人头标准,也不是法定的薪酬项目。根据保证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改善的原则,一般采取三种补偿安置方式:重新整理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

2、拆迁人头费其实是政府给予拆迁之后失地的家庭成员生活保障的赔偿。

(1)人头费并不是法定的赔偿项目,在全国各地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在被拆迁家庭房屋面积小,人口数量多,人均居住面积比较小的情况下,此时政府有权利以家庭人口数为标准来妥善安排被拆迁人住房的问题。

(2)进行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时,赔偿款与家庭户口数量是没有硬性关系的,与户口人数有关的仅仅只是要求被安置的权利。人头费一般包括购房补助费和货币补贴,首先要说的是购房补助费,它是随着市场上房价的变动幅度而变化的,近年来的购房补助费也越来越高。而购房补贴这个项目,是只有符合安置条件的才能够享受购房补贴,也就是说购房补贴是根据安置指标来发放的,享有指标的人群仅限于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一般新生儿以及户口迁出去的已婚女儿是不算在内的。

二、棚户区改造流程是怎样的?

棚户区改造流程一般为确定拆迁、安置范围和对象;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房屋及附属物评估;组织棚改居民搬迁、补偿与安置等。

1、确定拆迁、安置范围和对象

(1)各镇街区确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范围。

(2)检查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范围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

2、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镇街区组织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以村为单位研究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示情况修改完善方案后公布实施。

(3)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批。

(4)对确定拆迁的房屋实施征收,其中:

①对国有土地房屋,依法征收;

②对集体土地房屋,按程序报批。

3、房屋及附属物评估

(1)选定房屋评估机构,依法开展评估,确定评估补偿金额。

(2)镇街区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确定补偿安置方式。

(3)镇街区根据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进行分类汇总,并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市棚改办审核、汇总。

4、组织棚改居民搬迁

(1)根据各镇街区申请、棚改办审核情况,市平台公司(市华安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公司)分类拨付资金:

①对选择实物安置的棚改居民,按政策拨付奖励资金;余款按建设进度分批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

②对于选择选购商品房安置的棚改居民,按政策拨付奖励资金,余款分批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

③对于选择单一货币安置的棚改居民,棚改资金按棚改办审核意见,分批拨付至棚改居民。

(2)镇街区、村委会组织棚改村民腾空房屋。

(3)镇街区棚改指挥部或工作组对腾空房屋进行验收,发放合格证,并对腾空房屋进行拆除。

(4)棚改办组织国土、规划、财政、住建等部门对各棚户区拆迁安置片区核定拆迁安置土地基本情况,包括拆迁土地四至、面积、土地性质等。

5、补偿与安置

(1)实物补偿安置

①国土资源局对棚户区安置楼建设用地出具勘测定界图;规划局根据勘测定界图、安置楼建设要求等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②各镇街区组织,市平台公司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棚户区安置楼建设土地使用权,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及土地出让合同,对棚户区安置楼进行委托代建。

③开发企业到发改局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④开发企业到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发企业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⑤开发企业委托设计单位作出设计方案,报经市城市建设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后,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⑥市平台公司委托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安置楼,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结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就开工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不再介入,也不出具相关证明。

⑦住建局出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发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施工建设,并在省财金公司开设资金账户。市平台公司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给开发企业。

⑧房管中心组织办理预售许可证。

⑨开发企业申请质监站、消防、监理等单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⑩镇街区会同市平台公司组织棚改居民选房,依据拆迁安置协议与棚改居民结算拆迁补偿款,拨付棚改剩余安置楼建设资金。

结算完成后,棚改居民回迁。

镇街区组织棚改居民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权证。

(2)货币化补偿安置

①对于选择选购商品房安置的棚改居民,按政策拨付奖励资金后,余款由市平台公司按购房入住进度,结合贷款银行要求,分批拨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其中居民签订购房合同并报市房管中心备案后,拨付余款的30%,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时再拨付余款的50%,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时结清余款。

②对于选择自由支配补偿款安置的棚改居民,在拆迁开始时除拨付奖励资金外,由平台公司根据市棚改办资金拨付审核意见分批拨付棚改资金,资金直接拨付镇街区,由各财政拨付到拆迁居民个人,拆迁完成后拨付剩余资金。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棚改程序,同样也要发布征收公告,登记调查,然后制作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棚户区居民若是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若是对征收决定没有异议,一般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具体补偿金是按照人头计算,还是按照房屋的面积计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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