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度之下公司欠债股东承担责任标准有以下几点:
1、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负责;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别的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9、公司可以向别的发起人请求其承担出资责任。
一、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不到位会有什么后果
1、对公司的责任——补足出资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虚假出资股东应当向公司补交相应的出资及法定利息。因虚假出资行为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当予以赔偿。
2、对其他股东的责任——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该款适用于公司股东间签订了设立协议的情形,而无论各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纠纷发生在公司设立期间还是公司成功设立之后,只要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设立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均可对违约股东提起违约之诉。
3、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虚假出资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或股东对违法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在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下,不仅虚假出资股东本身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或股东也会面临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
公司欠债时,认缴制度下股东的责任如何分配?
363人看过
-
公司法下的责任承担制度
68人看过
-
公司法人制度下的股东有限责任
486人看过
-
认缴制度下股权转让后原债务谁承担
462人看过
-
认缴制下注册资金不到位,股东应承担的责任
291人看过
-
股东认缴出资未到期应否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15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实缴认缴股东责任是什么?认缴资本制度下的股东责任是?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6认缴资本制度下,不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 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认缴制度下,仍遵循上述规定。股东认缴的资本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公司财务应当做资本入账登记。股东的出资义务并不改变。
-
公司欠债不还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公司欠债不还要股东承担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1、如果股东认缴了全部注册资本,那么非法律的其他规定,股东不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全部认缴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认缴出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出资协议要求未全部认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3、若公司资不抵债,已无存续的必要,可申请破产。 4、若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认缴,确因亏损至资不抵债,股东不必补交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
认缴制下,起诉股东认缴资金不足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1公司注册资本不足,股东要承担补缴责任+违约责任+连带责任,这是对出资人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补充,可以更好的确保公司资产的有效性以及债权人的利益。
-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公司股东应当怎么承担责任?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7《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变为认缴后,股东应该及时缴纳出资。如果
-
股东欠债公司法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5股东有欠债的行为,公司的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由股东自己承担,偿还债务就可以,股东按照规定认缴出资之后,与公司的债务之间不具备任何的关系,不需要由股东承担公司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