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镇里能够签土地承包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0 13:44:12 485 人看过

一、民法典镇里能够签土地承包合同吗

农村集体土地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所以城镇不是土地发包的主体,不能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抵押吗

1、创设取得承包经营权,这种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

2、移转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继承取得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按照规定,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就是不能够抵押的。

要是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那就是能够抵押的。

对于这个,你能够按照下面的具体规定:

1、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已经做好了约定,不允许你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的,那么肯定不能进行抵押,否则将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赔偿责任。

2、采取家庭承包的方式获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相关的规定,同样不能抵押,即便进行了抵押,也会被认定无效。

3、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待方式取得的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承包权则能够抵押。

但在办理抵押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用来抵押的使用权必须明确为荒地使用权;</p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n(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n(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n(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n(四)承包程序合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没有合同村里能收回吗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可以收回承包地,当然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只要作为承包人的农户家庭没有消亡,在承包期内发包人都不得收回其承包地;除非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发包人可以提前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2024-05-19
    407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能够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可以补办证明。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农村户口迁城市户口后家里土地怎么处理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农村土地多少年要耕地使用权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从签订承
    2023-06-22
    105人看过
  • 村里收土地承包费合法吗?
    村里收土地承包费合法。在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是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个人承包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费用。一、村里的地属于个人吗不属于个人。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二、国家分配的土地可以卖吗国家分配的土地不可以卖。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到期后如
    2023-03-25
    88人看过
  • 民法典土地弃耕承包合同还生效吗,家庭承包的特点
    一、民法典土地弃耕承包合同还生效吗土地发包后,承包人放弃耕种,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解除承包合同后,承包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二、家庭承包的特点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4、承包
    2024-02-05
    215人看过
  • 民法典签完转让合同能够违约吗
    《民法典》签完转让合同是不能够违约的,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5-10
    197人看过
  • 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错误的怎样确权
    一、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错误的怎样确权土地承包合同错误的,如果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异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土地承包期满之后怎么续包实践中,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所以,在上面规定的时间之后,你要还想继续承包下去,那么就按如
    2023-04-13
    130人看过
  • 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够继承吗
    一、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够继承吗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够继承。但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并不是个人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的继承权和遗产的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
    2024-01-30
    74人看过
  • 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是多少年
    一、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是多少年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期要根据土地类型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
    2023-06-19
    211人看过
  • 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一般签多少年合适,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一般签多少年合适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承包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最长发包期限。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
    2024-01-20
    205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如何才能够解除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收回,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8、承
    2023-03-04
    369人看过
  • 民法典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吗
    承包人可以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但只能兴建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房屋设施,但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兴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出质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但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
    2023-08-17
    219人看过
  •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前押金能退吗
    进行土地承包的,承包人和发包人要签订承包合同。在签订承包合同前交纳押金的,押金能不退,要看双方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一、土地承包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
    2023-02-24
    396人看过
  • 村里土地能签30年合同吗
    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的。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承包土地的期限是30年。并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民法典》第332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2024-05-02
    84人看过
  • 宅基地能够承包使用土地吗
    一、宅基地能够承包使用土地吗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宅基地并非属于可承包范围。宅基地作为广大村民修缮和建设住宅的专属集体土地,其使用权并不具备承包性质。因此,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广泛的概念中,宅基地并未被包含在内。然而,我们要强调,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利将其发包给本村内具有承包资格的村民进行承包,在签订相关协议后,承包方即可获得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二、宅基地能转让吗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是可以转让的。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转让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达成以下几个方面要求,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1、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是同一个村集体的,也就是说土地流转必须在同一个村集体内才可进行。2、受让人在村
    2024-03-14
    4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镇里不认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0
      你这是典型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就你所说的情况,关键在于订立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是2003年3月才实施的,该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所以对你不适用,
    • 乡民外出乡镇土地承包合法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农民外出务工时,将土地交回发包方并解除了承包合同,发包方已将土地承包或调整的,该农民返乡后,在承包期内要求耕种原来承包的土地的,应属不合理。 如果农民外出时将土地转包或转租给他人耕种,并签订了合同,该农民回来要求
    • 土地承包合同可否转让民法典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3
      一、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的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
    • 村里能瞒着土地承包户签订征收合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7
      征收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对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单位和个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村委会)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对土地征收未进行公告的,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和政府给予解释或听证。
    • 乡镇国有土地土地承包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程序:一是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