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需谨慎哪些陷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7:42:06 414 人看过

二手房交易的陷阱有: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

一、房屋产权纠纷有哪些

1、产权交易限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产权都是可以进行自由交易的,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2、小产权房:有一种房产被称为小产权房,而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是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

3、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已经出租的房屋,那么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4、长期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购房者最好不要购买,如果购买的房子已经有多年的房龄,而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这个时候买方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

二、房产过户纠纷如何处理

房产过户纠纷处理的方式是:

1、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再行抵押,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2、因中介方行为引起的纠纷。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因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3、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4、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根据规定,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非卖方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则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房屋交付后,买方才发现房内有卖方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禁止抵押的房屋类型有哪些

禁止抵押的房屋类型有:

1.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屋;

3.列入文物保护的房屋;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二手房买卖的陷阱都有哪些,二手房买卖陷阱怎样避免
    一、二手房买卖的陷阱都有哪些1、产权状况陷阱。2、房屋类型陷阱。3、合同签订人陷阱。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二、二手房买卖陷阱怎样避免1、买卖合同签订前,应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视,到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房屋不能转让,则可能给购房人造成很大的损失。2、签订买卖合同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证,并根据产权证等记载确定房屋类型。避免实际交易时才发现由于尚未取得产权证而不具备交易条件或所购房屋类型不符合购房人需要而造成损失。例如,需要的是非居住用房,则应购买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办理营业执照。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从事预期用途。3、根据产权证确定产权人。若部分产权人或由非产权人签订合同,应要求其提供未到场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否则若未到场产权人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委托主张合同未成立,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缔
    2023-04-11
    173人看过
  • 签定装修合同谨慎陷阱
    签订新版家装合同贵在细节,消费者要从主体资格、费用构成、材料进场、工程验收4个方面着手,搞清这4个方面的细节问题,这对避免一些不该发生的纠纷,防患于未然有利。发包人必须有权装修新版合同把装潢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员全部作了明确细致地要求。1、发包方:合法拥有在明确发包方对要装修的住房是合法拥有的基础上,要求发包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发包方承担。这里的发包方,一般应该是房屋的产权人。如系非产权人,在装修房屋之前应该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发包方的这些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往往难以提供。比如在国外的哥哥想委托国内的弟弟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进行装修,好让自己在回国以后有房子住。作为弟弟找到装潢公司时,可能无法提供产权证和哥哥委托其装修的公证委托书。装潢公司碰到这种情形,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这项工程。所以,新版合同实际上增加了发包方承诺有权装修的
    2023-06-09
    388人看过
  • 律师支招:房屋买卖防陷阱网络交易需谨慎
    购房,是不少中国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大事之一。然而,购房过程中、购房之后,房地产纠纷也成为不少购房人不愿面对却又不可回避的问题。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开发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等。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迈入了法制管理的新时期,为依法管理房地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那么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如何做到不被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迷雾蒙蔽?如何规避市场网络购房带来的风险?即将成为现实的不动产登记,又将对购房人带来何种影响呢?新华房产《新华有约》栏目本期特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熊超,为购房者一一解答房屋买卖中的陷阱以及政策背后的市场影响。购房中需要注意五点随着中国地产行业的空前发展,房屋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的一部分,买房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但是在购房过
