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8:13:54 354 人看过

一、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是怎样的

1、死刑的适用对象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的适用对象是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核准程序:死刑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被判死缓最少要服刑多少年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被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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