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执行规定全文内容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08:32:43 60 人看过

一、仲裁裁决执行规定全文内容有什么

1、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

2、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6个月。

3、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4、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执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80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撤销仲裁裁决后怎么处理

1、撤销仲裁裁决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了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材部分。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在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选择订立新的仲裁协议对纠纷进行仲裁,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这两种方法解决纠纷。

2、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有法定可被撤销的理由的,应在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自动履行。如果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权利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如果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可以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撤销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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