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施居住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恩施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1、受理,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核,公民提交材料合格的,派出所领导、分(县)局治安(人口)部门民警进行审核、签发,提交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
3、审批,按照规定进行制证。
4、送达,通知办证人前来领到证件。
三、恩施居住证办理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社保缴纳证明
3、流动人口暂住证明
4、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5、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6、就读证明(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7、结婚证
-
恩施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244人看过
-
恩施居住证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493人看过
-
恩施居住证办理带什么材料
412人看过
-
恩施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122人看过
-
恩施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56人看过
-
恩施居住证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66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2《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和指定居住的性质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逮捕条件。有关部门在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其次,由于监视居住是逮捕的替代措施,适用于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审批应与批准逮捕相同。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2)怀
-
执行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5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情形是重大贿赂犯罪,衡量“重大”与否的标准有3个,贿赂数额50万元以上、或者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或
-
监视居住令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8《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
-
法律规定居住权认定的依据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06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同居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4同居行为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不进行结婚登记而长期以夫妻名义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同居关系属于违法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条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