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合同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9:32:37 167 人看过

广义上讲,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所确定有名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而不仅属于《民法典》所确定的有名合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确定《民法典》没有规定的类型,也属于有名合同,如《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司法解释也可以确定有名合同,如融资租赁合同先是在经济生活中使用,开始在法律上属无名合同,司法解释对其名称予以认定并确认相应规则时就构成了有名合同。

二、中国《民法典》分则部分规定了十五类有名合同

1、基本合同类型,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民法典》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等。

2、《民法典》又规定具体合同的类型如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都属于买卖合同中特殊类型,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是建设合同中的具体类型,这些具体合同类型也属有名合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确定《民法典》没有规定的类型,也属于有名合同,如《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司法解释也可以确定有名合同,如融资租赁合同先是在经济生活中使用,开始在法律上属无名合同,司法解释对其名称予以认定并确认响应规则时就构成了有名合同,不过司法解释规定的合同即使确定了名称和规则,也不是有名合同。因此狭义有名合同是指《民法典》分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合同。

签合同只有名字有效吗

签合同只有名字,只要依法成立,该合同就有效。合同生效,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管该份合同是否只有当事人签名,依法成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名合同相关文章
  • 建设用地广义和狭义的解释是什么
    广义的建设用地则是指一切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土地,是已利用土地中的一切非农业生产用地。如采矿业中露天开采需要的土地、地下开采时采空区塌陷引起地面下沉不能继续耕种的土地、自然保护区用地等。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在土地利用的相互关系上,存在着显著的、本质的差别。建设用地利用的结果,基本上是以非生态附着物的形式,如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存在于土地上;农业用地则是依赖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它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具有生态利用性。因此,肥力低的土地难以用于农业生产,但可以作为建设用地,甚至可能是优质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特点是什么?】(1)建设用地是生活场所、操作空间和工程的载体,不是直接利用土壤,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2)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建设用地较为容易,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3)土地利用价值高。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4)区域选择性强,在地
    2023-06-13
    237人看过
  • 法律本质:广义与狭义的法律定义
    广义上的法律(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还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狭义上的法律,仅指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定)、普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在法律上逮捕和批捕的意思有什么区别?法律意义上的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则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批捕,实际上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的工作。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
    2023-07-17
    34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广义、狭义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广义和狭义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一定土地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的法律体现形式。土地使用权是与土地所有权有关的财产物权。土地使用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的实际使用,包括在土地所有权之内,与土地占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是并列关系;广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独立于土地所有权能之外的含有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不完全处分权的集合。我国现实行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制度中的“土地使用权”,是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了广义的土地使用权的人,就称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也是一种物权,所以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买卖、继承和抵押,也可以设定租赁权,来租赁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为非法占用他人土地。土地使用权是以他人土地为客体的权利,所以土地使用权人一般须向土地使用权
    2023-04-06
    174人看过
  • 域名具有广义知识产权性
    由于网络是一个无国界的虚拟空间具有世界性的特点,域名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网络空间没有国界的、唯一地址的、注册人成为绝对的所有人,这种专有性只是纯粹的域名注册技术导致的一个结果,与法律上的专属性无关。如果套用传统对知识产权基本属性的看法来认定域名属性的话,难免有生搬硬套的嫌疑。㈠域名属性的不同认识域名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对域名注册采用了①申请在先原则②个人不得申请注册域名原则③公共秩序原则④禁止交易原则⑤在先权利优先原则⑥联络信息真实与完整原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在《关于审理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中指出域名是因特网上用户在网络中的名称和地址。域名具有技术性和标识性两个方面的功能。技术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网络上的地址;识别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因特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由此可见,虽然我国域名方面的立法和官方解释对域名抱的是
    2023-06-07
    79人看过
  • 狭义票据与广义票据范围是什么,各有何特征
    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金额义务的证件,是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凭证。票据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活动中的一切票证。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债券、本票、提货单、车船票、借据等。狭义的票据,是指发票人依法签发,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票据的法律特征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与一定的财产权利或价值结合在一起,并以一定货币金额表示其价值。票据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开。票据的权利随票据的打造而发生,随票据的出让而转移,占有票据,即占有票据的价值。不占有票据,就不能主张票据权利。2、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格式是由法律规定的,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必要形式打造,票据才能有效。如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为记载规定事项的,票据无效。3、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票据的持
    2023-08-17
    273人看过
  • 狭义的无权代理含义有什么?
    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并不一定都不利于被代理人,如果这种行为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使之成为自始有效的行为,有利于被代理人广泛地为民事活动取得权利或承担义务,这与代理法的本意是完全一致的。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代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狭义的仅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在中国,无权代理一般指后者,即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一、如何进行无权代理追认?进行无权代理追认需符合的条件是:1、追认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2、追认的意思表示真实;3、在收到催告追认的通知后三十日内追认。行为人没有
    2023-06-20
    92人看过
  • 自首与狭义的坦白之间的相同之处
