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的时候应该如何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7 05:16:14 223 人看过

一、农村房屋拆迁的时候应该如何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的时候应该如何补偿

在应对拆迁,有了初步的心里准备之后,可能老百姓最关的问题就是补偿的问题了。

到底农村房屋拆迁的时候是如何补偿的呢咱们具体细分一下,分为三个小问题来给大家讲一下。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有三种补偿安置方式。

第一种是重新安排宅基地被征收人自己建房。

也就是农村房屋被征收之后,政府部门在就近区域为村民集中规划安置一块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行重建房屋。

第二种是提供安置房安置。

拆迁方以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结算调换差价。

第三种是货币补偿。

农村房屋被征收之后,直接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现金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购房解决居住问题。

(二)农村房屋拆迁其他有哪些补偿

房屋装修的补偿。

因每个家庭的装修的价位不同,装修的风格不同,对被拆迁人应根据其装修的成本或者是使用的年限对装修进行补偿。

房屋的附属设施,比如门窗、电表、水井等等应作价评估补偿。

房前屋后的院落空地,我们要按照院落空地的性质对其进行补偿。

很多被拆迁人的院子里会有种植树木,这些树木也应当作价给予补偿的。

最后,地方政府为了加快拆迁的进度,一般按时完成签约的,是会一定的签约奖金的奖励,被拆迁人也要注意这一点。

总而言之,当遇到拆迁时,我们要了解政策,不要被拆迁方五花八门的补偿方式给搞蒙了,签完字才后悔补偿不合理。

如果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帮助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提高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补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拆迁补偿是否能分割、如何分割,首先应当区分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

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有商品房性质的,则要确定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农村房屋,则要借鉴当地农村的拆迁政策,看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房屋所有人一方享有。

如果拆迁补偿款按使用人口进行计算的,考虑了同住人的因素,则配偶也享有一定份额的拆迁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时对房屋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属于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2.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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