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讲,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所确定有名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而不仅属于《民法典》所确定的有名合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确定《民法典》没有规定的类型,也属于有名合同,如《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司法解释也可以确定有名合同,如融资租赁合同先是在经济生活中使用,开始在法律上属无名合同,司法解释对其名称予以认定并确认相应规则时就构成了有名合同。
二、中国《民法典》分则部分规定了十五类有名合同
1、基本合同类型,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民法典》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等。
2、《民法典》又规定具体合同的类型如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都属于买卖合同中特殊类型,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是建设合同中的具体类型,这些具体合同类型也属有名合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确定《民法典》没有规定的类型,也属于有名合同,如《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司法解释也可以确定有名合同,如融资租赁合同先是在经济生活中使用,开始在法律上属无名合同,司法解释对其名称予以认定并确认响应规则时就构成了有名合同,不过司法解释规定的合同即使确定了名称和规则,也不是有名合同。因此狭义有名合同是指《民法典》分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合同。
签合同只有名字有效吗
签合同只有名字,只要依法成立,该合同就有效。合同生效,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管该份合同是否只有当事人签名,依法成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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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合同形式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这些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名称和形式,如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书面形式等。 有名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需要遵守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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