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时限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7 15:10:06 432 人看过

在病人治愈或病情得到稳定之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残疾评定。申请残疾评定需要提交申请书、诊断证明、CT、X片、诊断报告、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鉴定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以及有关政府的说明。鉴定应以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的需说明。同时,还需要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在病人治愈或病情得到稳定之后,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残疾评定。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的时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需要申请伤残鉴定,并且时限为三十日内。如果超过三十日,则需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长三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日内进行伤残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必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的时限为三十日内,超过三十日需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长三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日内进行伤残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的时限规定是非常严格的,申请人在时限内未提出申请或者申请后超过三十日未得到答复,将失去申请伤残鉴定的资格。

伤残鉴定是一项关键的程序,对于交通事故受伤的机动车驾驶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伤残鉴定时限为三十日内,超过三十日需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长三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进行伤残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关单位或个人。若申请人未在时限内提出申请或申请后超过三十日未得到答复,将失去申请伤残鉴定的资格。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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