    2023-06-10
    364人看过
  • 免佣中介租房陷阱多买家出手还须小心谨慎
    最近,一些中介公司在租房广告中,打出了“免佣”的旗号。记者在走访金丰易居、上房置换、我爱我家、21世纪不动产等沪上多家品牌房屋中介公司后,发现“免佣租房”玄机重重,买家出手还要谨慎。“免佣”只是促销口号一家“免佣租房”的中介公司业务员向律师承诺,到他们公司租房,月租3500元以上的免交佣金;3500元以下的,八折优惠。但“我爱我家”市场推广经理孟军说,在上海,月租在四、五千元以上的中高档房产租赁交易的佣金都是由房东承担的,而对于月租在4000元以下的中低档房屋,一般是上下家各付50%的佣金,无论支付佣金的手段如何灵活,完全免佣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些中介所谓的“免佣”不过是促销口号,为的是吸引外行的买家。“免佣”赚的是差价市场上另一些“免佣中介”承诺对双方免佣,甚至提出“现金收购”,这种行为的背后实则暗藏着更大的陷阱。这些中介利用业主急于将二手房套现、贪图省事的心理,竭力压低房价挂牌,或者声称
    2023-04-22
    236人看过
  • 谨防二手房买卖不透明全包价陷阱
    去年11月初,贾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套自家附近40万元的两居室,打广告的中介公司称这40万元的费用包含了所有需缴纳的税费及中介费等杂费。贾先生便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的那一天,贾先生了解到,他买的那套房子的原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出售价格其实只有36万元。即使加上各种费用总共也不过37.3万多元,而中介公司却收取了他40万元的费用。当贾先生拿着合同要对方退回多收的费用时,该中介却指出该合同中讲明用40万元购买该套二手房,40万元的价格里包括了所有的费用,并未多收取费用,不能退款。贾先生仔细查看合同后发现,合同中并未列出费用的明细。破解招数:如果购买标明“全包价”的二手房屋,在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将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及需要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了解清楚。2.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一定要同业主见面签订《房屋买卖
    2023-06-10
    116人看过
  • 汽车合同有陷阱,消费者需谨慎
    台州工商有个调查,当地各汽车销售企业的400多份合同96%有陷阱新版合同将力避七大霸王条款,其中包括新车只修不换条文买车的时候笑脸相迎,车子出了问题再上门就脸色难看——许多有车族都有此经历。汽车销售商为什么敢前后两张脸?因为汽车合同中暗藏许多陷阱,让他们有恃无恐。以后,这些陷阱合同可能就将不复存在了。昨天,记者从台州市工商局获悉,浙江省工商局已开始在台州试点,规范汽车行业的合同文本,从根源上消除霸王条款。据了解,修改后的正规格式合同已经开始在台州试用,如果效果理想,有望在全省普遍使用。霸王条款七宗罪,全数有规范陈晓斌说,调查显示,原来的汽车合同主要存七个方面的问题,目前的新版合同,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这七宗罪分别是: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原来的合同中,只规定买方逾期提车的责任,却不提卖方逾期交车的责任,这样的条文,就属于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修改后的合同条款也给出规定,卖方逾期交车,除了要支
    2023-06-05
    361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要谨慎审查
    权属审查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共有财产审查共有二手房,应当审查有无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权利限制审查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他项权利设置审查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要审查有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优先购买权审查
    2023-06-10
    305人看过
  • 买卖无证二手房须谨慎
    二手房相比新房有着价格的天然优势,但如果市民交易不慎,也可能遭遇法律陷阱!昨日,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发布法律警示:无证二手房买卖须谨慎。长沙市民张先生前年年底看中了一套价格非常实惠的二手房,在明知该房房主当时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双方签订购房协议,约定房屋过户时张先生一次性支付房款;如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去年10月,房主取得房屋产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由于去年房地产市场回暖,房屋价格上涨,房主要求张先生加价,否则就不卖了。不卖了?那支付3万元违约金吧!张先生不着急。可是那房主却告诉张先生,因为他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是不能转让的,所以他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此就算是房主不履行合同,张先生也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是不是真的?张先生致电12348法律维权专线咨询,想了解这方面的政策法规,看他们的纠纷是否可以通过诉讼
    2023-06-10
    333人看过
  • 购买二手集资房应谨慎
    目前,城中村或城中村附近出现价格特别低的房子,吸引了包括城镇居民的注意,一些人甚至开始购买这些价格低廉的房子。然而在购买这类房产时尤其要谨慎,因为这些很有可能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农村集资房,购买后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据悉,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目前在城中村或城中村附近出现价格特别低的房子,买家须特别留意,这些很有可能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农村集资房。对此,律师提醒:由于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农村集资房也是严禁上市转让,也不能办理按揭,购买农村集资房最大的风险在于,购买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而到公证处对交易进行公证,只能作为该交易真实性的见证,不能说明其交易合法,买家切勿贪小便宜。
    2023-06-10
    194人看过
  • 二手房产权应谨慎购买
    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房产的权利;出卖人出售的房产是出租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注意房屋的使用限制;公众不能购买有集体土地的房屋;长期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二手房的产权问题如今,购买二手房不仅是一些中老年市民购房置业的首选,连一些急于结婚的年轻人也把二手房当成婚房的考虑对象。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否则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麻烦。买二手房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利在同