    (1)二者都以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2)二者在犯罪人归案之后都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3)二者的犯罪人都具有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4)二者的犯罪人都可以得到适当的从宽处罚;(5)二者都是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自首与坦白的区别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坦白与一般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与特别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自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罪行的,是坦白。因此,自首与坦白所反映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序不同
    2023-08-10
    68人看过
  • 因狭义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之法律后果
    对狭义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见于《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依此规定,就狭义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为订立合同行为而言,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处于未定状态,其民事责任
    2023-06-14
    436人看过
  • 狭义的抗辩权有什么,分哪些类
    一、狭义的抗辩权有什么,分哪些类狭义上的抗辩权即包括: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保证中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民法典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顺序履行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二、关于抗辩权的几种说法1、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2、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对于其他权利的行使,也可抗辩。3、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也有人认为,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请求加以拒绝的权利。4、抗辩权是指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请求权或阻止请求权
    2023-06-12
    81人看过
  • 合同有义务和保密义务吗
    合同订立时双方是可以约定保密义务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
    2023-02-21
    138人看过
  • 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的定义分别如下:1、要式合同,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2、有名合同,即依照法律规定或传统习俗,按行为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等。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的定义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06-16
    381人看过
  • 经济法的狭义理解和应用
    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经济法主体享有的请求权有经济请求权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请求法律援助的权利。它包括以下方面:对相对义务主体来说,经济法权利主体可以要求其履行某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或不能从事某种有损于权利主体利益的行为,如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对经济法权利主体来说,当义务主体不自觉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如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国家有关部门在此既包括国家机关(如法院、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包括不具有强制作用的仲裁机构或其他社会调解团体。《中
    2023-07-20
    256人看过
  • 狭义共犯的概念
    犯罪构成
    狭义的共犯就是指教唆犯和帮助犯,狭义共犯当然属于共犯,他们与正犯是共犯关系。一、教唆犯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教唆犯的构成要件如下:1、对象要件,教唆对象必须是具有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否则不构成教唆犯,间接正犯成立;2、客观要件,客观地说,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教唆行为。煽动行为的方式没有限制,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示意的;3、主观要件,就主观而言,必须有教唆的意图。在故意形式上,共犯教唆犯的成立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二、复杂的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这种分工具体表现为:组织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领导;教唆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帮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三、共同犯罪的概念主要是什么共同
    2023-06-23
    326人看过
  • 狭义国际经济法
    是国际公法的一个特殊部门。凡国际贸易、经济交易中涉及的私法问题(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等)和国内法问题(如关于进出口管理的国内立法等)都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这派学者比较注意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体系的研究。根据狭窄的概念,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关于一国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在其国境外经济领域的法律地位。②关于私人国外投资的法律制度。③国际机构投资的法律制度,主要涉及世界银行和各区域开发银行的组织机构法和关于其资金来源和经营的法律。④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国际贸易,金融和货币关系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关于国际货币制度的法律涉及的问题包括: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条款》建立的关于国际货币体制的行为规则以及其实施和改革,区域性货币制度等。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包括《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体现的各项原则(如非歧视原则、多边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普遍和逐步降低关税、禁止数量定额
    2023-06-06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合同形式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这些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名称和形式,如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书面形式等。 有名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需要遵守一... 更多>

    #有名合同
    相关咨询
    • 抚养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的区别是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5
      1、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是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即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 2、我国《民法典》、刑法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抚养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的回答可以参考以上内容。
    • 抗辩权在广义和狭义上的含义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8
      1、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2、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 狭义的法律和广义的法律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3-07
      狭义的法律和广义的法律的区别如下:1、制定的机关不同。狭义的法律,制定机关仅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义的法律,制定机关除了最高权力机关外,包括国务院等;2、法律效力不同;3、内容不同。狭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政治生活当中最重要、基本的的社会关系;广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要广泛复杂的多;4、适用范围不同。狭义上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广义只在本辖区适用。
    • 狭义的合同有什么影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 整个市场秩序的狭义和广义分别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31
      狭义的[1]是指市场生产经营主体合法交易行为与违法交易行为及其客观后果的总和。在这里内涵着构成市场秩序具有三个要素:一是主体的行为性,它是市场秩序的发生源,如果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行为,市场秩序便无从谈起;二是法律的标准性,市场秩序的好与坏,均以法律和有关政策性规定为准绳,而不可以任意主观确定之;三是客观的后果性,这种后果有的是微观的,具体的;有的是抽象的。狭义的市场秩序在外延方面包括场外交易和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