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担保怎么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09:21:34 455 人看过

合同履行担保应订立担保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一、担保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1、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合同履行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审查保证人的履约情况

(1)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注意以下机构不得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否则,保证合同无效:

1)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合格证人;

3)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2)保证人的保证能力

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进行审查:

1)审查保证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以避免其提供的财产小于被保证的范围。

2)审查保证财产的来源,确保该财产是保证人的合法财产。

3)审查保证人对其提供的保证财产是否有独立的处分权限,以降低债权实现的风险。

2.明确保证人的权利义务

(1)保证人的义务

保证人对保证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人的权利

保证合同中可以写明保证人基于主合同产生的抗辩权利,以防止债务人恶意躲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明确债务转让必须通知保证人,减低未知风险。

3.保证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我国《民法典》也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当事人仅有订立保证合同的意思表示,没有订立书面的保证合同的,不能认定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保证法律关系。保证合同的具体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1)保证人和债权人单独签订一份保证合同;

(2)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字盖章;

(3)保证人在主合同保证栏内表明担保意思,并签字盖章;

(4)保证人向债权人递交保证书。

4.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由保证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是依据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保证人在签写保证期限时应当谨慎。

5.其他事项

保证人如果有多人,应该在保证合同的其他事项中明确各自该承担的保证责任大小,避免纠纷的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后能否补签担保合同
    合同履行后不能补签担保合同。首先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特定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权利人就担保财产进行变价并优先受偿的一种权利。即担保物权是以担保主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其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因债权的移转而移转,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其次合同履行了即说明合同的债权债务已经终止了,双方的合同关系也随着债权债务的终止而终止。此时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也随即消灭。所以合同履行后已经没有签订担保合同的必要了。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有设立担保物权但当时没有签订担保合同的,可以约定在事后补签。一、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有哪些1.履行主体履行主体是指履行合同债务和接受履行的人。债权人、债务人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第三人也可以替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履行或者替代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2.履行标的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应当给付的内容,包括交付实物、
    2023-02-23
    74人看过
  • 担保合同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
    一、担保合同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担保合同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不受其影响,其应继续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义务。首先担保物权是以实现主债权债务为目的的,担保物权是主债权作为从权利是依附于主债权成立的。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时担保合同只是变更,其作为从权利合同并不影响主债权合同的履行期限。其次关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优先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履行,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是与主债权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二、担保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
    2023-06-15
    405人看过
  • 无法履行合同欠款怎么写
    一、无法履行合同欠款怎么写合同的签订是合同方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自愿书写的,所以无法履行欠款可以双方约定书写的方式。二、合同不履行处理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三、民法典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诉讼时效为三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023-06-15
    245人看过
  • 为合同履行进行担保的期限
    为合同履行进行担保的期限同主合同履行期限一致。首先根据《民法典》第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其次因为担保合同是从权利,其是基于主债权而设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如主债权合同无效的,其设立的担保合同也一并无效,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合同一致。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担保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
    2023-03-25
    445人看过
  • 工商银行贷款担保合同怎么写?
    企业或者个人申请银行贷款的担保合同一般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提供担保的财产;3、被担保债务的数额和履行期限;4、担保范围;5、担保期限;6、担保方式等。一、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怎样办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这样做:1、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2、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二、保证合同的要求内容担保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基本情况、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方式、范围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案
    2023-04-10
    353人看过
  • 合同履行的费用怎么承担
    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费用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则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或者其他行为而导致履行费用增加时,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分担(删掉由)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分担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交易双方对履行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不明确,也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民法典》第上62条的规定,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应当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相关费用是指交通费、快递费、评估费、运费等等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必要费用。一些超出履行合同非必要的费用,如果约定不明是不应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的。另外:在履行合同中(比如房屋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应缴纳的税款也不适用上述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缔约强势一方会将自己应负
    2023-08-11
    464人看过
  • 担保合同中止履行的约定
    担保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包括: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以上情况的,可以中止履行。担保合同约定不明确怎么约责?担保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就按照一般保证来担责,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就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8-05
    304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做出了详尽具体的规定,因而比较容易确定且无异议。但对合同履行地就存在一些分歧,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同的做法。而合同履行地有事关管辖法院的确定,对当事人的诉讼和实体权利都可能发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很有必要对保证合同履行地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纵观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对保证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做出规定。针对法无明文规定的时候,适用相关的法学理论是最恰当的做法。法学界对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观点一致,没有任何分歧,故可确定保证合同是被保证的合同即主合同的从合同。依据传统民法理论,从物的归属依赖于主物,也适用于保证合同和主合同关系的处理。所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地应该和主合同的履行地一致,理由有三:1.依据担保设立的原意,是为了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2023-04-18
    93人看过
  • 合同履行告知函怎么写?履行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告知函怎么写合同履行告知函我公司与你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订立定作合同合同,约定你公司应于XXXX年XX月XX日向我公司交付X,你公司至今未向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进行XX交付,因此我公司特致函你公司在接到本通知3日内向我公司进行交付,如在3日内,你公司未人为依据合同向我公司进行交付,我公司将以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你公司赔偿我公司损失,特此函告.催告人:XXXX年XX月XX日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
    2023-06-01
    417人看过
  • 主合同履行后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主合同履行后担保合同无效。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如果主合同全面依约履行完毕的,主合同的债权债务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也终止,此时主合同是履行完毕后无效的了,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是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2023-03-28
    347人看过
  • 担保公司开履约保函怎么写
    编号:致:(受益人)鉴于:本保函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贵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或申请人收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即将与贵方签订(以下均简称“基础合同”)。为了保证申请人充分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应申请人的申请和指示,我行,即(以下简称“本行”),兹出具以贵方为受益人的本履约保函,其性质为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函。本行于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向贵方承担偿付总额最高不超过币种:、金额:(此数额即为本保函的担保限额)的担保责任,并约定如下:一、本行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承诺:一旦贵方向本行提交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偿通知,本行将在收到该索偿通知后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将贵方索偿的款项一次性付往贵方在该索偿通知中指定的贵方账户:(1)贵方在索偿通知中声明申请人未能完全适当地履行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及/或责任,并引述申请人所违反的基础合同条款原文;(2)索偿通知由贵方以书面信函(须注
    2023-06-17
    328人看过
  • 催告履行合同没写履行期限
    一、催告履行合同没写履行期限若催告履行合同没写履行期限,《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了补救措施。具体如下:1、《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因此,若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内容1、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3、我国
    2023-05-03
    270人看过
  • 怎样为一个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其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2.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3.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质押享有出质物的占有权;债权人(质权人)收取出质财产的本息;债权人可以独立对质押财产作出决定;在质押中,债权人具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
    2023-02-20
    236人看过
  • 合同没写明履行日期怎么办
    一、合同没写明履行日期怎么办合同没写明履行日期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随时主张权利的。未约定履行期限可能出现拒绝履行等后果。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15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合同担保应该怎样履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6
      担保合同应当由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遵循诚信原则、通知、协助等附属义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或者连带担保责任。
    • 合同履约担保抵押合同怎样写啊?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28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
    • 担保人没有履行合同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情况描述不具体,不好做出判断。一般来说主合同未履行,保证人也无需承担保证责任,但主合同无效或被解除,保证人需根据情况承担责任。
    • 履行担保合同的时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担保合同的时效,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 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
    • 担保方式与合同履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5
      (一)、定金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二)、保证 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实际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保证人应与销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