    2023-07-01
    311人看过
  • 二手房出售时需谨慎掉进哪些“坑”
    案例一:2015年7月,徐先生计划定居国外,故委托某中介公司出售名下物业。同年10月,经纪人何小姐介绍马先生到徐先生物业看房,马先生对该物业很满意,徐先生与马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格为90万元,委托经纪人何小姐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在办理交易过户期间,一位之前看过该房屋的陈先生希望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徐先生的物业,经纪人何小姐见利在前,便与买家马先生说明情况及协商,以补偿马先生10万元为条件解除合同,并以代理人身份与陈先生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久,徐先生发现此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追偿自身的利益。案例分析:业主勿轻易签全权委托书房屋买卖当事人如需委托他人代办相关手续时,应当明确具体的办理事项及时间,切忌含糊笼统。正如本案例中,徐先生委托经纪人何小姐的目的是代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并不是出售房屋,但徐先生委托经纪人何小姐的委托书中未限定委托的事项仅为“代办交易过户手续”,未明确受让房屋
    2023-06-02
    161人看过
  • 工商部门提醒买二手房谨防中介陷阱
    据厦门思明区12315投诉统计,今年一季度,因购买二手房与中介之间发生纠纷引发的投诉就有30余起,相当于去年全年的投诉量。据分析,这些投诉主要是消费者与中介所签订的《购房意向书》内容不明、中介方口头承诺不兑现等原因所致。林先生于3月29日与房博士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就购买厦门市厦禾路某套房签订意向书,协议约定林先生愿意购买此房,并愿以50万元的价格成交,意向书有效期限为7天。3月31日,公司业务员来电称,原房东希望林先生再多出5000元购房款。林先生当即委托业务员约原房东再议价。可林先生始料不及的是,4月1日该房屋便卖给他人了。林先生非常不解,在有合同保障的情况下,怎能不预先告知就将房屋卖给别人,这不是一女二嫁吗?林先生要求房博士退还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遭到拒绝。气愤的林先生随后将此事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无独有偶,消费者杨小姐最近想购置一套二手房,便委托某物业中介服务部办理此事。在看
    2023-04-22
    279人看过
  • 消费者购买学区二手房房需谨慎
    近日,记者在多家二手房中介机构了解到,目前,学区房房源非常走俏,购房需求旺盛。但专家提醒,有些开发商可能只是以学区作为卖点,消费者购买时需谨慎,在调查确定可上重点学校的情况下方能购买。昨天,在富房的新南门店,记者采访到了在此咨询购房事宜的张女士。张说,为了让自己的女儿能够念上成都的知名小学,家住高新区的她最近一直忙着搜索合适的学区房。她看了不少楼盘,主要是想选择临近名校的二手楼盘,如龙江路小学附近的房源。据了解,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在成都,和名校沾亲带故的房源交易火爆的现象在很多区域内都有体现。房地产中介机构21世纪不动产成都区域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二手住宅成交的购买因素中,以孩子上学原因购房的占11%,环比上升三个百分点,同时,学区房源一直较受欢迎,成交率非常高。记者调查获悉,目前市场上有两种购买学区房的路径:一种是置换房源。家长在把原来居住的房子出售后,置换成目标学校的学区房。
    2023-04-22
    149人看过
  • “二房东”证件全系伪造网上租房陷阱多须谨慎
    好不容易在网上找到了价廉物美的房源,不料在交了“房东”全年9400元以后,才发现原来的“房东”提供的身份证、房产证等全是假的,这套房子根本就是所谓的“二房东”交了一个月房租,从原房东手中租来的。近日,涉嫌合同诈骗的倪某被建邺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网上觅得房源据受害人黄先生介绍,去年11月7日,他与朋友通过某网站查询到建邺区二道埂子有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出租。于是他按照网上的联系方式与出租人倪某取得了联系。在倪某的带领下看房后,倪某说这是他父母留给他结婚用的房子。如果要租的话,希望租金年付,价格还可以在原来1100元/月的基础上优惠一点。黄先生发现房子还算不错,而自己原来租的房子的房东又在不停地催促自己搬走,于是他决定当晚就把房子订下来。“房东”证件齐全在经过协商之后,倪某和黄先生敲定了9400元/年的价格把房子租下来,以这个价格在建邺区租到了这样一套房子,黄先生显然认为自己捡了便宜。在签合同前
    2023-06-10
    33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买房如何能避免销售陷阱买房需谨慎知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8
      买房要谨防开发商以下销售陷阱:不合理低价的价格陷阱;零首付买房陷阱;虚假的样板房陷阱;严重缩水的精装房陷阱;环境绿化陷阱;位置距离陷阱;配套设施陷阱;买房赠送面积陷阱;饥饿营销陷阱。
    • 以及购房合同要谨慎什么陷阱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7
      签订购房合同要谨慎的陷阱如下: 1、开发商手续不全; 2、权利义务不对等; 3、空白条款藏玄机; 4、交房日期不明确。
    • 刚买二手房时须谨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中顾法律为您推荐:■怎样办理二手房产权变更登记■买卖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注意事项■房屋买卖小心“双簧”■预防购房签约风险
    • 买房要谨防哪些种类的销售陷阱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9
      买房要谨防开发商以下销售陷阱:不合理低价的价格陷阱;零首付买房陷阱;虚假的样板房陷阱;严重缩水的精装房陷阱;环境绿化陷阱;位置距离陷阱;配套设施陷阱;买房赠送面积陷阱;饥饿营销陷阱。
    • 什么样的二手房要谨慎买?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1
      1、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2、承租公房。 3、房改中取得的部分产权或有回购限制的房屋。 4、经济适用房等限制上市交易的住房。 5、涉及共有产权的房屋。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七、涉及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过户的房屋。八、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子。九、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十、正在出租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