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此,罪犯在适用限制减刑的时候,主要满足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第一、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第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第三、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
人民法院依照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有必要对犯有暴力性犯罪等重罪的犯罪分子予以限制减刑,坚持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
一、被限制减刑的人能否假释
被限制减刑的罪犯不可以假释
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是不能假释的,即使在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是不能减刑的。这实际上是为了对这种人身危险性比较大的犯罪分子做到罪行相适应。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新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相应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推动改变“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刑罚轻重不平衡现象。
在同时对死缓犯适用限制减刑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对于限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也是有下限的规定。一般在缓刑两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就是说,限制减刑后,最低刑期不低于二十年。
-
减刑的限制条件有哪些,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40人看过
-
减刑有哪些限制条件,减刑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127人看过
-
罪犯减刑的条件有哪些,罪犯减刑有哪些限制
68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以及应当减刑的犯罪行为人
148人看过
-
适用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对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减刑?
295人看过
-
限制减刑适用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369人看过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
什么是限制减刑适用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5限制减刑一般指死缓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
什么是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是不能减刑吗, 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
限制减刑适用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6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盗窃罪限制减刑适用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2盗窃罪不适用限制减刑。限制减刑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
属于犯罪缓刑犯人适用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1、犯人减刑需具备以下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